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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协同推进税收领域综合治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综述如下:
一、严厉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办理量稳中有升 |
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危害税收征管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税款等突出犯罪,全力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财政安全。
起诉人数、件数双上升。全年共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6017件12737人,同比分别上升4.4%和1.8%,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严惩骗取出口退税及关联犯罪。针对骗取出口退税犯罪链条化、隐蔽化的特点,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依法严惩犯罪团伙的组织者、策划者、实施者。例如,在办理常某生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骗取出口退税案中,检察机关准确认定犯罪事实,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有力维护了国家出口退税秩序。
二、深化跨部门协作,推进涉税违法犯罪综合治理 |
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税务、公安、海关、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打击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税收征管合力。
持续深化八部门联合打击机制。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检、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升打击精准度和实效性。
积极参与“联合利剑2025”专项行动。按照统一部署,检察机关深度参与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集中力量查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有力遏制了涉税犯罪高发态势。
加强出口应征税货物协同监管。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税务总局等部门,针对利用虚假出口信息骗领政府奖补等新型犯罪,联合制发会议纪要,明确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司法尺度,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减少犯罪发生。
三、依法惩治走私涉税犯罪,维护对外贸易秩序 |
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打击走私犯罪职责,特别是针对涉税走私犯罪,强化与海关、海警等部门的协作,维护国家关税收入和对外贸易秩序。
从严打击走私犯罪。全年起诉走私犯罪 4025件9874人。积极参与打击海上走私犯罪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海上走私案件,发布典型案例,指导各地精准打击。同时,聚焦战略矿产资源等重点物品走私,开展专项打击,办理了王某彬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有力维护了国家经济安全和税收权益。
四、强化法律监督,保障涉税案件依法公正处理 |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涉税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监督,确保案件办理质效,维护司法公正。
清理涉企刑事“挂案”。在清理刑事“挂案”专项工作中,重点排查涉税案件,协同公安机关推动依法处理,全年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319件,其中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逃税等问题的案件得到及时纠正,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财产性判项执行监督。针对涉税犯罪案件中判处的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性判项,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意见3.1万件,确保判决执行到位,防止犯罪分子在经济上获利。
依法严惩税收领域职务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检察机关重点惩治金融、国企、能源等领域职务犯罪,其中涉及税务人员滥用职权、受贿等犯罪的,依法从严追诉,全年起诉相关领域职务犯罪 9174人,促进了税收执法队伍的廉洁性。
五、发布典型案例,统一执法司法标准 |
最高检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明确涉税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
制发会议纪要统一法律适用。针对利用虚假出口信息骗领政府奖补等新类型犯罪,会同最高法、公安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制发会议纪要,为各地办案提供明确指引。
发布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在惩治金融、工程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中,选取涉及税务人员犯罪的案例,警示教育广大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用权。
结语 |
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通过依法严厉打击涉税犯罪、深化协同治理、强化法律监督,为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作出了积极贡献。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以高质效刑事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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