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规范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鲁市监特设字〔2022〕123号)要求,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我院新安装了叉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智能评分系统,具备人脸识别上车、北斗定位电子桩考试,智能评分、现场出成绩、错误扣分项目打印等功能,实现了叉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工作智能化、标准化。为便于各有关人员做好考试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24日起启用叉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智能评分系统考试。
二、各有关人员要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试大纲》和本次公布的《叉车司机智能考评系统评分细则》要求,加强实际操作技能练习。
特此通告。
附件:1.叉车智能考评系统评分细则(场地)
2.叉车智能考评系统评分细则(道路)
临沂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