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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推荐】《中国互联网司法研究报告(2023-2024)》

   日期:2026-02-09 14:36:1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新书推荐】《中国互联网司法研究报告(202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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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司法研究报告(2023-2024)》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

声明

本文原载于公众号“学术西政”2026年2月5日文章,此处为方便阅读,略去注释。本文仅代表作者立场,不代表平台观点。

《中国互联网司法研究报告(2023-2024)》

林 维 / 主编

郑志峰 / 执行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

内容简介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信息时代的“时”与“势”,高度重视网络法治工作,将依法治网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全局,围绕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2025年11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网络生态治理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事关国家发展安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我校始终紧扣国家战略推进学科建设,在“科技+法律”交叉融合领域起步早、布局实、推进系统。2017年,学校成立全国首家人工智能法学院;2018年,在全国率先设立“人工智能法学”二级学科。2024年,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号召,成立科技法学研究院并设置“科技法学”二级学科;2025年,组建法律科技研究院,形成“科技-法律”“法律-科技”双轮驱动格局;2026年,签约加入重庆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联盟,在交叉融合领域再迈关键一步。

依托学科布局,学校对标新时代法学教育要求,深化数字法治理论创新与实践融合,主动服务国家和地方数字法治建设。学校建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国家网信办三类立法联系点,深度参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数据条例》等中央与地方重要立法修法工作;学者参与起草的《人工智能法(学者建议稿)》《人工智能示范法(专家建议稿)》获得广泛关注。同时,聚焦数据治理、生成式人工智能、网络安全与网络犯罪防治、数字经济等前沿议题,持续产出兼具决策影响力与社会认可度的智库成果,为数字法治工作提供坚实智力支撑。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助力网络法治高质量发展,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繁荣互联网司法理论与实践,2024年12月,学校联合北京、广州、杭州三大互联网法院,汇聚网络法治领域理论与实务专家,评选发布“中国互联网司法十大典型案例(2023-2024)”,并组织法官与学者团队联合撰写出版《中国互联网司法研究报告(2023-2024)》。 

该报告精选三大互联网法院27个标杆案例,全景呈现数字经济时代司法裁判创新实践。全书构建“司法实务+理论建构”双维阐释体系:法官团队从案情脉络、裁判规则、司法价值三维度,系统拆解涉网纠纷裁判逻辑;学者团队立足法理前沿,开展多维评析与法条互文解读,搭建数字法治理论框架。报告覆盖网络知识产权、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人格权保护、网络侵权责任、网络不正当竞争五大核心领域,直面算法治理、数据权属、虚拟财产等前沿法律问题,多篇案例属相关领域“第一案”,可为类案裁判提供标杆与引领。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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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网络知识产权纠纷类案件

·AI文生图著作权侵权案: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及权利归属的认定

·涉《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效力认定案:法院首次确认登记证对数据集合的证明效力

·全国首例“车联网”著作权案:车载系统提供方与作品提供方以分工合作的形式实施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浏览器插件提供盗版影视定向“跳转”链接的著作权侵权认定

·未获著作权人授权展示、销售NFT数字藏品构成侵权吗?

·权利聚合形态下的“虚拟数字人”司法规制

第二编 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类案件

·“AI换脸”案:未经授权对包含他人肖像的视频进行“AI换脸”处理,构成对他人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

·企业间共享个人信息案:企业间共享个人信息应征得个人单独同意

·滥用“AI换脸”技术行为的法律规制

·个人信息跨境处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大规模个人信息侵权中非物质性损害的要件认定及救济导向

·已公开个人信息的合理利用与自动化决策的判定逻辑

第三编 网络人格权保护纠纷类案件

·AI生成声音侵权案:自然人声音权益可及于AI生成声音

·“AI陪伴”案:未经同意创造自然人的AI形象构成对人格权的侵害

·网络自媒体恶意炒作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评判标准

·电商平台中商品综合排序能否作为检索结果默认排序的认定

第四编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类案件

·组织、操纵“网络水军”实施“流量造假”等行为的定性

·流量劫持的侵权法规制

·工作微信账号的权属判断路径

·消费投诉平台付费入驻案:平台商业模式及运作机制存在过错应对不实投诉信息承担直接侵权责任

·自动补足算法错误补全信息,搜索引擎提供者依通知主动屏蔽且不复现的,不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五编 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类案件

·游戏账号和游戏币的虚拟财产属性及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正当与否的问题

·公共数据商业化利用的合法性边界

·数据权益的权属判断与分类保护

·网络直播流量造假行为的性质认定及规制许可

·网络评测中正当对比和商业诋毁的边界

·数据“搬家”行为的合法性评析

撰写团队

主编:林维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马工程教材首席专家。

执行主编:郑志峰

西南政法大学高等研究院院长、科技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民商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重庆市法学会数字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政策法规工作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入选重庆英才·青年拔尖人才。

章节节选

序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信息时代的“时”与“势”,高度重视网络法治工作,将依法治网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全局,并围绕该重大时代课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为回应纷繁复杂的网络空间治理需求,我国自2017年起,相继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以及广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院的设立不仅是法律实践的一次创新,更是法律服务与社会需求有机结合的结果。作为新时代和新科技的产物,互联网法院有力促进了数字经济和信息社会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的大趋势,积极推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大数据和算法驱动的人工智能技术业已在全球范围内重塑社会经济格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为互联网法治带来了新机遇,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与挑战。为了及时满足当前时代的权益保护与纠纷解决需求,我国互联网法院共同努力,形成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互联网司法案例,积累了宝贵的互联网司法经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保障我国网络法治高质量发展,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繁荣互联网司法理论研究,深化互联网司法实践,西南政法大学联合三大互联网法院,邀请网络法治领域的实务界与理论界专家,组成专家评选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8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互联网司法十大典型案例(2023—2024)评选会议,从三大互联网法院推荐的三十个代表性案例中,最终遴选出了具有示范价值的十大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开展了本次《中国互联网司法研究报告(2023—2024)》的编写工作。在此,特别鸣谢专家评审委员会成员,他们是林维、王轶、周汉华、喻海松、申卫星、王怀勇、张凌寒、许可、刘晓春、赵精武、郑志峰。

在编撰过程中,每份案例均遵循案情概要、裁判要旨、案例价值、法理评析以及法条链接的撰写体例。案情概要是案例的“骨架”,通过简明扼要的叙述,还原案件基本事实以及争议焦点。其既是裁判结果的前提,又是后续法律分析的基础。裁判要旨则是案例的“灵魂”,通过提炼裁判要点,揭示法律适用的核心问题,并为类似案件提供裁判参考,以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其通常包括争议焦点的认定、法律适用的关键点以及裁判结果。案例价值部分旨在说明该案例的代表性、创新性或警示意义,如该案例是否涉及新型法律问题、社会影响程度如何以及该案例对司法实践是否具有突破性贡献等。法理评析则是对裁判要旨的理论延伸,专家将结合法律原则、司法解释、学理观点等,分析案例裁判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帮助读者理解司法裁判背后的法理逻辑,并为未来的法学研究提供实证材料。法条链接部分注明了案例中引用的具体法律条文,并附注相关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文件,读者可直接对照法律文本,自行验证司法裁判的合法性。

本书共分为五编,收录二十七份案例:

本书的第一编主要收录网络知识产权纠纷类案件,共收录六份案例,主要包括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及权利归属认定、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的效力认定、车载系统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浏览器插件提供盗版影视作品定向“跳转”链接的著作权侵权纠纷、NFT数字藏品侵权纠纷以及“虚拟数字人”的司法规制。其中,有五份案例均为我国相关领域“第一案”,其意义不仅在于解决个案争议,更在于为后续类案司法裁判起到的标杆性和引领性作用。

第二编主要收录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类案件,共收录六份案例,主要包括AI换脸对特定个体或不特定群体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认定、企业间共享个人信息的限度评判、个人信息跨境处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大规模个人信息侵权中非物质性损害的认定以及利用算法分析个人公开职业信息并进行业务推荐的侵权认定。个人信息是个人身份的核心载体,对其的处理将直接关系到个体的人格尊严与人身自由。非法收集、滥用或泄露个人信息不仅可能影响个人的经济利益,还可能造成骚扰、人格贬损等精神损害。跨境个人信息传输还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具有审查的必要性。大规模个人信息侵权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损害群体利益并威胁社会稳定。公开个人信息并不等于合法权利的让渡,仍应围绕风险进行动态平衡。

第三编主要收录网络人格权保护纠纷类案件,共收录四份案例,主要包括AI生成声音侵权案、AI生成的自然人虚拟形象对个人人格权益造成侵害的认定、网络自媒体的恶意炒作行为对企业法人名誉权造成侵害的认定以及电商平台商品综合排序算法对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的影响的认定。尽管AI生成声音以及虚拟形象均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独立生成的产物,但其生成物背后所使用的数据指向的是与之相关联的自然人。网络自媒体在发布内容时,应当重视区分“正当监督”和“恶意炒作”,避免扰乱市场环境。电商平台的算法排序看似中立,实则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杀熟”等方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编主要收录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类案件,共收录五份案例,主要包括对“网络水军”实施“流量造假”行为的定性分析以及流量劫持、工作微信账号权属争议两类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认定。“网络水军”一案从民事公益诉讼的角度切入,明确操纵网络水军属流量造假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流量劫持一案则是我国首次以侵权法规制流量劫持行为的司法案例,明确了流量的本质是用户注意力的量化,属于网络虚拟财产权益,并进一步细化了流量劫持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工作微信账号一案则创新性地纳入功能主义考量,刺破“账号使用权属于初始注册人”的面纱,开辟了一条独特的权属判断路径。

第五编主要收录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类案件,共收录六份案例,主要包括公共数据商业化利用的合法性边界认定、数据权益归属及数据抓取行为正当性认定、网络直播流量造假行为性质认定、网络测评行为性质认定以及电商平台大数据“搬家”行为性质认定。当前,数据是数字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其流动性和可复制性模糊了以往确定的权属边界,其不可用竭性正对此前的资源分配格局进行重塑。数据收集的质量、范围及其使用方式均将对数据分析结果以及人类的决策和判断造成直接影响,甚至可能在社会环境中引发系统性风险。在数据尚未确权的今天,判断行为性质的方式或许是解决新型纠纷案件的良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网络生态治理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信息技术迭代持续加速的当下,《中国互联网司法研究报告(2023—2024)》的出版不仅在于记录过往,更在于为我国未来的司法实践指明方向。希望通过对以上案例的剖析,本书能够为广大读者初步展现我国互联网司法的图景,并为法律从业者提供可资借鉴的裁判思路,若能进一步帮助公众理解自身在网络空间中的权利边界与维权路径,我们将颇感欣慰。这种欣慰不仅源于对互联网司法实践成果的认可,更源于对提升公众法治意识的期待。当社会各界共同构建起尊重规则、维护公平的互联网法治生态时,我国互联网司法的探索便真正实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面对纷繁复杂的虚拟世界,我国互联网司法仍面临诸多挑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十五五规划建议的重点和要求,持续推动互联网司法经验共享与规则探索,未来西南政法大学将进一步扩大案例评选范围,我们欢迎各个互联网法院以及全国各个互联网法庭积极推选典型案例,共同挖掘具有示范价值的“标杆案例”,通过理论研究支撑司法实践创新,通过案例研判反哺立法,通过学术对话凝聚治理共识,以期为我国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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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看南海”是由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讲师徐奇博士及其团队运营,旨在介绍和分析国际法和南海问题有关的信息动态和名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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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戴嘉芸 暨南大学人文学院法学本科生

审校|徐奇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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