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数据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印发了《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我国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该文件系统规划了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发展路径,旨在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充分释放数据价值潜能。
跨部门协作:构建数据要素协同治理新格局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非独占性、可复用性、价值动态性、强关联性以及安全敏感性等复合特性。单一部门管理模式难以覆盖其全链条、多维度管理需求,因此需要建立跨领域的协调管理机制。
国家数据局负责统筹数据要素流通规则与市场体系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聚焦数据在产业领域的应用转化与场景落地;公安部主责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安全保障及个人信息保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则为数据资产化、资本化进程提供专业监管指引。
这种多部门联合推进模式不仅解决了管理职责分散的问题,更通过统一规则、互认标准、协同监管,打通了数据从采集、加工到交易、应用的全流程壁垒。特别是在数据权益确认、价值评估、交易结算等核心环节,各部门将协同制定具体实施规范,推动试点地区与行业形成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提供系统性支撑。
《意见》核心要点解析
《意见》明确要求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围绕三大重点方向提升服务能力:
增强数据交易场所服务效能
引导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专业化发展
鼓励数据服务商丰富产品与服务供给
文件从八个维度提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指引,支持各类主体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数据流通与交易模式,增加优质数据产品与服务供给,促进数据在安全合规前提下高效流通。
同时,《意见》建立了四重实施保障机制,在鼓励创新的基础上坚守安全底线,通过“监管监督+行业自律+安全保障”三维防护体系,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尤其重视数据安全与合规管理。
未来重点发展方向
结合《意见》精神与市场趋势,以下几个方向值得关注:
一是流通交易模式创新探索文件引导市场主体在合规前提下拓展数据交换形式,鼓励以数据置换数据、订单、服务、模型及场景等多种方式,并探索数据作价入股等新型价值实现路径。这表明政策导向侧重于鼓励模式创新,核心目标是加速数据要素流通效率。
二是数据资产化进程深入推进《意见》支持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提供数据资产合规化、标准化及增值化服务,稳步推进数据资产入表,探索数据资产运营与收益分配新模式。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从基础设施搭建阶段转向服务生态培育阶段,数据资产化进程有望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三是人工智能与数据融合深化人工智能的发展离不开高质量数据的支撑,两者形成相互促进的共生关系。《意见》明确提出支持面向人工智能训练的高质量数据集流通,推动数据服务机构与人工智能企业加强协作,体现了“数据驱动智能、智能提升数据价值”的双向增强逻辑。
四是第三方专业服务生态培育文件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与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协同发展,拓展合规审计、质量评估、安全保障、保险托管、资产估值、争议调解等专业服务。在政策支持下,数据安全、合规咨询、资产评估等第三方服务领域预计将迎来新的市场机遇。
结语
此次出台的《意见》是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重要指导文件,不仅为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的发展构建了基本框架,也为我国数据市场的演进指明了方向。对于数据领域的从业机构、相关企业及市场参与者而言,这份文件提供了清晰的政策导向与行动参考,有助于推动数据要素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实现价值转化,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