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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审计报告未出《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何填写?


提问 question
供应商审计报告未出《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何填写?
回答 answer
供应商审计报告未出时,供应商应依据上一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的预估数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文件有约定的遵循采购文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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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数据,应填报上一年度(即本次采购活动前一个完整自然年度)数据。例如2026年的项目,应填报2025年度数据。
需注意,《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数据的核心要求是真实反映上一年度经营情况,审计报告并非唯一依据。审计报告未出具的,企业可根据真实经营情况填报,但需确保数据来源合法、可核查。
若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时,供应商在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应在投标文件中就相关情况作出说明,阐述填报数据的来源依据,并对数据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
填报规则:
• 审计报告已出具时:应使用审计报告中的数据。
• 审计报告未出具时:可依据以下合法有效资料填报:
① 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
② 上一年度未审计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③ 企业财务账目、工资表、个税申报记录等用于统计从业人员数据。
特别提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时,应充分考虑政策与实际执行情况,可在文件中明确审计报告未出时的填报规则,便于供应商准确填写,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数据差异引发质疑投诉。
在采购文件未明确规定时,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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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1 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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