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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知识产权白皮书

   日期:2026-04-20 20:52:3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2017-2019知识产权白皮书

2017-2019

知识产权白皮书

目

录

一、知识产权基本状况

二、知识产权保护

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四、知识产权服务

五、知识产权宣传

导语

      2017~2019年,攀枝花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并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积极推进“钒钛新城”“攀西科技城”建设,大力扶持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创新活动,努力增加知识产权拥有量,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极大地激发了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热情,全市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稳步提升,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取得了长足发展,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使社会各界了解攀枝花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现发布《2017~2019年攀枝花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

一、知识产权基本状况

专利

      三年来累计专利申请量7775件,同比增长25.2%(2014~2016年为621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为3246件,实用新型专利3765件,外观设计专利764件;专利授权量为4022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012件,实用新型专利2464件,外观设计专利546件。

      全市共有158家单位和个人拥有有效发明2202件,有效职务发明2154件,占有效发明专利的97.8%;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位居全省第2位,达到17.90件,比2016年提高近1.5件(2016年底为16.64件)。其中拥有量前五位分别是:攀钢集团1328件、十九冶集团公司240件、攀枝花学院174件、攀枝花钢城集团69件、攀枝花市东方钛业10件。前五名有效发明专利1787件,占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总量81%。发明专利主要集中在钒钛冶炼制造行业、钢铁冶炼制造行业、机械、新材料制造行业四大行业,占比近60%。

       共有272家单位和个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3725件。其中企业3054件,大专院校389件,科研机构6件,机关团体41件,个人235件。其中拥有量前十的单位分别是:攀钢集团825件,十九冶集团438件,攀枝花学院388件,攀枝花钢城集团212件,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35件,米易华森糖业有限公司23件,攀枝花市秉扬科技有限公司17件,市中心医院16件,米易元通铁钛有限公司14件,市中西医结合医院11件。

       三年来,全市专利实施实现产值254.6亿元,利润26.88亿元(2017年实施专利377项,产值79.4亿,利润7.29亿;2018年实施专利384项,产值90.5亿,利润8.5亿;2019年实施专利388项,产值84.7亿,利润11.09亿)。

商标

      全市共有注册商标5274件,新增注册商标2678件(其中2017年新增596件,2018年新增931件,2019年新增1151件),同比增长93.4%(2016年有效商标2866件)。2017年度新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1件,全市累计有四川省著名商标23件。2018年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盐边西瓜),成为我市首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9年新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米易红糖”“米易枇杷”2件。建立了攀枝花市地理标志商标梯次培育库,目前包括攀枝花芒果、盐边桑葚等37个具有攀枝花地域特色的优质农产品进入了地理标志商标梯次培育库。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全市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8个:国胜茶、盐边油底肉、苴却砚、攀枝花块菌、米易何首乌、攀枝花噹噹鸡、米易红糖、米易枇杷;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2019年,我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攀枝花块菌”“米易枇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纳入中国-欧盟地理标志合作目录,享有欧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等待遇。新申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15个,续展绿色食品14个、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产品30个。

标准制定

      成立了全国钒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中国材料与试验团体标准委员会(CSTM)钒钛领域委员会。《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术语和定义》《钒钛磁铁矿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规范第1部分:采矿和选矿》通过了委员电子投票及主管部门审核。制定了《钒钛铁精矿YB/T 4695~2018》《钒钛铁球团YB/T 4696-2018》《含钒钛生铁YB/T 5125-2019》3项行业标准,并于2019年发布实施。在全国率先制定并发布《攀枝花市康养产业基础术语》《攀枝花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攀枝花市康养产业图形符号设置及维护指南》 《攀枝花市疗养型康养服务规范》等22项地方标准。制定了《现代农庄建设要求》 《现代农庄枇杷》等10项地方标准。编制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米易枇杷种植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制定发布了农业区域性地方标准200余项,其中无公害农产品标准88项。启动了《攀枝花芒果凯特果品等级规格》《攀枝花芒果采收、贮运和包装》2项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制定了《攀枝花市旅游民俗古村落评定规范》《攀枝花市旅游民俗古村落指标及赋分总体说明》《攀枝花市旅游民俗古村落验收标准说明》。

版权

      2017~2019年,完成作品登记12281件(2017年3074件,2018年5180件,2019年4027件),其中文字作品3934件,音乐作品357件,美术作品1645件,摄影作品6332件,图形作品9件,电影作品2件,模型作品1件,其他作品1件。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康养护照APP软件、康养护照服务端APP软件)。

非物质文化遗产

      全市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4项,省级名录15项,市级名录13项,县级名录46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91人,其中省级8人、市级20人、县级63人;现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基地2个。

二、知识产权保护

行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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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三年来共深入开展“春雷行动”“铁拳行动”“蓝天行动”“双打”“名酒市场”“溯源”“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等专项行动265场次,重点围绕食品药品、农药农资、名酒、地理标志产品等开展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580人次,共检查各类商品数万余件,办理专利案件705件,其中假冒专利案件485件,专利侵权案件220件;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8件,冒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识案件3件,罚没45.39万元,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981件/瓶。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和服务并举,一方面加大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一方面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服务,有力促进知识产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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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管理部门

       组织开展“扫黄打非”“双打”等集中检查行动,通过采取联合执法、宣传教育、拉网式排查等一系列措施,开展了“剑网”专项行动,加强互联网领域专项治理、歌舞娱乐场所整治行动,责令改正141家次,行政处罚47件,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000余册,累计罚款近12万元,取缔无证经营场所10家。宣传部门全面推进版权作品免费登记工作,深度挖掘全市本土特色版权资源,保护优秀作品创作,提高版权作品登记数量和质量,有序推进版权作品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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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管理部门

       积极开展“攀枝花芒果地理标志核心保护区”建设工作,提升芒果区域公用品牌形象。2019年,首次举办500余人参加的“促进芒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产业体系”为主题的中国·攀枝花芒果产业峰会,开启了全市芒果产业的新纪元;第15届中国农业品牌发展高峰论坛,授予攀枝花市金龙奖《2019中国芒果之乡》称号。三年来开展了农药及农药残留、兽用抗菌药及兽药残留、水产品兽药残留及非法投入品、生猪屠宰监管、“瘦肉精”、生鲜乳等6个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596人次,检查农资企业40041家(次),整顿农资市场16967家次,查处案件50起,查获假劣农资3284公斤,货值金额4.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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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管理部门

       开展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根据行业特点与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相结合,建立起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全市林木种苗生产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实际情况,重点对种苗基地、苗圃、造林地等进行检查,依法查处以次充好、以非良种冒充良种、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子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力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共组织专项检查200次,执法500人次,检查种苗、经营场所1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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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广旅管理部门

       根据“四川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工作要求,对“迤沙拉谈经古乐”和“仡佬族送年节”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保护性抢救工作。每年核查省级非遗项目苴却砚雕刻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同时围绕产业发展,抓好项目包装申报、产业规划、招商引资、政策研究,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省级认定,我市米易县新山傈僳族乡、盐边县红格镇入选省文化旅游特色小镇联盟成员;攀枝花阳城金海、得天独厚餐饮集团等五家企业入选四川省文化旅游企业联盟第一届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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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作管理部门

       着力引进引领性、关键性和带动性强的重大产业项目,强化知识产权合法性审查,降低知识产权风险,确保项目合作进程,筛选、包装的招商引资项目未产生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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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部门

       通过集中力量开展“龙腾”专项行动,丰富知识产权保护执法手段和执法方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因地制宜,重点关注攀枝花关区涉及的钢轨、钛白粉、水果、金属制品等,加强对通过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转运的侵权货物的重点监控,持续加强对输往北美、欧洲、南美洲、非洲、“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侵权货物的监控。

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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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建立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以“早谋划、早发现、早打击”为原则,切实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企业打假等职能部门的联动,建立了大面积的跨部门、跨区域协调配合机制,主动收集、发现制售假冒侵权线索和证据,形成合力。建立了举报投诉“绿色通道”,精准打击各类知识产权假冒侵权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我市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共立案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涉案金额96.93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9.0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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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部门

       积极参与全市“剑网”“清风”等专项行动,把专项行动与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四二五”工作法,即“公检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审查逮捕与监督、信访与监督”四个衔接;借力“纵横两条线”的力量;抓好“提前介入、刑事拘留、退查补证、跟踪监督、同类案件共性问题纠正”五个环节,确保监督质效。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3件4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6件6人,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29件36人,附带民事诉讼5件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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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著作权保护,加大对技术改造升级过程中引发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等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坚持宽严相济原则,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加强审判改革创新,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和谐司法,开创知识产权诉讼调解工作新局面,多方联动,逐步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全市法院依法公正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4件,审结44件,审结率100%,其中受理民事知识产权案件41件,审结41件,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件,审结3件,审结的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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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

       成立服务民营企业律师团,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健康发展出谋划策,帮助企业做好版权登记、商标注册和续展、专利保护等相关工作。积极整合优质一线法律工作者,组建由4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普法讲师团队,深入各中小企业、产业园区,重点围绕专利保护、侵权维权、商标注册以及其他企业运营管理知识,为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开展高端精品法治讲座,实现法治培训与企业需求的精准对接。同时,围绕知识产权提供公证服务,并开设绿色通道,对涉及知识产权的公证业务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进一步缩短办证时间,对民营企业申办的简单而无需核实的公证事项,尽量做到立等可取或当日出证;对较为复杂需要进行调查核实后才能出证的公证事项,原则上将《公证法》规定的十五个工作日出证时间缩短为五至七个工作日出证。

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机构改革

      2019年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攀枝花市政府对知识产权执法体制作出重要调整,商标、专利、地标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版权管理职责交由宣传部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交由文广旅部门负责;植物新品种交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同时调整了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发布了《关于调整攀枝花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调整攀枝花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调整攀枝花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我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从单一化走向全局化,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制度建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事项,成功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出台了《攀枝花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攀枝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方案》《攀枝花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特色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攀枝花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制度暂行管理办法》 《关于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整合和规范全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的实施意见》《攀枝花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攀枝花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攀枝花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攀枝花市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攀枝花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方案》等知识产权相关文件。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出台了《攀枝花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攀枝花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评估报告》《攀枝花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推进计划》《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攀枝花市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实施方案》《攀枝花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转发国家版权局关于印发<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的通知》《关于推进地方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攀枝花市知识产权执法保护“铁拳”行动工作方案》《攀枝花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攀枝花市技术交易补贴管理办法(试行)》《攀枝花市科技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攀枝花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工业强市战略科技支撑行动方案》《攀枝花乡村产业振兴科技支撑行动方案》《攀枝花学院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四川南向开放门户”历史文化景观线路建设的建议方案》《“攀枝花城市原点”论证工作报告》《攀枝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藏》《关于加强攀枝花市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完善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十三条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知识产权健康有序良性发展。

知识产权金融体系建设

      2015年12月攀枝花市获批为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城市,积极探索专利权和商标权质押融资;2017年5月获批为四川省“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2018年商标权获得质押贷款。三年来全市已累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970万元,其中专利权质押贷款1470万元,商标权质押贷款500万元,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3.3万,获得省级知识产权金融项目2项补助6万元。我市有16家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科技板挂牌,2家科技型企业在三板市场直接融资5290万元。发布《攀枝花市科技创新卷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对科技贷款的中小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补贴,2018年创新券补贴90余万元,东区设立5000万元的科技孵化专项基金,并出台管理办法,支持股权投资、融资担保、贷款贴息。2019年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金融机构给予年度贷款发放额的1%的奖励,有力推动了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助推了我市经济发展。

高价值专利培育

      《攀钢集团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设项目》获批,项目实施时间2018~2020年,攀钢围绕高炉渣提钛产业化项目高价值专利培育,完成了炉渣提钛技术全球专利分析等研究,构建了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组合与布局,已申报专利165项,其中发明专利149项,获专利授权87项,形成核心专有技术2项和一般专有技术4项,为攀钢高炉渣提钛产业化项目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试点示范建设

      米易县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验收,仁和区强县工程试点正式启动,东区强县工程试点完成申报,6家企业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培育企业年度考核和复核。

企业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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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

       围绕攀西资源的高效利用,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工作与企业活动有机结合的新机制,建设运用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制度特性和功能开拓市场的现代企业管理新体制,开展专利技术标准战略,形成了《推动专利纳入技术标准》研究报告,增强了攀钢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17~2019年,攀钢集团(含外埠企业)累计申请专利2597项,其中发明专利1951项,发明专利申请占比为75.1%,申请国外专利42项;累计专利授权1439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950项,发明专利占比为66.0%,国外专利授权20项。截止2019年有效专利为3321项,其中发明专利2079项,国际专利77项。2018年攀钢集团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通过资格复核,2019年获得中国专利奖优秀奖1项和四川省专利奖一等奖1项。《中国钢铁企业专利创新指数(2019)》中,攀钢“最具专利创新力企业”排名第二。在积极开展创新的同时也积极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2019年攀钢就与某企业合作项目“空铁用钢开发合作项目”开展了争取专利申请权等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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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九冶集团

       采取集团公司专岗专职,二级单位专岗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模式。将知识产权纳入考核指标。每五年修订一次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发展规划,2019年10月实施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参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13项;拥有省部级科技成果87项(其中国际先进水平8项,国内领先水平42项);有效专利1102项(其中发明252项);全国冶金建设行业专有技术17项;国家级工法9项,省部级工法112项。8项成果获中冶集团科技进步奖,70项成果获地方科技进步奖,23项获行业科技奖。承揽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级项目7项,市级项目14项。建设全国及省部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示范工程共20项。编撰高炉施工技术专著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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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集团

       落实企业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及示范工作,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的能力和水平,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纵横有序的知识产权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全体员工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相关人员从事知识产权事务的水平不断提升。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稳步推进。三年共培训有关人员500余人,办理专利登记手续300余件,开展专利信息分析与利用,开展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50余次,2017~2019年共申请专利591件,获得授权专利346件,其中发明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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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煤公司

       成立三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完善了各项措施;先后派出多人参加省、市组织的专利战略分析培训,为专利布局、专利分析工作储备人才。三年期间,先后推选50余件专利参加专利评奖活动,30余件获得奖励,推选10余项科技成果参与省科技成果评价,有5项科技成果获得省科技进步奖,创直接经济效益近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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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专利申请等业务招标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共申请专利1390件,其中发明347件,取得专利授权905件,其中发明106件,持有有效专利2365件,累计转让专利47项,转让经费106万元,并以专利作价入股,实现工业产值增加近700万元。

四、知识产权服务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2011年成立的攀枝花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是政府主导的公益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全市相关单位个人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培训、检索、质押、转移等公益服务,机构在编人员5名。市知识产权局建立“攀枝花市知识产权信息港”网站,面向公众提供全市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商标、专利检索和专利资助网上申请、专利数据统计分析等服务。四川钒钛技术研究院建立“钒钛通”网站,提供面向本市专利权人的网上专利权转化、转移、交易等服务。攀枝花市还设立有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攀枝花分站网络平台。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攀枝花市目前共有8家知识产权服务代理机构: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攀枝花办事处、成都希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攀枝花市普渡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攀枝花市逸舟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攀枝花市海慕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志诚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攀枝花市正铭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3家,商标代理机构8家。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从业人员51人,专利代理人数10人,商标代理人数19人,2017年至2019年共办理专利申请1826件,代理商标申请2721件,版权40余件,创造产值734.12万元,上缴利税30.35万元。

创新孵化服务

      促成攀钢研究院与成都地矿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启动实质合作;攀枝花学院《四川省钒钛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案》报省发改委;构筑形成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双创”支撑平台。“攀枝花市科技孵化中心”“四川钒钛产业技术交易平台(钒钛通)”“成都科创通平台攀枝花分平台”建设协同化推进,全市新增载体9个,毕业企业5家,双创载体达33个,清华启迪之星孵化器在孵企业22家,开展双创主题活动创业讲堂、沙龙、畅想会,创享会60余次。“木棉新空”和“攀枝花电子商务产业园”升级为省级众创空间。组织65家团队参加全国创新创业大赛,18个团队进入四川省决赛,参赛团队与入围团队均创新高。

五、知识产权宣传

       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年来连续组织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宣传活动”,三年来展出各类图板280余块,派发各类法律法规小册子3500余册、各类知识产权知识和科普宣传资料12000余份,参加现场咨询的市民群众3500人次。

       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围绕工作职责开展了形式各样的宣传活动。主要开展了“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4·23世界版权日”“6·1《著作权法》颁布实施纪念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科技之春”“商标助企大走访”“红盾助农工程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服务、大走访”“钒钛科技创新讲堂”“双创活动周”“检察官进社区”等活动。举办了《英雄攀枝花 阳光康养地——攀枝花市艺术和旅游精品展》和《攀枝花市首届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文旅成果展》大型展览活动和《<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宣展》 《攀枝花建设成就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展》 《攀枝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成果展》 《“非遗在您身边”走基层宣传展》等系列巡展活动,2019年成功举办首届“中国•攀枝花芒果产业峰会”。

       三年来各单位共举办各类活动100余场次,现场发放各类知识产权宣传资料、科普技术资料、海关保护宣传资料150000余份(册),接受宣传培训学生、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群众90000余人次,发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知识》等宣传资料3万余份,举办全市钒钛科技创新讲堂5次、举办科普讲座、培训53期(场),培训农技人员和农民逾12500人次。

       2017~2019年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攀枝花分站网络平台共培训人员16159人,占总人口的1.3%。三年来共开设34个班,共培训人员7074人,2017年和2018年攀枝花分站被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远程教育优秀分站。

典型案例

(一)安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案

      2016年7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安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广东佛山地区购入131400元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卷烟,并将非法购买的假烟通过零售的方式贩卖给路人及其他商铺牟利。安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没收228.8条香烟。

(二)攀枝花市某经营部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

       2017年1月底,攀枝花市某经营部以1280元/瓶的价格购进贵州茅台酒14瓶,以740元/瓶的价格购进五粮液18瓶,以650元/瓶的价格购进国窖1573白酒9瓶,当事人并未索取进货票据及查验对方经营资质。仁和区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没收假冒注册商标贵州茅台白酒17瓶、五粮液白酒18瓶、“国窖1573”白酒9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起诉攀枝花市某经营部侵害其商标权,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攀枝花市某经营部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国窖1573”(注册证号第742232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立即停止利用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知名度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将其门店招牌上的“国窖1573”字样消除、《攀枝花日报》上刊登声明,向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赔礼道歉、消除侵权影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损失2万元。

(三)攀枝花市某歌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17年3月1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攀枝花市某歌城”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轩尼诗XO共8瓶,涉嫌侵犯“轩尼诗”注册商标专用权,涉案价值15040元。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给予攀枝花市某歌城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8瓶轩尼诗XO,罚款人民币4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攀枝花市某农业有限公司冒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案

       2018年9月11日至2019年1月31日期间,攀枝花市某农业有限公司以印有“地标标志”的外包装对其生产的芒果干、草莓干和木瓜干进行包装并销售,共销售1955袋,生产、销售的果干货值金额共计29290元。市市场监管部门给予攀枝花市某农业有限公司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芒果干300袋,木瓜干300袋,草莓干300袋,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攀枝花市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违法案

       2019年7月29日,攀枝花市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相关资质与攀枝花某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实用新型专利、三体系认证咨询委托合同》,合同中明确委托了“代为办理实用新型专利”,约定了“专利申请代理费费用”,并于2019年8月29日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了专利代理费7200元。该实用新型专利于2019年10月12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经调取的相关证据能印证当事人无资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订立了专利代理合同,收取了专利代理费用,专利代理行为已经发生。当事人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不符合专利代理师执业条件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违反了《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相关规定。案件已经调查终结,上报省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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