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23年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校园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校园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学校预算。
3.项目采购控制金额(供应商根据自身实力给出相应项目价格,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672000.00元。
4.服务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5.委托管理期限及合同签订
(1)委托管理期限: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08月31日止,委托管理期限为12个月。
(2)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12个月,合同价格按照实际人数及招标价格执行。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服务,甲方每月自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若乙方所供服务与招标要求不一致,视为不合格服务,经甲方提供意见后仍出现上述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项目公示日期:2023年8月25日起至2023年8月27日下午17:00(周末时间照常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式二份按对应顺序独立装入档案袋贴上封条,封条处及封装袋四角加盖公章:
(1)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经营资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是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企业简介。
(4)近叁年物业管理业绩(特别是学校物业服务业绩)。
(5)竞标思路(详细的校园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包括工作思路、人员配备、校园管理安排、工作措施、处置预案等)。
(6)管理措施(队伍建设、工作规范、人员稳定措施、监管措施等相关管理制度)。
(7)服务承诺(服务质量目标)。
(8)投标总报价(即按年度计算的物业管理总费用)及不同人员类别详细的报价测算表(包括不同人员类别的工资、保险费、办公耗材、管理费、利润和税金)。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开标、评标、定标事宜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接收人及联系电话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27日下午17:00止。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门卫室。
(3)接收人:钟老师;联系电话:0755-84510335。
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8月28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5楼会议室。
3.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依据:公示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评/定标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
(1)资格初审
①如果有3家或3家及以上公司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通过初审的公司皆入围;
②如果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的公司不足3家,本次招标流标。
(2)评定标规则:学校采购招标小组集中评选。
四、具体项目清单

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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