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销售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以下简称“临期食品”)经营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临期食品管理工作告知如下: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对临期食品设置临期食品专区(专柜)或相对集中区域陈列销售,在醒目位置明示“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专柜)”,并设置“本区域食品为临近保质期食品,购买后请在保质期内食用”的提示牌。
二、食品经营者要结合“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严格落实经营场所临期食品定时、定人、包片自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确保临期食品及时转至临期食品专区或专柜进行销售。
三、尚未售出的临期食品,不得退回供货商或者生产者,经营者采取打折、买赠、降价等促销方式销售临期食品,减少食品浪费。
四、促销期间未售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律就地销毁,并保留相关视频和图片资料。
五、全县各食品生产经营者即日起,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采用遮盖、模糊、极端缩微字号等方式重新上市销售临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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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靖远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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