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自查报告这样录入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滨城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2025年度质量管理自查报告;逾期未提交的,将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罚。
请各企业进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服务平台(http://124.128.39.251:9080/sdfdaout/jsp/dspout/sdyj/portal/index.jsp),点击上方的省政务服务网登录(分为法人登录和个人登录注意区分),进入系统后,点击“风险自查”的模块,找到医疗器械经营风险自查企业报告录入,点击进入后根据实际要求进行填写。具体操作步骤见操作手册。填报中遇有问题,请联系0543-3336508。
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自查上报操作手册


第一步
根据政务服务网审批企业端网址进入http://124.128.39.251:9080/sdfdaout/jsp/dspout/sdyj/portal/index.jsp
点击上方的省政务服务网登录(分为法人登录和个人登录注意区分)。


第二步
进入系统后,点击风险自查的模块。

第三步
找到医疗器械经营风险自查企业报告录入,点击进入以后根据实际要求进行填写。

第四步
根据实际要求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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