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省大数据产业运行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大数据业务收入高速增长,营业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大数据与各产业融合能力持续提升。
一、总体运行情况
大数据业务收入维持高速增长态势。2025年,全省监测范围内的963家大数据企业,实现大数据业务收入3126.7 亿元,同比增长19.7%。营业收入达到3583.0亿元,同比增长7.8%。其中,数据治理类企业大数据收入达2235.6亿元,占全省大数据业务收入的比重为71.5%;数据要素类企业大数据收入达469.0亿元,占比15.0%;数据安全类企业业务收入达422.1亿元,占比13.5%。
二、分领域运行情况
大数据技术产品收入增速放缓。大数据技术产品收入达1475.8亿元,同比增长15.5%,占全省大数据业务收入的比重达47.2%。
大数据服务产品收入增长显著。大数据服务产品收入达1650.9亿元,同比增长23.6%,占全省大数据业务收入的比重达52.8%。
大数据与各产业融合能力持续提升。全省服务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业)、第三产业(服务业)的大数据企业占比分别为11.6%、42.7%、45.7%,业务收入分别同比增长2.4 %、19.7%、27.0%,大数据在支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的能力持续增强。
三、产业活跃情况
产业总体活跃度呈现稳步上升态势。2025年,全省大数据产业活跃度指数达81.6%,整体处于较为活跃的水平,大数据产业保持平稳发展。各区域产业活跃度稳定展现。济南、青岛的活跃度指数分别为83.7%、82.2%,两市发展均稳固处于全省领先地位。其次是烟台、临沂、潍坊、济宁等地,活跃度指数均高于70%,处于一般活跃水平。其余地区活跃度指数均在60%以上。
[活跃度测评根据原工商总局企业活跃度分析指标体系和算法模型进行优化构建;活跃度评价测算对象不包含分支机构、分公司、非公司的企业,主要从企业规模、经营状态、创新水平、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测评。共分为:不活跃、欠活跃、一般活跃、比较活跃和非常活跃5个等级,其中,0% (含) -60%(不含) 区间为不活跃、60%(含)-70%(不含)为欠活跃、70%(含)-80%(不含)区间为般活跃、80%(含)-90% (不含)以上为比较活跃,90% (含)以上为非常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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