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0232025001号)。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6 年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内容如下:
立方数科通过通过开展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立方数科披露的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79,726,668.85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0.09%,虚增营业成本277,114,254.09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60.61%;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311,855,333.46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1.67%,虚增营业成本305,460,743.11 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53.54%,虚增利润总额510,390.73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33%;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45,869,361.67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4.00%,虚增营业成本45,227,946.58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27.55%。
立方数科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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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投行大律师”负责人张晏维律师认为:2025年1月22日,立方数科也收到安徽证监局发出的《监管关注函》,要求公司全面开展自查,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业务收入进行整改。公司还被提醒:“严禁财务造假、配合造假、占用担保等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凡是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持有3000股以上立方数科(300344)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索赔全程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案件实际赔偿到位后,才支付律师费。一切诉讼费、差旅费等开支由我们团队垫付。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012年上市,创始人:郭林生,曾用名:太空智造,主营业务包括智能软硬件业务板块和数字化智能服务板块、智能软件产品和平台,涵盖数字云基建业务、数字化智能服务板块、行业应用及解决方案。
2020年6月前老董事长为樊立,后马超担任董事长,2021年11月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对公司和马超,汪逸以及其他人出具警示函,内容主要是坏账计提不合理,关联资金占用。后续就是汪逸任期三年,一直到2024年07月15日。
由于业绩不达标,公司2021年只完成净利润0.26亿,同时公司在2022-23年连续亏损。2024年7月份郭林生为公司新董事长,立方数科2024年12月底做了一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全部为10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其中公司董事长郭林生获授1665万股,占比8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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