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如你单位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并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如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的,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届满仍未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的,我局将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联系电话:0632-3286727、3286093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嘉陵江路77号
附件:2023年度、2024年度连续2年未年报企业名单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

来源:信用科
编辑:杨箫、褚葓坤 校对:张明
审核:姜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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