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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完成2022年度
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要求,并对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2022年度金融企业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值的通知》文件,隆阳区财政局于2023年7月末对纳入我区地方金融企业的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并按时上报上级部门。

本次涉及银行类金融企业参与绩效评价,以财政部规定的银行类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值作为评价标准,依据财政部反馈的金融企业2022年决算数据和金融企业提供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逐项审核企业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调整情况及加减分事项申请材料,通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应相应行业评价标准,对金融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偿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判,对金融企业的涉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等进行了重点考核。

经过认真审查、复核,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确认评价结果并形成评价结论。此次我区列入评价范围的银行类地方金融企业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价结果为中等,绩效评价结果将反应该金融企业在全国同行业中相对位置和竞争力,也是评价企业经营绩效、综合实力、确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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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隆阳区财政局将持续夯实地方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数据报送质量,推动地方金融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THE END
供 稿:李 泽
编 辑:段玉梅
审 核:董诗金
邮 箱:bslyqcz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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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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