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2019
知识产权白皮书
目
录
一、知识产权基本状况
二、知识产权保护
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四、知识产权服务
五、知识产权宣传
导语
2017~2019年,攀枝花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并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积极推进“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建设,大力扶持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创新活动,努力增加知识产权拥有量,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极大地激发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热情,全市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稳步提升,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取得了长足发展,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使社会各界了解攀枝花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现发布《2017~2019年攀枝花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

一、知识产权基本状况
专利
三年来累计专利申请量7775件,同比增长25.2%(2014~2016年为621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3246件,实用新型专利3765件,外观设计专利764件;专利授权量为4022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012件,实用新型专利2464件,外观设计专利546件。
全市共有158家单位和个人拥有有效发明2202件,有效职务发明2154件,占有效发明专利的97.8%;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位居全省第2位,达到17.90件,比2016年提高近1.5件(2016年底为16.64件)。其中拥有量前五位分别是:攀钢集团1328件、十九冶集团公司240件、攀枝花学院174件、攀枝花钢城集团69件、攀枝花市东方钛业10件。前五名有效发明专利1787件,占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总量81%。发明专利主要集中在钒钛冶炼制造行业、钢铁冶炼制造行业、机械、新材料制造行业四大行业,占比近60%。
共有272家单位和个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3725件。其中企业3054件,大专院校389件,科研机构6件,机关团体41件,个人235件。其中拥有量前十的单位分别是:攀钢集团825件,十九冶集团438件,攀枝花学院388件,攀枝花钢城集团212件,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35件,米易华森糖业有限公司23件,攀枝花市秉扬科技有限公司17件,市中心医院16件,米易元通铁钛有限公司14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11件。
三年来,全市专利实施实现产值254.6亿元,利润26.88亿元(2017年实施专利377项,产值79.4亿,利润7.29亿;2018年实施专利384项,产值90.5亿,利润8.5亿;2019年实施专利388项,产值84.7亿,利润11.09亿)。
商标
全市共有注册商标5274件,新增注册商标2678件(其中2017年新增596件,2018年新增931件,2019年新增1151件),同比增长93.4%(2016年有效商标2866件)。2017年度新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1件,全市累计有四川省著名商标23件。2018年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盐边西瓜),成为我市首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9年新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米易红糖”“米易枇杷”2件。建立了攀枝花市地理标志商标梯次培育库,目前包括攀枝花芒果、盐边桑葚等37个具有攀枝花地域特色的优质农产品进入了地理标志商标梯次培育库。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全市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国胜茶、盐边油底肉、苴却砚、攀枝花块菌、米易何首乌、攀枝花噹噹鸡、米易红糖、米易枇杷;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2019年,我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攀枝花块菌”“米易枇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纳入中国-欧盟地理标志合作目录,享有欧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等待遇。新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15个,续展绿色食品14个、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产品30个。
标准制定
成立了全国钒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CSTM)钒钛领域委员会。《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术语和定义》《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规范第1部分:采矿和选矿》通过了委员电子投票及主管部门审核。制定了《钒钛铁精矿YB/T 4695~2018》《钒钛铁球团YB/T 4696-2018》《含钒钛生铁YB/T 5125-2019》3项行业标准,并于2019年发布实施。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发布《攀枝花市康养产业基础术语》《攀枝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攀枝花市康养产业图形符号设置及维护指南》 《攀枝花市疗养型康养服务规范》等22项地方标准。制定了《现代农庄建设要求》 《现代农庄枇杷》等10项地方标准。编制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米易枇杷种植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制定发布了农业区域性地方标准200余项,其中无公害农产品标准88项。启动了《攀枝花芒果凯特果品等级规格》《攀枝花芒果采收、贮运和包装》2项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制定了《攀枝花市旅游民俗古村落评定规范》《攀枝花市旅游民俗古村落指标及赋分总体说明》《攀枝花市旅游民俗古村落验收标准说明》。
版权
2017~2019年,完成作品登记12281件(2017年3074件,2018年5180件,2019年4027件),其中文字作品3934件,音乐作品357件,美术作品1645件,摄影作品6332件,图形作品9件,电影作品2件,模型作品1件,其他作品1件。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康养护照APP软件、康养护照服务端APP软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
全市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4项,省级名录15项,市级名录13项,县级名录46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91人,其中省级8人、市级20人、县级63人;现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2个。

二、知识产权保护
行政保护
市场监管部门
文化管理部门
农业管理部门
林业管理部门
文广旅管理部门
经济合作管理部门
海关部门
司法保护
公安机关
检察部门
法院系统
司法系统

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机构改革
2019年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攀枝花市政府对知识产权执法体制作出重要调整,商标、专利、地标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版权管理职责交由宣传部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交由文广旅部门负责;植物新品种交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时调整了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发布了《关于调整攀枝花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调整攀枝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调整攀枝花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我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从单一化走向全局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制度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事项,成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出台了《攀枝花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攀枝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方案》《攀枝花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特色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攀枝花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制度暂行管理办法》 《关于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整合和规范全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攀枝花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攀枝花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攀枝花市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攀枝花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等知识产权相关文件。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出台了《攀枝花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攀枝花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评估报告》《攀枝花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进计划》《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攀枝花市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攀枝花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转发国家版权局关于印发<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的通知》《关于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攀枝花市知识产权执法保护“铁拳”行动工作方案》《攀枝花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攀枝花市技术交易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攀枝花市科技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攀枝花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工业强市战略科技支撑行动方案》《攀枝花乡村产业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方案》《攀枝花学院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历史文化景观线路建设的建议方案》《“攀枝花城市原点”论证工作报告》《攀枝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藏》《关于加强攀枝花市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完善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十三条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知识产权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知识产权金融体系建设
2015年12月攀枝花市获批为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积极探索专利权和商标权质押融资;2017年5月获批为四川省“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2018年商标权获得质押贷款。三年来全市已累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970万元,其中专利权质押贷款1470万元,商标权质押贷款500万元,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3.3万,获得省级知识产权金融项目2项补助6万元。我市有16家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2家科技型企业在三板市场直接融资5290万元。发布《攀枝花市科技创新卷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对科技贷款的中小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补贴,2018年创新券补贴90余万元,东区设立5000万元的科技孵化专项基金,并出台管理办法,支持股权投资、融资担保、贷款贴息。2019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年度贷款发放额的1%的奖励,有力推动了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助推了我市经济发展。
高价值专利培育
《攀钢集团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获批,项目实施时间2018~2020年,攀钢围绕高炉渣提钛产业化项目高价值专利培育,完成了炉渣提钛技术全球专利分析等研究,构建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组合与布局,已申报专利165项,其中发明专利149项,获专利授权87项,形成核心专有技术2项和一般专有技术4项,为攀钢高炉渣提钛产业化项目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试点示范建设
米易县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验收,仁和区强县工程试点正式启动,东区强县工程试点完成申报,6家企业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年度考核和复核。
企业自身建设
攀钢集团
中国十九冶集团
钢城集团
攀煤公司
攀枝花学院

四、知识产权服务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2011年成立的攀枝花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是政府主导的公益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全市相关单位个人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培训、检索、质押、转移等公益服务,机构在编人员5名。市知识产权局建立“攀枝花市知识产权信息港”网站,面向公众提供全市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商标、专利检索和专利资助网上申请、专利数据统计分析等服务。四川钒钛技术研究院建立“钒钛通”网站,提供面向本市专利权人的网上专利权转化、转移、交易等服务。攀枝花市还设立有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攀枝花分站网络平台。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攀枝花市目前共有8家知识产权服务代理机构: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攀枝花办事处、成都希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攀枝花市普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逸舟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海慕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志诚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攀枝花市正铭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3家,商标代理机构8家。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51人,专利代理人数10人,商标代理人数19人,2017年至2019年共办理专利申请1826件,代理商标申请2721件,版权40余件,创造产值734.12万元,上缴利税30.35万元。
创新孵化服务
促成攀钢研究院与成都地矿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启动实质合作;攀枝花学院《四川省钒钛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案》报省发改委;构筑形成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双创”支撑平台。“攀枝花市科技孵化中心”“四川钒钛产业技术交易平台(钒钛通)”“成都科创通平台攀枝花分平台”建设协同化推进,全市新增载体9个,毕业企业5家,双创载体达33个,清华启迪之星孵化器在孵企业22家,开展双创主题活动创业讲堂、沙龙、畅想会,创享会60余次。“木棉新空”和“攀枝花电子商务产业园”升级为省级众创空间。组织65家团队参加全国创新创业大赛,18个团队进入四川省决赛,参赛团队与入围团队均创新高。

五、知识产权宣传
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年来连续组织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宣传活动”,三年来展出各类图板280余块,派发各类法律法规小册子3500余册、各类知识产权知识和科普宣传资料12000余份,参加现场咨询的市民群众3500人次。
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围绕工作职责开展了形式各样的宣传活动。主要开展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4·23世界版权日”“6·1《著作权法》颁布实施纪念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科技之春”“商标助企大走访”“红盾助农工程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服务、大走访”“钒钛科技创新讲堂”“双创活动周”“检察官进社区”等活动。举办了《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攀枝花市艺术和旅游精品展》和《攀枝花市首届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文旅成果展》大型展览活动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宣展》 《攀枝花建设成就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 《攀枝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展》 《“非遗在您身边”走基层宣传展》等系列巡展活动,2019年成功举办首届“中国•攀枝花芒果产业峰会”。
三年来各单位共举办各类活动100余场次,现场发放各类知识产权宣传资料、科普技术资料、海关保护宣传资料150000余份(册),接受宣传培训学生、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群众90000余人次,发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知识》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举办全市钒钛科技创新讲堂5次、举办科普讲座、培训53期(场),培训农技人员和农民逾12500人次。
2017~2019年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攀枝花分站网络平台共培训人员16159人,占总人口的1.3%。三年来共开设34个班,共培训人员7074人,2017年和2018年攀枝花分站被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远程教育优秀分站。

典型案例
(一)安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案
2016年7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安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广东佛山地区购入131400元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卷烟,并将非法购买的假烟通过零售的方式贩卖给路人及其他商铺牟利。安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没收228.8条香烟。
(二)攀枝花市某经营部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
2017年1月底,攀枝花市某经营部以1280元/瓶的价格购进贵州茅台酒14瓶,以740元/瓶的价格购进五粮液18瓶,以650元/瓶的价格购进国窖1573白酒9瓶,当事人并未索取进货票据及查验对方经营资质。仁和区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没收假冒注册商标贵州茅台白酒17瓶、五粮液白酒18瓶、“国窖1573”白酒9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攀枝花市某经营部侵害其商标权,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攀枝花市某经营部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国窖1573”(注册证号第742232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立即停止利用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知名度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将其门店招牌上的“国窖1573”字样消除、《攀枝花日报》上刊登声明,向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赔礼道歉、消除侵权影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损失2万元。
(三)攀枝花市某歌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17年3月1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攀枝花市某歌城”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轩尼诗XO共8瓶,涉嫌侵犯“轩尼诗”注册商标专用权,涉案价值15040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攀枝花市某歌城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8瓶轩尼诗XO,罚款人民币4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攀枝花市某农业有限公司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案
2018年9月1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攀枝花市某农业有限公司以印有“地标标志”的外包装对其生产的芒果干、草莓干和木瓜干进行包装并销售,共销售1955袋,生产、销售的果干货值金额共计29290元。市市场监管部门给予攀枝花市某农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芒果干300袋,木瓜干300袋,草莓干300袋,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攀枝花市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违法案
2019年7月29日,攀枝花市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相关资质与攀枝花某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实用新型专利、三体系认证咨询委托合同》,合同中明确委托了“代为办理实用新型专利”,约定了“专利申请代理费费用”,并于2019年8月29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了专利代理费7200元。该实用新型专利于2019年10月12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经调取的相关证据能印证当事人无资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订立了专利代理合同,收取了专利代理费用,专利代理行为已经发生。当事人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不符合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违反了《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案件已经调查终结,上报省局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