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对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5·27”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5·27”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因工艺技术有缺陷、擅自使用不合格原料、物料输送设备选型不当、风险管控措施缺失、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违规组织项目建设生产,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本次事故共计造成12人死亡、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860.20 万元。企业总经理、生产部长、技术主管、安全主管、设备主管、车间主管、技术员、专职安全员、车间班长等10人被追究刑事责任,49名政府工作人员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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