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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9号)精神,鼓励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建立治理结构合理、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现代企业制度,根据《辽宁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典型示范评选办法》,我厅组织开展了第八批辽宁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典型示范推荐工作。
经企业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现将拟确定第八批辽宁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示范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1.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沈阳和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营口世纪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4.辽宁航安型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丹东日牵物流装备有限公司
6.沈阳远程摩擦密封材料有限公司
7.沈阳防锈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8.大连第二互感器集团有限公司
9.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10.辽宁奥亿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11.沈阳工业泵制造有限公司
12.辽宁利尔镁质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3.辽宁文彬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14.营口德瑞化工有限公司
15.辽宁奥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8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书面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改革处。
联系人:李跃龙 电话:024-86906664 电子邮箱:lnmyjj@163.com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24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