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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武汉市知识产权服务协会积极探索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经过开展法院驻点诉前调解工作实践总结,现向公众推送调解工作案例,引导公众注意相关纠纷防范。敬请关注!
傅某诉武汉市某服装经营部案
案情摘要
涉案商标是原告傅某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的商标,现涉案商标处在专用权期限内,商标权利状态稳定。
2023 年上半年,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武汉市某服装经营部未经原告允许,擅自在抖音电商平台上开设的抖音店铺内销售带有与原告相同注册商标的被控侵权产品,销量巨大,以此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侵权主观意图明显,给原告的商标权益、商标商誉、客户市场等带来巨大影响,造成原告严重经济损失。原告认为被告应当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停止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下架侵权产品链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调解过程及结果
武汉市知识产权服务协会在收到法院委派的纠纷后,在征得原告和被告同意的前提下,安排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多次与双方沟通,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侵权行为的实际损害等情况,从侵权行为认定、知识产权法律宣传、诉讼利弊等多方面,提出合理的调解建议。经调解员耐心调解,被告意识到自己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并承诺停止侵权行为,双方就赔偿款达成一致,友好和解。
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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