
东台市新街镇小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合同期为一年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优质的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三)投标人需有持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四)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一切与本次招标项目产生的有关费用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供货时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与版权的法律纠纷,可合法使用);
以上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东台市新街镇小学总务处。

2023年8月27日11时30分。
投标人都必须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或寄至(以标书到达时间为准)招标人。

联系人:徐俊华 联系电话:13770264018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东台市新街镇小学接待室。
东台市新街镇小学
2023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