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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ty Production
“来料加工点要做到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疏散通道畅通、灭火器材配置到位、安全制度上墙、来料加工产品及原料堆放有序等要求,这些都是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具体措施。”这是新狮街道一直以来对来料加工点的消防安全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提高商家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8月23日,新狮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指挥了针对来料加工点的执法行动。
检查组对各加工点的现场作业环境、货物存放空间、灭火器的配备、电线安全隐患、安全规章制度、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道院塘社区一家来料加工点消防安全管理混乱,存在电瓶车乱停堵塞出口、员工室内吸烟、边角料遍地、防火隔离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问题6处。
“作为经营者,要认识到安全无小事,必须对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执法人员当场对经营者进行了教育,并决定立案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 :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责令改正,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辑/审核 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