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主体:公司律师 / 合规部
适用场景:法务存档、全员合规培训、涉诉风险防控、企业维权指引
核心特点:全模块可视化呈现、重点内容加粗标注、贴合企业法务实操、可直接落地使用
一、文件基础信息(可视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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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详细内容 |
文件名 | 《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 |
发布机关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 | 2026 年 3 月 |
施行日期 | 2026 年 3 月(发布即生效) |
效力层级 | 现行有效司法规范性文件,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履职指引,对民事主体涉诉维权、合规经营具有直接指导效力 |
适用范围 | 1. 地域:全国范围;2. 主体:全国四级检察机关、所有民事主体(企业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等);3. 领域:民事诉讼全流程(立案、审判、执行、调解、再审)、民事检察监督全业务;4. 过渡期:无过渡期,发布即适用 |
二、核心要点提炼(聚焦合规红线与强制要求)
不抄原文,仅提炼禁止性、限制性、强制性合规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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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核心内容(加粗为绝对合规红线) |
新增 / 明确的禁止性内容 | 1. 严禁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构劳动关系 / 借款合同 / 买卖合同,规避债务、补缴社保、转移财产、逃废债 2. 严禁在民事诉讼中伪造证据、虚假陈述、伪造公章 / 签名,妨害民事诉讼秩序 3. 严禁在民事执行中规避执行、虚假终本、超标查封、违法冻结财产 4. 严禁滥用知识产权诉权、恶意抢注 / 囤积商标、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 5. 严禁未经金融监管批准擅自开展放贷业务、违规设置高额违约金 / 利息 |
强制性 / 限制性要求 | 1. 企业对外担保必须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要求相对方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否则担保合同可能无效 2. 格式合同必须对免责 / 限责条款履行加粗提示、单独说明义务,留存完整证据 3. 收到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后,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全面整改、书面回复整改结果 4. 用人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实名制管理,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5. 涉诉案件必须全流程留痕,留存完整履约、诉讼证据,应对检察监督核查 |
专项核心合规规则 | 1. 用工合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工需明确权责边界,不得通过虚假用工规避社保义务;工伤赔偿、劳动合同解除需严格遵守劳动法规 2. 合同合规:借款、买卖、建设工程、租赁、房屋买卖合同为检察监督高发类型,需全生命周期合规审查 3. 知识产权合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维权需依法开展,不得滥用诉权 4. 金融合规:金融借款、投融资需遵守利率监管规定,不得违规设置格式条款 5. 执行合规:胜诉债权遇法院怠于执行 / 违规终本,可申请检察监督;作为被执行人不得规避执行 |
三、新旧对比 / 政策变化
(一)核心差异对比表(vs 2024 年白皮书 + 上位法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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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维度 | 2024 年口径 / 旧规要求 | 2025 年白皮书新规 / 监管变化 | 法规 / 案例 / 数据依据 |
执行监督力度 | 执行监督案件占比 22%,聚焦常规执行违法 | 执行监督案件占比升至 26%,新增终本执行专项监督,实现执行活动全程监督,推动执行到位 11.8 亿元 | 1. 《民事诉讼法》(2024 修正)第 242 条 2. 两高《关于加强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25〕3 号) 3. 数据来源:《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 |
虚假诉讼监督重点 | 以民间借贷纠纷为主,占比超 50% | 民间借贷占比降至 43%,重点转向劳动合同纠纷(同比升 24.5%)、买卖合同纠纷(同比升 78.2%)、社保补缴虚假仲裁,依职权监督占比达 88.9% | 1. 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10 号) 2. 案例:河南安阳文峰区检察院社保虚假诉讼监督案,避免社保基金损失 1.428 亿元,出处:《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 |
支持起诉规范 | 案件总量大,存在泛化适用 | 案件总量同比降 26.2%,严格限定于诉讼能力弱的弱势群体(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等),杜绝泛化适用 | 两高《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25 年联合发布) |
审判活动监督 | 以送达违法、超期审理等浅表性违法为主 | 浅表性违法监督占比下降,深层次程序违法监督大幅上升(适用程序错误同比升 140%、审理期限违法同比升 26%) |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高检发释字〔2021〕2 号)第 99 条 |
涉企监督重点 | 常规平等保护 | 新增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2025 年办理涉企案件 5455 件,重点纠正违法查扣冻、虚假诉讼 |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法》(2024)第 37-40 条 案例:安徽某设计公司执行监督案,出处:《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 |
监督手段 | 以个案人工审查为主 | 全面推进数字检察,全国上架 114 个民事检察大数据监督模型,可批量筛查违法线索,AI 辅助办案提升效率 | 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规划(2024-2026)》 |
(二)监管口径变化
- 全面收紧:实现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破产、调解无死角,深层次违法监督力度持续加大
- 精准聚焦:从 “办案数量” 转向 “监督质效”,重心向生效裁判监督、涉企民生重点领域倾斜
- 协同升级:与法院、人社、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虚假诉讼、社保违规等领域实现全链条联合惩戒
(三)待明确条款(标注待官方解读)
- 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的具体操作细则、全流程节点的监督标准待官方解读
- 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中,“诉讼能力弱” 的具体认定标准、适用边界待官方解读
-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线索的证据效力、核查程序规范待官方解读
四、对公司业务的影响(按场景 / 部门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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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 部门 | 核心影响 | 需修订的合同 / 协议条款 | 需调整的内控 / 审批 / 留痕环节 |
自然人 / 弱势群体权益保护 | 1. 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妇女、残疾人等群体维权渠道更畅通,企业用工侵权被检察监督的概率大幅提升 2. 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大,商业欺诈、格式条款不公、房屋买卖违约等行为将被重点监督 | 1. 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中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违约金条款 2. 面向消费者的格式合同中免责 / 限责条款 3. 房屋买卖、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赔偿条款 | 1. 用工全流程留痕,尤其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保缴纳记录 2. 格式合同签署时,对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录音录像留痕 3. 消费者投诉的闭环处理留痕 |
销售 / 市场 / 合同管理部 | 1. 合同纠纷为检察监督第一高发类型,合同起草、签署、履行、诉讼全流程合规要求全面提升 2. 对外担保、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行为的法律风险大幅上升 3. 商业宣传、市场推广中的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将被重点监督 | 1. 买卖、借款、建设工程、租赁合同核心条款 2. 对外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的决策程序、相对方审查义务条款 3. 经销、合作协议中的违约赔偿、免责条款 | 1. 合同全生命周期审查流程,新增合规风控节点 2. 对外担保的内部决策、股东会 / 董事会决议留痕 3. 诉讼案件证据提交的合规审查流程,严禁伪造证据 |
人力资源部 | 1. 劳动争议、欠薪、社保补缴虚假仲裁为检察监督重点,用工合规要求全面升级 2.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大,灵活用工模式合规风险上升 3. 涉劳动争议的虚假仲裁将被多部门联合惩戒 | 1. 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违约金、解除条款 2. 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保缴纳相关协议 3.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用工合作协议 | 1. 农民工工资专户、实名制管理流程 2. 劳动仲裁、诉讼案件的合规审查流程,杜绝虚假仲裁 3. 灵活用工的权责边界明确、全流程留痕管理 |
财务 / 投融资部 | 1. 涉金融、借款、投融资类案件检察监督力度加大,利率、违约金合规要求提升 2. 企业征信修复、执行款管理、破产程序合规要求明确 3. 逃废债、虚假诉讼转移财产的刑事风险显著上升 | 1. 金融借款、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利率、违约金条款 2. 投融资、担保相关协议中的权责条款 3. 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抵销权行使相关文件 | 1. 企业征信管理、不良征信修复的申请流程 2. 涉执行案件的资金、财产管理流程 3. 投融资业务的合规审查、全流程留痕管理 |
生产 / 运营 / 工程部 | 1.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第二高发合同类型,工程签证、结算、工期、质量合规要求提升 2. 执行中超标查封、违法冻结的维权渠道明确 3. 房地产项目保交楼、购房者权益保护为监管重点 |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中的结算、工期、质量条款 2.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交付、面积误差条款 3. 诉讼保全、执行相关的申请文件 | 1. 建设工程全流程签证、结算、履约证据留痕 2. 涉保全、执行案件的财产范围审查流程 3. 保交楼项目的履约闭环管理流程 |
行政 / 合规 / 知识产权部 | 1. 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为检察监督重点 2. 检察建议的整改、回复流程需规范 3. 涉诉信访、合规培训的要求全面提升 | 1. 知识产权维权、许可使用相关协议 2. 企业合规管理、检察建议整改相关制度 3. 涉外业务、跨区域合作相关协议 | 1. 知识产权申请、维权的合规审查流程 2. 检察建议的接收、整改、回复闭环流程 3. 全员合规培训、涉诉信访处置流程 |
五、风险点与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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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风险等级 | 高频违规场景 | 违规后果 | 监管抽查重点 | 过往业务潜在漏洞提示 |
重大红线(刑事风险) | 1. 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转移财产、逃废债、补缴社保 2. 民事诉讼中伪造公章、合同、发票等关键证据 3. 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规避执行 | 1. 民事:生效裁判被撤销、改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 行政:司法罚款、拘留,行业行政处罚 3. 刑事:涉嫌虚假诉讼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担刑事责任 | 1. 社保补缴虚假劳动仲裁案件 2. 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虚假诉讼 3. 涉执行规避执行、转移财产行为 | 1. 历史涉诉案件中证据真实性存疑 2. 为第三方补缴社保虚构劳动关系 3. 执行案件中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
高风险(行政处罚 / 民事赔偿) | 1. 格式合同未履行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 2. 拖欠农民工工资、未足额缴纳社保 3. 金融借款违规设置高额利息、违约金 4. 商业欺诈、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 | 1. 民事:合同条款被认定无效,承担违约 / 赔偿责任,生效裁判被抗诉改判 2. 行政:市场监管、人社、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 1. 涉消费者格式合同合规性 2. 农民工工资支付、社保缴纳情况 3. 金融借款、融资业务利率合规性 | 1. 格式合同未对免责条款加粗提示、单独说明 2.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用工未明确权责边界 3. 涉诉案件程序违法未及时维权 |
中风险(合规整改 / 检察监督) | 1. 收到检察建议后未按期整改、回复 2. 涉诉案件全流程未留痕,证据留存不全 3. 对外担保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4. 知识产权滥用诉权、恶意诉讼 | 1. 检察机关跟进监督、制发新的检察建议 2. 生效裁判被再审检察建议 / 抗诉改判 3. 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行政处罚 | 1. 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2. 企业对外担保合规性 3. 知识产权维权行为合规性 | 1. 对外担保未留存股东会 / 董事会决议 2. 合同履行、诉讼证据留存不全 3. 涉诉案件未跟进全流程,错失检察监督维权时机 |
六、可执行动作清单(法务 + 业务双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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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责任主体 | 可执行动作 | 交付成果 |
立即执行(7 个工作日内) | 全部门 | 立即停止:虚假诉讼 / 虚假仲裁、伪造证据、违规格式条款、超标查封 / 规避执行等红线行为 | 各部门合规红线承诺书 |
短期落地(30 个工作日内) | 法务部 / 合规部 | 1. 编制《民事检察监督维权操作指引》,明确申请条件、流程、材料要求 2. 修订公司常用合同模板,重点整改格式条款、对外担保、违约金相关条款 3. 编制《企业合规风险自查表》,覆盖全部门 4. 开展全员合规培训,重点讲解白皮书红线、典型案例 | 1. 操作指引文件 2. 修订后的合同模板包 3. 合规风险自查表 4. 培训课件 + 签到记录 |
短期落地(30 个工作日内) | 各业务部门 | 1. 对照自查表开展本部门合规风险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 梳理本部门历史涉诉、仲裁案件,排查虚假诉讼、证据合规风险 3. 规范本部门合同签署、履约留痕流程 | 1. 部门自查报告 2. 涉诉案件排查表 3. 部门留痕管理规范 |
中期落地(90 个工作日内) | 法务部 + 财务部 + 人资部 | 1. 对接属地检察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 2. 搭建企业内部合规风险大数据筛查模型,重点排查合同、用工、涉诉案件风险 3. 完善检察建议整改、涉诉案件全流程跟进机制 4. 建立企业征信管理、不良征信修复流程 | 1. 检企沟通机制文件 2. 合规风险筛查系统 3. 涉诉案件管理办法 4. 征信管理流程 |
中期落地(90 个工作日内) | 各业务部门 | 1. 完成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 2. 优化本部门业务流程、审批流,新增合规风控节点 3. 开展部门内部二次合规培训,落实到一线员工 | 1. 问题整改闭环报告 2. 优化后的业务流程文件 3. 部门培训记录 |
长期坚持(持续优化) | 全部门 | 1. 每季度开展合规风险复盘,更新合规指引 2. 每年度开展全公司合规审计 3. 持续跟进民事检察新规、典型案例,更新合规要求 | 1. 季度合规复盘报告 2. 年度合规审计报告 3. 合规文件年度更新版 |
七、备查资料
(一)官方核心文件
- 《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6 年 3 月发布,官方链接:https://www.spp.gov.cn/
- 最高检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主题,检例第 221-225 号),2025 年 5 月发布
- 两高《关于加强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25〕3 号)
- 两高《关于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25 年联合发布)
(二)关联现行有效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4 年修正)
-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高检发释字〔2021〕2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法》(2024 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 年修正)
- 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法发〔2021〕10 号)
(三)权威案例与数据来源
- 胡某生等六人与某科技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5)最高法民抗 37 号,出处:《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
- 安徽某设计公司执行监督案,出处:《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
- 河南安阳文峰区检察院社保虚假诉讼监督案,出处:《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
- 2021-2025 年民事检察核心办案数据,均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年度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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