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然而,现实中因“试用期一言不合就开人”“末位淘汰”“变相调岗逼离职”等引发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屡见不鲜,不仅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也影响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何准确界定解除行为的合法性边界?
司法该如何发挥裁判规则引领作用,从源头减少争议发生?

4月30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区人民法院)联合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共同举办劳动纠纷一站式化解研讨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白皮书》发布会。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心全,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由丽娜,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钱海东出席活动。与会法官、仲裁员、街镇工会代表、企业及职工代表、法律援助律师等围绕相关议题展开研讨,市人大代表王芳、区政协委员封杰作点评。


会上正式发布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白皮书系统梳理了2025年度辖区内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在仲裁及诉讼阶段的裁决、审理情况,并汇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实绩,同时配发典型案例,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劳动者理性维权提供实务指引。


发布会上,朱泾人民法庭党支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党支部、区总工会工人文化宫党支部会签了《关于党建引领,进一步推进劳动纠纷一站式化解的合作备忘录》。

会前,朱泾人民法庭就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开展了巡回审判。

白皮书解读
数据画像
争议焦点高度集中,调解难度持续加大
白皮书显示,2025年度,金山区人民法院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13件,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的案件占案件总量的39 .57%。

在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的案件中,违法解除占比达46.60%,与合法解除数量大致相当。

区劳动人事仲裁机构裁决的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类案件1019件,占仲裁机构办结案件的36.87%,凸显出部分企业在用工管理上的随意性。工会全年共实施职工法律援助案件4140件,为受援职工挽回经济损失7608万余元,其中参与仲裁阶段结案1143件。
案件呈现三大显著特点:
➤一是诉讼请求高度复合化。违法解除劳动纠纷中,劳动关系的解除往往同步引发工资差额、年休假工资差额、加班工资、年终奖等多项诉请,复合诉求集中,案件事实复杂。
➤二是争议焦点高度聚焦。案件核心几乎都围绕“解除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展开。
➤三是调解难度极大。此类案件判决结案占比较高,反映出劳动关系破裂后双方矛盾尖锐、调和空间有限的特点。
三大症结
试用期任性解除、程序违法与实体瑕疵
白皮书深入剖析了导致违法解除纠纷的三大成因,直指企业用工管理的隐性风险:
➤1. 试用期“任性”解除:录用条件模糊虚化
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在招录时未明确告知具体的考核标准,仅凭“能力不足”“沟通不佳”等笼统主观评价,便在试用期解除合同。白皮书指出,试用期解除权的前提是单位已向劳动者明示合法、明确、量化的录用条件,否则极易构成违法解除。
➤2. 解除程序违法:忽视民主程序与送达义务
部分用人单位据以解除的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或未向劳动者公示;有的企业作出解除决定后,未依法有效送达通知书,甚至在解除前未履行通知工会的法定前置程序。这些程序瑕疵,往往直接导致解除行为被认定为违法。
➤3. 实体处理“硬伤”:权利滥用与适用错误
白皮书从协商解除、规章制度适用到解除理由前后不一等问题,重点列明了“末位淘汰”“不合理调岗”“先开人后找理由”、错误适用“经济性裁员”等六大典型问题:
· 协商一致解除须有“真凭实据”。员工提交“附条件的同意”,如要求明确补偿后才协商的,不构成真实合意。
· 规章制度须兼顾合理与合法。“迟到一次即开除”“入职三年不得结婚”等规定均属无效。解除事由须与违纪严重程度匹配,用重典管小错,属于严重的制度失衡。
· 递进式处罚不可跳级。制度中已规定“警告、记过、解除”等梯次措施的,实际执行中直接“一步到位”开除,或就同一行为既记过又开除,均属程序与实体双不当。
· 解除理由不得事后补强、变更。解除权属形成权,法院审查的是《解除通知》首次载明的理由和依据。先开人再找茬,或在诉讼中提出新理由的,白皮书明确“事后补强不予采信”。
· “末位”不等于“不能胜任”。以“末位”为由直接淘汰于法无据。
· 借“调岗”之名行“逼离”之实。将管理人员调至保洁岗位、异地搬迁不提供补贴等,均属违法。员工有权拒绝不合理调岗。
司法亮剑
关联案例确立裁判规则
针对审判实践中的热点难点,白皮书配套发布了8起关联案例,聚焦试用期解除、末位淘汰、程序性违法等高发问题,为劳资双方划定了清晰的行为边界。
多方合力
从源头构建协同共治新格局
为从源头减少纠纷,白皮书提出系统性对策建议:
➤对企业而言:堵管理漏洞,强程序合规。应完善试用期管理,严守法定时长;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确保内容合法合理;强化证据固定意识,尤其在作出解除决定前,须审慎核实事实与依据,避免事后“补强”理由。
➤对劳动者而言:留关键证据,走理性维权。应增强维权能力,日常工作中注意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解除通知书等关键证据。发生争议后,可通过工会、法律援助等途径理性维权。
在机制建设上,深化“一站式”化解,推动协同共治。下一步,各方将进一步整合力量,不断完善劳动纠纷协商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做到“应调尽调、调判结合”。针对行业性、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及时开展风险研判,主动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和解,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代表委员点评

王 芳
市人大代表、上海海阔东岸文化创意产业园执行董事
劳动关系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更是民生保障的核心,劳动关系是否顺畅、用工行为是否规范,不仅影响每一位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感与幸福感,也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秩序与长远竞争力,更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发展活力。这次白皮书以专业视角,深刻剖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典型场景与深层原因,更立足实践给出了系统性、可操作的解决方案,为我们指明了破题方向。同时,打造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诉调对接、巡回审判、执行督促全链条一体化服务平台,能够真正实现矛盾抓早抓小、纠纷快处快解,让劳资双方少走弯路、少耗精力,让法治服务更贴近基层、更贴近群众。

封 杰
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金一律师事务所主任
当前不少企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或管理迭代阶段,新旧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问题日益显现。企业在调整组织架构、优化人员配置的过程中,如何平衡历史用工关系与新的管理要求,如何确保新旧制度过渡期间的合规性与稳定性,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部分企业因新旧制度衔接不畅,导致员工权益界定模糊、管理流程出现断层,进而引发劳动争议。而本次发布的白皮书,正是立足企业日常管理实际,结合大量真实案例,不仅梳理了合同解除、人员调整等关键环节的常见问题与规范流程,还针对规章制度制定中的风险点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为企业用工管理提供了全方位的参考。
文:尹庆
图:陆烨波
责任编辑:陆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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