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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遗”区域发展不平衡
天津市各区虽然已设立“非遗”保护相关部门,建立各区“非遗”保护名录体系,但就“非遗”保护发展状况而言,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天津市内六区及环城四区“非遗”保护发展状态相对较好,其他远郊区相对偏弱。
天津市目前有357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其中和平区39项、南开区23项、河东区21项、河西区19项、河北区23项、红桥区23项、西青区18项、津南区15项、北辰区30项、东丽区12项,宝坻13项、静海区17项、宁河区15项、武清区20项、蓟州区11项、滨海新区21项。就项目数量而言,市内六区总计148项,占天津市项目总数约41%。同时市内六区传统技艺和传统美术类“非遗”项目数量较多,且往往依托于实体商品和服务,传承单位不乏企业主体,较易进行市场转化,产生市场价值。
而在资金投入方面和传承人培养方面,虽然天津市各区都面临“非遗”保护资金不足,传承人老龄化的共通问题,但是市内六区结合天津市著名旅游景点,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更容易开展各式各样“非遗”活动,为“非遗”项目搭建展示平台、提供市场机会,吸引更多人参与和关注“非遗”的保护。
在“非遗”展示和传播的硬件设施上,市内六区也有着巨大优势。例如和平区“非遗”馆坐落在五大道民园体育场,这是天津著名的国际文化旅游景点,也是全国游客来天津旅游的打卡点;南开区有着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天津古文化街、水上公园、鼓楼等旅游胜地,同时国家级“非遗”项目泥人张彩塑、杨柳青木版年画、风筝魏风筝,以及众多天津市级“非遗”项目都在古文化街和鼓楼开设有店铺和展览馆。
(三)“非遗”传承人缺少精准扶持和多层面培训学习机会
目前对传承人的资金扶持,主要有中央财政每年为每位国家级传承人提供2万元的补助经费,天津市财政每年为每位市级传承人提供1万元的补助经费,政府的资金扶持并不足以帮助“非遗”传承人自身,甚至部分优秀的国家级、市级“非遗”项目因传承人未达级别没有补助。因此传承和发展“非遗”的关键在于通过精准扶持和加强传承人自身能力建设,增强其“造血”功能,激发“非遗”项目自身活力。
天津市2024年开展了“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在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等高校进行产品设计和品牌营销、纺织类“非遗”项目培训、曲艺表演(诵说)专业培训等,主要面对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较高学习热情和学习能力,有创新意识的“非遗”传承人,招生名额20—30人。培训受到全市“非遗”传承人关注,纷纷踊跃报名,但招生名额有限,并不能满足所有传承人培训学习机会。同时“非遗”传承人因不同年龄层、不同“非遗”类型,有着不同的扶持和学习需求。例如一些经营发展较好的“非遗”项目急需拓展市场、加强品牌建设,因此更关注此方面培训。另一些“非遗”项目正在探索“非遗”文创,缺乏产品设计和制作渠道,需要更加贴合市场的扶持和帮助。还有一些“非遗”项目因为没有相关的实体产品,尤其民间文学、民俗类“非遗”项目,在转化和创新方面面临问题,需要影视、动画等方面的创作改编和传播。
大多数培训是请“非遗”保护方面理论专家进行授课,而传承人更缺乏的是针对自身“非遗”项目问题的专业帮助,政府的精准扶持和多层面的培训学习机会,从而有目的、有需求、有能力、有措施地解决传承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四)“非遗”品牌建设与活化利用有待加强
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源于农耕文明的“非遗”逐渐难以适应当代的社会需求和审美,部分传统“非遗”项目受众群体变小,加之“非遗”项目自身品牌建设和创新活力不足,未能很好地融入人们日常生活。
一个好的品牌可以帮助“非遗”项目赢得更多的社会认可和智力、人力、财力支持,促进“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但目前天津市大多“非遗”项目文化资源开发不足,传统文化嵌入不深,没有持续挖掘文化内涵,品牌效益不明显,除了耳熟能详的天津风味三绝和民间工艺三绝外,大部分“非遗”产品或项目都还是“小众”产品,普及率和市场知名度不高。
近年来,天津市在文旅融合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在“非遗+旅游”方面做出了许多探索和建设。但是在“非遗”的活化利用上仍存在一定短板,尤其是在“非遗+市场”“非遗+文创”“非遗+科技”等跨界、跨域、跨行业探索上,未能很好地实现“非遗”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有机结合。当下消费新业态、新趋势层出不穷,科技发展日新月异,都呼唤着“非遗”与当代文化共生的新场景,但仍存在部分“非遗”项目经济价值未充分开发,与市场脱节或产品缺乏创新,不能满足当代审美和需求,一些形成产业的项目知识产权意识薄弱,产品被侵权、抄袭等,影响“非遗”项目的口碑和传播。同时“非遗”的传承创新未能自发自主的与科技发展相同步,在沉浸式体验、场景化开发、数字化传播和演艺上仍需要继续加强。
(五)“非遗”保护与研究结合不密切,成果转化利用需进一步加强
天津市依托十家“非遗”研究基地,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非遗”研究理论体系和较为完善的“非遗”研究制度建设,但“非遗”研究大多以高校自身学科人才为主,研究成果发生保存在研究基地内部,缺乏与各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密切结合,同时多数理论成果并没有很好地应用于指导实践。
随着“非遗”项目的不断增加和保护工作的日趋复杂,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力量严重不足,而“非遗”研究基地具有比较完备的“非遗”人才梯队储备,两者如果相互结合,能更好地应对“非遗”保护传承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根据有关“非遗”法律法规的内容,要求文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调查信息共享机制,公开除保密外“非遗”档案及相关数据信息,便于公众查询,鼓励高校和研究机构积极开展“非遗”研究。但目前相关机构在完成调研后,照片、录音、录像等调查成果并没有完全与当地政府和调查对象共享,实现调研成果最大化。同时在调研成果的转化上,大多以出版物为主,未能很好为地方的“非遗”保护和传承提供智力支撑,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
(未完待续)


撰稿:闫丽祥
编辑:靳 冉
校对:刘小兵
初审:王兴昀
终审:张 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