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市监食协发〔202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现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管局
2023年8月1日
2. 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现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管局
2023年8月1日
2. 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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