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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司法行政工作白皮书(2025年度)

   日期:2026-02-09 14:03:5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德阳市司法行政工作白皮书(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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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司法行政工作

白皮书

(2025年度)

德阳市司法局

2026年2月

目  录

前言 

一、司法行政系统部分工作职能主要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据 

二、行政立法工作 

三、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六、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七、法律援助工作 

八、公证工作 

九、司法鉴定工作 

十、仲裁工作 

十一、律师工作 

十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 

结束语 

前  言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的蓄势之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司法厅有力指导下,坚持“四五五六”发展总思路和“1386”年度工作思路,紧扣“抓统筹、强监督、优服务、保底线”四大任务,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讲政治、强担当、增效能、铸铁军,优化夯实法治服务供给和保障支撑,一体推动法治统筹更加有力高效、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法治社会建设根基深固,筑牢了德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法治基石。

一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德阳建设中实干笃行、担当作为、成果斐然。市司法局被全国人民调解协会表彰为组织宣传调解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市司法局复议一科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在全省涉企行政执法效能指数三项评估中德阳均获优秀等级,并列全省第一;我市打造的“德晓法”特色普法IP获评“四川十大经典法治IP”、“‘一地一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德阳样板’”成功入选四川省首届知名法治品牌。

为展示2025年德阳市司法行政系统部分主要工作建设成果、工作成效,系统总结工作经验,特发布本白皮书。

司法行政系统部分工作职能

主要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据

1.行政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德阳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

2.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3.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4.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5.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6.法律援助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

7.公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8.司法鉴定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9.仲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0.律师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1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12.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13.人民调解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

行政立法工作

2025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的要求,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足地方立法“政府依托”定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履行行政立法职能,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协调,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立法工作任务,增强了法治服务保障德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一、基本情况

(一)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1部地方性法规继续审议:《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

(二)完成1部地方性法规起草和审查:《德阳市孝文化保护条例(草案)》。

(三)完成5项地方性法规调研论证:污脏车入城管理、老旧小区规划管理、餐饮服务油烟污染防治、村镇用水管理、三星堆遗址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利用。

(四)征集2026年市政府立法建议项目13项。

二、主要工作

(一)密切配合做好审议相关工作。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草案)》,市司法局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加强与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沟通衔接,全程参与调研、座谈、修改等工作,为法规草案的进一步审议贡献司法行政力量。《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作为德阳基层治理领域首部专门法规,界定政府、街道、社区等各方权责,破解基层“多头管理”“权责失衡”等堵点,为我市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

(二)履职尽责完成立法论证审查。2025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将德阳孝文化保护列为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该项目系全国首部以“孝文化”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市司法局切实做好论证审查工作,在收到《德阳市孝文化保护条例(草案代拟稿)》后,先后开展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调研座谈、立法协商、专家论证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经修改完善,形成《德阳市孝文化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2025年10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建章立制夯实立法工作基础。2025年6月,印发《德阳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名单》,将9个基层单位纳入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涵盖企业、协会、高校、村(社区)等单位。同时制定了《德阳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试行)》,规范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管理,发挥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四)广开言路科学编制立法计划。面向社会各界发起对2026年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活动,共征集2026年市政府立法项目建议13项。组织政府立法建议项目专家论证会,深入探讨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将公众、专家的意见融入到实际立法工作中,确保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

 三、德阳市正式施行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一)德阳市地方性法规(10部)

1.《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2.《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德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20年8月10日起施行)

4.《德阳市华强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5.《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6.《德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7.《德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8.《德阳市物业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9.《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自2025年4月22日起施行)

10.《德阳市社区治理条例》(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二)德阳市人民政府规章(4部)

1.《德阳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2.《德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3.《德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4.《德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2023年修订)

四、德阳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名单

1.德阳市旌阳区东湖街道镇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2.广汉市三星堆镇三星村村民委员会

3.绵竹市九龙镇人民政府

4.中江县东北镇觉慧村村民委员会

5.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6.四川省金河磷矿

7.德阳天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8.德阳市律师协会

9.德阳市企业联合会、德阳市企业家协会

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

2025年,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聚焦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持续提升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审查质效,为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

一、合法性审查工作

2025年,全市累计审查各类文件754件,对559件文件提出了审查意见建议,意见建议率为74.14%,共形成意见1902条。审查文件包括行政规范性文件93件,重大行政决策18件,行政协议162件,其他政策文件和涉法事务481件。在所提出意见中,涉及主体和权限10条,内容方面401条,其他方面如文字描述、工作建议、风险提示等1491条。

从审查领域来看,涉及营商环境71件,投资采购125件,财政税收29件,乡村振兴11件,土地管理120件,住房建设50件,教育管理18件,社会保险5件,国资国企74件,信息公开60件,其他180件。

二、备案审查工作

2025年,全市共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71件,同比增加18.33%。经审查,对其中15件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建议17条。从审查发现的问题类型来看,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超期报备10条,编号不统一、材料不齐等其他问题4条,有效期、施行日期等规范性文件要素问题3条。

三、2025年度德阳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5年度,共有7项事项同步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目录。此类事项涉及面广、事关公共利益,兼具普遍约束力与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必须需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具体事项如下。

四、合法性审查案例

案例一:市司法局严格履职做好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关键词】城中村 城市更新 规范性文件

【基本情况】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征收工作,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落实省、市政府工作部署,某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拟定了《某地城区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实施意见》。

【审核情况】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文件内容与形式不规范。送审文件涉及公民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反复适用性,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其采用“条文式”结构,与标题“实施意见”常用于部署工作的常见体例不一致。二是行政主体不适格。文件将“某管委会”列为征收责任主体之一,与《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的要求相冲突。三是关键内容缺失。文件明确适用范围为“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但未对“中心城区”和“城中村”两个核心概念进行界定,导致政策适用范围模糊,易引发争议。四是部门职责设定缺乏法定依据。文件列举多个部门负有指导监督职责,但未核实其是否具备相应法定职能,可能导致权责不清或超越职权。五是具体措施与基本原则冲突。文件中“原则采取房票安置形式”的表述,与征收补偿应遵循的“自主自愿”核心原则相抵触,存在变相强制风险,易引发行政争议。

【典型意义】制定科学的征收补偿办法是规范行为、推进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保障。市司法局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围绕制定主体、权限、内容与程序进行全面审核,有效纠正了文件中存在的体例不符、主体不适格等问题,确保政策与国家方针、法律要求高度一致,为法治轨道上推进城市更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体现了发展为民的价值追求。

案例二:某市司法局严格审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政策规定筑牢法治保障作用案例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试点 入市管理

【基本情况】根据工作部署安排,某市作为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可在国、省试点政策框架下,继续开展入市工作。某局在前期开展先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入市主体、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权租赁等一系列具体规定。

【审核情况】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超越主体权限。配套政策中将出具入市意见书的主体由《四川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办法》规定的“县级人民政府”变更为“市××局”;将签订监管协议的主体由“县级人民政府”变更为“镇(街道)”,不符合上位法规定。二是引用标准错误。配套政策中规定土地分类执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但该标准已于2017年被新版(GB/T 21010—2017)替代,属于引用过期标准。三是缩小法定主体范围。配套政策中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界定为村级和组级,未包含《民法典》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明确的“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缩小了法定范围。四是增加无依据的登记条件。配套政策中要求受让方缴纳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但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受让方仅需依法缴纳契税,不再缴纳调节金。该规定增加了无政策依据的申请条件。五是设定滞纳金缺乏明确依据。配套政策中设置的滞纳金当前未查找到征收的明确法律法规,因试点地区调节金规则按规定需报省级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财政部、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建议就该项征询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典型意义】某市作为国家级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致力于完善制度体系、探索权能实现形式。市司法局在合法性审核中,坚持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绳,结合试点实际,从制定权限、内容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及时纠正了系列配套政策中存在的超越权限、缩小范围、增加义务等问题,从源头防范了法律风险,为依法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保障试点工作稳妥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2025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高质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高水平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德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德阳市司法局和德阳市行政复议指导中心分别被评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一、行政复议工作

(一)行政复议首选率明显提升。2025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367件,同比增长45.58%,达到同期法院一审行政案件的2.60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04件,同比增长45.07%,受理率为80.76%;受理后审结案件929件,审结率为84.15%。

从地域分布上看,广汉市、旌阳区、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5个区(市、县)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超过100件,占总量的71.90%,其中广汉市新收案件405件,占总量的29.63%。

从层级分布上看,区(市、县)政府、德阳市经开区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1078件,占总量的78.86%。市本级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289件,占总量的21.14%。

从行政管理领域上看,市场监管、公安、征地拆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是行政争议高发领域。新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前5位是:市场监管577件,占74.0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62件,占7.96%;征地拆迁61件,占7.83%;公安(交通)60件,占7.70%;公安(治安)42件,占5.39%。

从行政行为事项上看,新收行政复议案件中除涉及传统行政行为事项外,举报投诉、行政处罚、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案件较多。前五位数量和占比分别是:举报投诉处理483件,占60.75%;行政处罚93件,占11.71%;行政不作为57件,占7.2%;信息公开53件,占6.72%,行政征收32件,4.03%。

(二)行政复议渠道更加通畅。全市持续拓宽行政复议线上线下渠道,依托行政复议机构这一主阵地,同时在政务服务中心、司法所、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密集园区等场所设置行政复议服务点,宣传引导申请人通过“掌上复议”小程序申请行政复议,实现窗口受理、网上申请、邮寄提交多渠道并行,“线上便捷办、线下就近办”格局进一步巩固。2025年,在线申请行政复议件,占新收案件比例从2024年的3.30%提升到14.18%。

(三)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成效更加明显。持续深化府院、府检良性互动,建立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行政争议自查自纠、前端化解、联动化解。与市中级法院联合成立德阳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市、县两级全覆盖。2025年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301件,调撤率达32.4%。

(四)复议监督纠错质效持续提升。全市行政复议机关进一步加强内部层级监督,通过变更、撤销、责令履行、确认违法等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025年作出确认违法、撤销、变更、责令履行决定的案件125件,纠错率18.57%。在办理某公司不服市某局行政处罚一案中,德阳市司法局对行政处罚的适当性进行审查后依法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该案入选“四川省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五)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快收快受”机制,深入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系列活动,在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密集的工业园区、商会等地设立涉企行政复议服务点39个,为企业提供咨询、申请、调解、回访等“一站式”服务,该项工作经验得到司法厅高度肯定。2025年,全市收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79件,为企业挽回损失2000余万元。某公司不服某单位违约金支付决定行政复议一案入选2025年司法部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六)行政复议配套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印发《德阳市司法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程》,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行政复议窗口坐班制度,全面推行听证审理制度,选优配强行政复议委员会外聘委员,充分发挥其指导、咨询作用,推动行政复议从“书面审理”向“开门办案”转变,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加强复议队伍建设,建立行政复议人员考核激励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辅助人员配置,切实提升复议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二、行政应诉工作

2025年,全市经行政复议后被起诉案件110件,被诉率为8.05%,1257件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91.95%。经复议后被起诉的案件中被法院判决败诉的案件仅3件(分别为罗江区、什邡市、绵竹市),败诉率为2.72%。严格落实《德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行政复议案例

案例一:某公司不服某局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

【关键词】行政处罚 首违不罚 涉企行政复议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基本案情】2023年6月,某局对某公司将未完工的项目作为已完工业绩参与投标,涉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认为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进而作出罚款××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某公司不服,遂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办理】本案中,某公司将实际未完工的项目作为了已完工业绩参与投标,但案涉项目本身并非虚构,只是没有达到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时系初次违法,情节相对轻微,符合行政处罚“首违不罚”的适用条件。复议机关遂作出撤销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

【典型意义】行政复议机构在查明案件事实基础上,严把“事实关、法律关”,在综合考虑某公司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因素基础上,正确运用行政处罚法中过罚相当原则,判定案涉违法行为符合行政处罚法“首违不罚”的适用要件,依法作出了撤销行政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同时对该公司进行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强化了其合规经营意识。

案例二:某公司不服某部门行政处理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案

【关键词】劳资纠纷 追加第三人 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撤回复议申请 

【基本案情】2024年8月,某公司未支付员工古某某产假期间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工资2.4万元,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某部门于2025年7月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除要求支付2.4万元欠薪外,加付赔偿金1.2万元,合计3.6 万元。某公司不服,于2025年9月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办理】本案中,行政复议机构将直接利害关系人古某某追加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同时秉持“应调尽调”原则,先后三次组织甘部门、公司负责人与古某某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该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行政复议机构依法追加职工为第三人,保障了利害关系人参与权与诉求表达权,既实现程序公正,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又有利于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在案件审理中,行政复议机构坚持穿透式审查理念,聚焦职工领薪核心诉求与企业争议症结,积极搭建调解沟通平台,坚持“法理情”融合,最终既让职工快速拿到欠薪、缓解民生急难,又通过释法明理帮助企业纠正认知偏差并促成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让行政复议在彰显法治“力度”的同时,传递更多民生“温度”。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2025年,市司法局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与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紧密结合,印发公布《德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落实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制度,全年开展“亮码入企”检查3100余次,位居全省前列且无一例投诉举报。同步推进“综合查一次”50余次,相关经验在全省执法监督工作会议上交流推广。在2025年司法厅实施的“各市州涉企行政执法效能指数评估”项目中,德阳市获得“涉企行政许可”“涉企行政检查”“促进公平准入”3个项目的优秀等级,并列全省第一。

一、基本概况

 2025年,全市共有行政执法主体415个,行政执法人员7700余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许可893882件,行政处罚472281件,行政强制2431件,行政检查74074件,行政确认35473件,行政给付254313件,行政征收81010件;各级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共评查涉企行政执法案卷1025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306件。全市共开展行政执法协调45次、专项行政执法监督30次,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建议书36份,提出整改意见150条,纠正执法问题125个。

二、行政执法工作

(一)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45813件,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426468件,主要集中在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领域。2025年,全市不予、减轻行政处罚案件37414件,占比7.92%。

(二)行政检查案件情况

 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检查3915件,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检查70159件,实施行政检查较多的执法领域为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领域。行政检查以现场检查为主,共68308件,占行政检查案件总数92.22%。

(三)行政强制案件情况

2025年,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案件2431件,其中,不予实施强制措施6件,占比不到1%,行政强制措施2176件,占比89.5%,行政强制执行109件,占比4.48%。

三、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一)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6个区(市、县)司法局,均加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牌子,依法依规对外使用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名称和印章,履行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职责,依法办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

(二)各区(市、县)工作情况

1.行政执法协调工作。各区(市、县)司法局、市司法局经开区分局共开展行政执法协调42次。

2.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各区(市、县)、市司法局经开分局共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29次。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建议书 13份,提出整改意见146条,纠正执法问题122个,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城管执法等部门。

四、2025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分析

2025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存在多方面特色亮点工作,反映出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部门主动作为、勇于创新,但结合重点数据分析发现,部分行政执法工作仍然存在一定不足,执法监督工作还有加强和优化空间。

(一)行政处罚率处于较低水平,“首违不罚”及从轻处罚理念得到体现。全市行政处罚案件总数为472281件,行政检查案件总数为74074件,通过检查进行的处罚率持续下降。不予、减轻行政处罚案件37414件,占处罚比例为7.92%,不予、减轻率与同期2024年(0.3%)相比大幅提升,一定程度上表明行政执法机关在检查中更注重教育引导和合规指导,持续推动“包容审慎”监管,而非简单惩罚,体现了“首违不罚”、轻微违法免罚等从轻理念。

(二)行政强制使用审慎,强制措施占比高但执行率低,突出比例原则。2025年全市行政强制措施2176件,占比89.51%,,行政强制执行109件,占比4.48%,强制执行占比为5.01%。此外,不予实施强制措施6件,总体上看行政强制措施占比高但执行率低,行政执法机关在采取强制时注重必要性评估,优先使用非强制手段,执行环节则严格审查,减少了滥用风险,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体现了强制措施多用于紧急或必要情形。

(三)现场检查数占比下降,“综合查一次”理念初步显现,企业负担不断减少。行政检查案件总数中,现场检查68308 件,与总检查量相比,现场检查占比92.22%,与2024年98.87%比例相比,下降较多。非现场检查或联合检查运用逐渐推广开来,同时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推动“亮码入企”和“综合查一次”,逐渐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执法,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体现了行政执法监督在规范涉企检查方面的创新,通过数据驱动和流程优化,实现执法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四)行政执法监督覆盖率高,但基层监督力量不均,需强化资源配置。2025年全市评查涉企行政执法案卷1025件,同比2024年增长50%。同时,监督活动如专项行政执法监督30次、制发监督通知书和建议书36份,提出整改意见150条,纠正执法问题125个,均实现同比增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流程监督作用逐渐凸显。但对比监督力量,仍然存在分布不均情况,有2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干部的县级司法局4个,而仅有1名的司法局2个,表面基层监督人力资源配置于本地经济发展、部门履职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差异,需进一步配齐配强监督干部,以实现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五)执法重心集中在县级,重点领域监管突出,监督针对性强。行政处罚案件中,市级45813件,占比约9.7%,县级426468件,占比约90.3%。行政检查同样以县级为主。同时,行政处罚和检查主要集中在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领域,这些领域的案件数占总执法量的比例较高,表明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是执法主阵地,重点领域监管突出,反映了行政执法监督“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民生、经济关键领域实施精准监督。

(六)监督效能显著,整改落实率高,体现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行政执法监督不是“纸面监督”,而是具有强制力和实效性,全年共开展行政执法协调45次,提出整改意见150条,纠正执法问题125个,整改落实率达83.33%,协调次数、整改意见、纠正数量、落实率均实现同比增长,表明监督意见得到有效执行,夯实了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的权威地位,实现了对执法问题的即时纠正和闭环管理。

五、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设置情况

(一)全市行政执法主体数

 2025年,德阳市行政执法主体共计415个。

(二)德阳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德阳市司法局于2025年5月公布)

1.行政机关37个: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德阳市教育局、德阳市科学技术局、德阳市公安局、德阳市民政局、德阳市司法局、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阳市自然资源局、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阳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德阳市交通运输局、德阳市水利局、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德阳市商务局、德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德阳市应急管理局、德阳市审计局、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德阳市体育局、德阳市统计局、德阳市林业局、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德阳市经济合作局、德阳市新闻出版局、德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德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德阳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德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德阳市国家保密局、德阳市密码管理局、德阳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德阳市档案局

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5个: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德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德阳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3.受委托的执法组织3个:德阳市能源保障中心、德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德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六、行政执法监督案例

案例一:德阳市司法局对某局超期限制房屋交易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监督案

【关键词】行政执法监督 违反法定程序

【基本案情】2025年4月,德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在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重点整治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执法突出问题工作中,发现某局无正当理由限制某小区某栋房屋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决定依法对该案件开展执法监督。

【监督办理】经查,某局在办理一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件中,在未经违法建筑认定程序的前提下,限制某小区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且未按照规定及时立案查处,导致房屋长时间处于被限制交易状态。德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立即向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目前,该局已解除对所有房屋转移登记限制,按程序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加快案件办理。同时,该局进一步制定了有关违法建设案件办理细则,完善案件办理流程标准,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典型意义】本案中,该局违反法定程序,随意限制不动产交易,无正当理由超出办案期限,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依法开展执法监督,督促执法部门纠正不当执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案例二:什邡市司法局对某局认定违法所得事实不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开展监督案

【关键词】行政执法监督 事实认定不清

【基本案情】2025年6月,什邡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在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通过集中案卷评查发现某局对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存在认定违法所得事实不清情况,决定依法对该案件开展执法监督。

【监督办理】经查,某局在对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对于“是否有违法所得”的事实认定不清,什邡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遂向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目前,该局已对案件进行复查,补正卷宗材料,改正违法所得相关表述,同时深挖问题成因,开展针对性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

【典型意义】本案中,该局认定事实不清,损害了行政执法权威。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案卷质量评查这一有力监督渠道,发现该局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后,向其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既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又避免企业因执法偏差受到不当干扰,实现监管力度与温度相平衡,达到以规范监督倒逼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的。

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

2025年是“八五”普法收官之年,也是我国全民普法工作开展40年。我市“八五”普法工作坚持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建设法治德阳”为目标,在健全制度机制、创新普法载体、强化精准普法等方面持续发力,普法工作实现了从“局部推进”到“整体协同”、从“灌输式”到“浸润式”的深刻转变,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依法治理持续深化、法治文化氛围日益浓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印发《德阳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逐步完善,“清单管理+跟踪督导+评估反馈”的普法工作机制日益健全,宪法宣誓、年终述法、会前学法等制度常态化落实,实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领导干部学法、党员干部法治培训“三个全覆盖”。

二是普法矩阵多维立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宣传矩阵,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广播电台等解读法律法规、发布典型案例、开设普法微剧场;线下构建“一月一主题”常态普法+专项行动靶向普法+重点群体精准普法模式。“融古铸今 法润德阳 德阳市特色法治文化矩阵建设创新实践”获评“四川‘八五’普法十大优秀案例”,打造的“德晓法”特色普法IP获评四川十大经典法治IP,“‘一地一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德阳样板’”入选四川首届知名法治品牌。

三是法治成效多元呈现。我市先后承办司法部法治乡村建设专题座谈会、全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经验交流会并作发言,创新基层治理“四书止纷”工作法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德阳市司法局等3个单位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学法考法工作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1人获评2025年四川省“年度法治人物”,积极组织参与川渝法治“三微”原创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推选的视频获评二等奖1个、优秀奖2个。

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情况

2025年度,全市累计44864名国家工作人员通过“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参加学法活动,累计学分超过100分(含)11543人,占比25.73%,全市各区(市、县)占比由高到低依次是经开区(77.68%)、旌阳区(47.61%)、什邡市(33.80%)、罗江区(32.11%)、中江县(31.98%)、绵竹市(18.56%)、广汉市(11.34%)。

二、新媒体普法情况

截至2025年底,各区(市、县)拍摄法治微电影、微视频数量由高到低依次是经开区(44部)、广汉市(42部)、旌阳区(40部)、什邡市(26部)、中江县(25部)、罗江区(22部)、绵竹市(15部);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场次(含观看法治电影等)数量由高到低依次是绵竹市(13场次)、罗江区(12场次)、广汉市(12场次)、什邡市(8场次)、中江县(8场次)、经开区(6场次)、旌阳区(5场次)。

三、“法律明白人”认定情况

我市圆满完成“八五”普法规划“每村5名‘法律明白人’”目标,截至2025年底,各区(市、县)认定“法律明白人”数量由高到低依次是中江县(2615人)、绵竹市(765人)、旌阳区(736人)、什邡市(620人)、广汉市(601人)、罗江区(473人)、经开区(234人)。

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情况

 “八五”普法期间,全市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深化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有力抓手,将法治力量注入乡村治理全过程。全市累计创建6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示范引领有效推动村级议事决策规范化、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五、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情况

“八五”普法期间,全市坚持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化进程的重要载体,推动法治文化和法治宣传教育有形呈现、有效覆盖。全市累计创建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7个,省级培育基地1个(国网德阳供电公司法治文化阵地)。

六、“八五”普法典型案例

 “八五”普法期间,全市各地各部门(单位)主动创新实践、积极探索突破,涌现出一系列兼具创新性与实效性的普法新路径、好举措。以下10个典型案例集中彰显了我市普法工作的创新经验及实践成果,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借鉴。

七、“八五”普法创新法治品牌

 “八五”普法期间,我市积极探索法治宣传与地域文化融合新路径,深入挖掘历史名人、三星堆文化、绵竹年画等本土特色资源,创新推出“IP+普法”“普法+文创”“漫画说法”等多元传播模式。通过品牌引领、文化赋能、多元传播,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八、特色法治文化场所

全市以“阵地有形、文化有声、普法有效”为目标,相继建成特色法治文化场所40处,充分发挥了普法宣传、文化熏陶、服务群众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法治文化场所名录,向社会公布”相关规定,公布如下。

九、普法创新案例

融古铸今 法润德阳

——德阳市特色法治文化矩阵建设创新实践

【基本情况】德阳市坚持以文化人、以文润法、以文促治,以“一县一品”为抓手,深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等资源,打造具有德阳辨识度的法治文化品牌集群。该创新实践获评“四川‘八五’普法十大优秀案例”,并被《法治四川》刊登。

【主要做法及成效】各区(市、县)立足地域特色,积极探索法治文化建设新路径:旌阳区立足孝泉镇“一门三孝”文化根脉,精心打造“孝源里”教育基地,巧妙地将法律法规、法治典故等元素融入德孝文化,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在德孝故事中变得生动可感。同时,升级打造集展示、互动、休闲于一体的现代都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创新整合反诈、禁毒、未成年法治教育及社区综治、警务等资源,构建普法+服务“一站式”惠民平台。罗江区采用“公园+法治+调元文化”模式,将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名人典故与园林景观巧妙融合,让法治理念在潜移默化中深植人心;精心开展“高校法治文化节”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学赛用并举等方式,实现法治教育从“入耳”向“入心”转化;在调元镇顺河村推行定向议事代表制度,助力基层依法治理。广汉市深度挖掘古蜀文明底蕴,将法治精神与三星堆文化元素创新融合,成功打造“法堆堆”普法IP及“堆堆说法”特色法治品牌。构建“普法+文创”“IP+普法”等传播路径,开发系列创意普法产品,从贴近生活的普法实物,到生动有趣的法治动画、通俗易懂的“堆堆说法”短视频,让法治宣传变得可感、可知、可亲。什邡市将法治教育融入“李冰文化旅游季”主题活动,让游客在沉浸式体验中接受法治熏陶。同时,将“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治理智慧融入基层依法治理,推动村民议事、村规民约等制度建设;发挥乡贤作用,成立“老高调解室”“南泉妈妈”公益团队等,探索出一条以德治促法治、以文化润人心的基层治理新路径。绵竹市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绵竹年画”为载体,创新探索“年画释法”新模式,编纂《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年画读本13部,创作年画632幅、民谣426条,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开设创作培训班、年画作坊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普法实效性。中江县作为特级英雄黄继光的故乡,探索出一条红色法治文化发展之路——以黄继光纪念馆为核心,打造红色法治教育基地,创作少儿版川剧《黄继光·扑堡》《黄拥军:梨树下的家规》等一批红色法治文艺精品、组建法治宣讲团深入基层“以事说法、以案释法”,推动红色基因与法治理念深度融合,有效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 

【经验启示】一是坚持文化赋能,让法治扎根本地土壤。将法治精神植根于本土文化基因是实现法治文化生命力与亲和力的关键。只有从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中汲取养分,才能形成具有地域辨识度的鲜活表达。二是聚焦群众参与,让普法从单向传播变为双向互动。从绵竹年画创作体验到“堆堆说法”短视频传播,从红色法治宣讲到“高校法治文化节”,我市普法工作始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浸润式感知、体验式参与”等创新形式,让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极大提升普法实效性。三是注重传承创新,在守正与突破中彰显时代价值。坚守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神内核,积极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和表现形式,通过文创产品、数字媒体、文旅融合等方式,让传统法治基因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法律援助工作

一、“十四五”法律援助工作综述

“十四五”期间,德阳市深入践行法治为民宗旨,将法律援助工作全面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基层治理总体布局。全市以构建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为目标,系统推进制度保障、网络覆盖、服务提质与监管强化,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筑牢了法治根基。

(一)强化制度保障,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德阳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法律援助持续列入民生实事项目,稳定财政投入并规范案件补贴标准,压实保障责任。加强专业力量建设,市、县两级动态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库,广泛吸纳社会志愿者,累计储备专业人员1000余名,为工作长效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和队伍基础。

(二)聚焦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援助。畅通农民工、“一老一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工作机制。围绕根治欠薪等民生关切,持续开展专项服务行动,五年间累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000余件,高效化解劳资纠纷,提升了援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严格质量管控,提升服务效能。构建“线上平台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通过组建市级评估专家库、实施常态化案件质量评估、组织专项业务培训与案例示范等多种方式,对案件实施全流程监督,形成了覆盖受理、办理、归档各环节的质量管理闭环,确保了服务质量的稳步提升。

“十四五”期间,法律援助为促进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五年来,全市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12万余人次,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亿余元。

二、2025年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2025年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53件,比2024年增加51件,同比增长1.76%。全市共提供法律援助咨询27136人次,比2024年增加3948人次,同比增长17.03%。全市法律援助经费总支出570万元,其中,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出324万元。 

(一)民事案件胜诉率

 2025年,全市共办结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385件,全市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胜诉率为98.56%。市本级办结180件,败诉5件,胜诉率97.22%;旌阳区办结101件,败诉1件,胜诉率99%;罗江区办结163件,败诉1件,胜诉率99.39%;广汉市办结185件,败诉3件,胜诉率98.38%;什邡市办结135件,败诉0件,胜诉率100%;绵竹市办结349件,败诉6件,胜诉率98.28%;中江县办结272件,败诉4件,胜诉率98.53%。

(二)刑事案件意见采纳率

 2025年,全市共办结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13件,全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意见采纳率为95.47%。市本级办结89件,采纳意见案件51件,意见采纳率57.3%(因市本级刑事案件多为二审案件,意见采纳率较低);旌阳区办结156件,采纳意见案件150件,意见采纳率96.15%;罗江区办结157件,采纳意见案件156件,意见采纳率99.36%;广汉市办结232件,采纳意见案件227件,意见采纳率97.84%;什邡市办结146件,采纳意见案件146件,意见采纳率100%;绵竹市办结162件,采纳意见案件161件,意见采纳率99.38%;中江县办结271件,采纳意见案件267件,意见采纳率98.53%。

(三)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出占比

2025年,全市法律援助经费总支出435.44万元,比2024年减少122.45万元,同比下降21.98%。其中,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出344.24万元,占总支出的79.06%。市本级业务经费61.42万元,占法律援助经费总支出的84.46%,比2024年下降15.6%;旌阳区业务经费53.49万元,占法律援助经费总支出的100%,比2024年下降25%;罗江区业务经费29.14万元,占法律援助经费总支出的81.53%,比2024年增长39.96%;广汉市业务经费59.66万元,占法律援助经费总支出的73.35%,比2024年增长0.5%;什邡市业务经费43.87万元,占法律援助经费总支出的60.1%,比2024年增长9.2%;绵竹市业务经费32万元,占法律援助经费总支出的100%,比2024年下降28.89%;中江县业务经费64.66万元,占法律援助经费总支出的74.19%,比2024年增长17.35%。

(四)特色亮点工作。对“一老一小”、农民工、新就业群体等重点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不断提升重点人群服务效能。截止目前,全市受理指派农民工案件777件,老年人案件187件、未成年人案件175件、残疾人案件25件、军人军属(含退役军人)案件17件,参与网约车司机群体维权释法座谈会,引导30余网约车司机正确维权,并为网约车司机代表指派律师通过诉讼维权。加强与工会、妇联、残联、交通、住建、人社等部门的合作,常态化组织律师深入企业、建筑工地开展法治宣传、法治体检、法律咨询活动20余场次;持续开展敬老月活动、送法进校园、残疾人院坝维权会等系列专题活动30余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产品6余万份。参与德阳市第四届妇女儿童优秀案例评选,2个案例获十大典型案例,2个案例获十大典型提名案例。

三、法律援助案例

案例一:法律援助精准施策 高效助农民工讨薪维权

【关键词】法律援助 农民工 欠薪纠纷 维权路径优化 诉调对接

【基本情况】廖某某等7名进城务工农民,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在四川某科技公司务工,公司自2024年11月起拖欠工资16万余元,经多次协商未果,7人申请法律援助。

【援助办理】2025年3月,德阳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承办,律师协助搜集证据,说服公司出具盖章工资欠条。为减少诉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以工资欠条为依据提起追索劳动报酬诉讼。诉讼中,律师主动沟通公司,促成其先行支付部分欠薪安抚当事人,最终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一致,7人全额领回欠薪。

【典型意义】承办律师精准适用法律,优化维权路径,避开复杂仲裁程序,以普通民事纠纷诉讼快速维权,大幅提升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本案体现了法律援助对农民工群体的精准保障,通过诉调对接模式,既有效化解欠薪纠纷,又切实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彰显了公共法律服务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劳资矛盾中的重要作用。

案例二:援调对接破工伤难题 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

【关键词】法律援助 工伤赔偿 援仲联动 劳动者权益保障

【基本情况】2024年2月,袁某入职四川某公司从事零件加工,工作中意外受伤致左手手指坏死,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资,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袁某于2025年4月向广汉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援助办理】广汉市法律援助中心启动快速受理机制,当日指派律师承办。律师核对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等材料,讲解赔偿标准,当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律师多次与公司沟通,阐明法律责任,推动双方协商。最终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6万余元。

【典型意义】本案构建的高效协同纠纷化解机制,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援仲联动、援调对接模式的生动实践。法律援助中心快速响应、律师专业维权,既通过确凿证据推动企业正视法律责任,又通过柔性沟通促成和解,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这种“援仲联动+调解”的闭环处置方式,高效化解了工伤纠纷,为基层劳动争议的多元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范式,切实筑牢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治防线。

公证工作

2025年,全市公证行业始终坚持公证为民服务宗旨,持续深化“减证便民”举措。压缩办证时限,优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只跑一次”等便民制度,继续发挥公证在征地拆迁等领域的现场监督和证据保全作用。积极探索将公证拓展至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业项目投资等更广阔领域。全力运营好德阳市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从权利创设、流转到维权的一站式公证服务,为企业出海投资、国际贸易、国际仲裁提供精准的涉外公证法律服务。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全市共有公证机构7家,执业公证员41人,办理各类公证8.37万件,其中,办理公益公证207件,涉外公证2907件,公证收费2387.1万元。

(一)数据指标基本情况

1.公证机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全市共有公证机构7家,与2024年持平,正常执业公证机构6家,均为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罗江区公证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暂由市诚信公证处托管。

2.公证员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全市共有执业公证员41人,比2024年增加4人。其中,中共党员18人,占比43.9%;初级职称1人,占比2.4%,未评职称40人,占比97.6%;硕士研究生2人,占比4.88%;本科39人,占比95.12%。

3.业务量情况

2025年办理各类公证业务8.38万件,比2024年增加4.2万件,同比增加100.62%。

从适用区域看,国内公证80736件,占比96.39%,比2024年增加42118件,同比增加109.06%;涉外公证2907件,占比3.47%,比2024年减少103件,同比下降3.42%;涉港澳台公证115件,占比0.14%,比2024年增加3件,同比增加2.68%。

从业务类型看,传统业务占比较高,办证量排名前五的类型如下:赋强公证16666件,占比19.9%,比2024年增加5898件,同比增长5.48%;委托公证43079件,占比51.43%,比2024年增加33342件,同比增长342.43%;继承公证7045件,占比8.41%,比2024年增加312件,同比增长4.63%;声明公证8759件,占比10.46%,比2024年增加5090件,同比增长138.73%;合同(协议)公证2224件,占比2.66%,比2024年减少1047件,同比下降32%。

从新型公证业务来看,整体呈下降趋势。2025年办理新型公证14709件,比2024年增加10848件,同比增长280.96%。2025年,办理金融领域公证11781件,比2024年增加8159件,同比增长225.26%;办理三农领域公证6件,比2024年减少112件,同比下降94.91%;办理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公证10件,比2024年减少57件,同比下降85.07%;办理产权保护领域公证5件,比2024年减少49件,同比下降90.74%。

4.公益服务情况

全市公证机构坚持把公益服务作为践行公证行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抓手,服务乡村振兴,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特殊群体服务保障。2025年,组织全市公证机构深入社区、学校、敬老院等地开展法治宣传、公证咨询3991场次,比2024年减少5546场次,同比下降58.15%;提供公证公益服务207件,比2024年减少124件,同比下降37.46%,其中,办理涉残疾人减免收费公证2件,涉老年人减免收费公证68件,涉未成年减免收费公证1件,为服务三农办理减免收费公证1件,为政府重点工程办理减免收费公证8件,其他公证公益服务77件,办证中成功调解47件。

(二)各公证机构办证情况

从办证量看,市诚信公证处办证量8529件,旌湖公证处15763件,广汉市公证处2763件,什邡市公证处44797件,绵竹市公证处7587件,中江县公证处4319件,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

从办证增幅看,什邡市公证处、绵竹市公证处、中江县公证处、办证量比2024年分别增加40115件、4531件、1009件,同比增长567.92%、148.27%、30.48%,其余公证处办证量均比2024年有所减少。

从人均办证量看,全市公证员人均办证2043件。旌湖公证处公证员人均办证2627件,绵竹市公证处公证员人均办证1517件,什邡市公证处公证员人均办证6400件,中江县公证处公证员人均办证1080件,市诚信公证处公证员人均办证656件,广汉市公证处公证员人均办证461件。

(三)涉外、涉港澳台办证情况

2025年,全市共有具备涉外资质的公证机构6家,与2024年持平;具备涉外资质的公证员23人,与2024年持平;2025年,全市共办理涉外公证2907件,比2024年减少103件,同比下降3.42%;涉港澳台公证115件,比2024年增加3件,同比增加2.68%。

(四)全市公证机构收费情况

2025年,全市公证收费2387.1万元,比2024年增加640.98万元,同比增长36.71%,每件公证平均收费285元,比2024年减少133.33元,同比下降31.87%。

二、公证案例

案例一:公证全程监督护航业主大会 筑牢基层治理法治根基

【关键词】公证服务 业主大会 证据保全 基层治理

【基本情况】2025年4月,什邡市某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就小区业委会选举、管理规约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活动,向什邡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旨在通过公证保障表决过程及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

【公证实施】什邡市公证处受理后,采用“线上电子投票监督为主、线下书面表决为辅”的方式,依托具备真实性、可追溯性的“公证投票系统”开展工作,为操作困难或自愿书面表决的业主提供公证监督下的线下渠道,确保全流程公开透明。公证员对会议关键环节进行拍照、摄像,同步将影像资料刻录存档,全程见证表决过程。

【典型意义】本案是公证机构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跳出传统业务范畴,以专业监督为业主大会保驾护航。公证的介入既确保表决程序合规、结果有效,从源头防范因程序瑕疵引发的纠纷,又提升了业主大会及表决结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彰显了公证制度在维护社区公平正义、促进基层和谐稳定中的独特价值。

案例二:异地证据保全公证,助力企业知识产权维权

【关键词】证据保全公证 专利纠纷  企业维权 营商环境

【基本情况】四川德阳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因被武汉某公司起诉侵犯商业秘密,为留存诉讼关键证据,其委托代理人于2025年10月向德阳市诚信公证处申请,对已交付给河北某分公司的感应加热电源系统(被诉侵权产品)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公证实施】市诚信公证处组建专业团队研讨案情、审查材料,明确证据类型、保全目的及关联性后,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公证人员远赴河北邯郸涉案地点,在申请人及涉案分公司相关人员见证下,熟悉现场情况、梳理拍摄清单,规范完成现场场景、实物状态的取证工作,及时整理资料、出具公证书。

【典型意义】异地保全证据公证为企业司法维权筑牢证据基础,彰显了公证“固定事实、预防纠纷、保障权益”的制度价值。公证机构以专业能力破解企业异地取证难题,主动对接企业法律需求,既发挥了证据固定、法律认证的专业优势,又助力企业防范经营风险,为营造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贡献公证力量。

司法鉴定工作

2025年,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开展“司法鉴定规范优质”行动,着力优化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执业行为、优化服务能力,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能力验证指导,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加强人才培养和储备工作。强化司法鉴定公益属性,开通司法鉴定绿色通道,与法律援助衔接,对特殊群体实行鉴定费用减免,推行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提升服务供给效能。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全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4家,鉴定人45人,比2024年减少2人。全年司法鉴定业务量9804件,比2024年减少1198件,下降12.22%。能力验证总体通过率87.5%。

(一)数据指标基本情况

1.司法鉴定机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全市共有司法鉴定机构4家,与2024年持平,其中,法医类鉴定机构3家,物证类(痕迹鉴定)1家。

2.司法鉴定人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全市共有司法鉴定人45人。从职称看,具有初级职称2人,占比4.44%;中级职称7人,占比15.56%;副高级职称8人,占比17.78%;正高级职称28人,占比62%。从学历看,博士研究生3人,占比6.67%;硕士研究生7人,占比15.56%;本科28人,占比62.22%;大专7人,占比15.56%。从专兼职情况看,专职8人,专职率17.78%;兼职37人,兼职率82.22%。

3.司法鉴定业务量情况

2025年,全年司法鉴定业务总量8606件,比2024年减少1198件,下降12.22%,其中,法医类鉴定1166件,占比13.55%,比2024年减少38件,同比下降3.16%;物证类(痕迹)鉴定7440件,占比86.45%,比2024年减少1160件,同比下降13.49%。

4.能力验证情况

全市4家司法鉴定机构参加“法医类、物证类”司法鉴定能力验证项目16项次验证,其中,满意10项,满意率62.5%;通过4项,通过率25%;不通过2项,不通过率12.5%。总体通过率87.5%。

(二)司法鉴定机构年所均业务量

截至2025年12月,全市4家鉴定机构业务总量8606件,年所均业务量为2152件/所。

(三)司法鉴定人年人均业务量

截至2025年12月,全市司法鉴定业务总量为8606件,司法鉴定人45人,全市司法鉴定人年人均业务量为191件/人。

二、司法鉴定案例

案例一:坚守科学公正原则 司法鉴定护航司法裁判

【关键词】司法鉴定 二次伤残鉴定 出庭质证 科学公正 司法公信力

【基本情况】2025年10月,德阳正源司法鉴定中心受某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徐某某交通事故赔偿案启动二次伤残鉴定,此前,某机构已出具十级伤残结论,但因当事人对结果提出异议,法院委托重新鉴定以查明事实,本次鉴定结果直接影响案件裁判走向。

【鉴定与质证流程】鉴定中心依据《法医临床检验规范》对徐某某进行临床检查,发现其左膝屈曲活动严重障碍,经测算初步评定为九级伤残。为确保结果准确,中心多次组织鉴定人集体会诊、反复测算对比,最终确认九级伤残结论。因保险公司对结果有异议,鉴定人在年底任务繁重的情况下,远赴某县法院出庭质证,通过专业演示、科学说理,获法院当庭采纳鉴定意见。

【典型意义】本案体现了司法鉴定“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核心原则。鉴定中心未因既有结论而简化程序,通过多维度检查、多专家会诊及数据验证,确保鉴定意见符合事实与规范。鉴定人出庭质证,打通了司法鉴定与司法裁判的衔接通道,通过专业回应构建了鉴定意见与司法裁判的信任桥梁,既为法院精准裁判提供支撑,又维护了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彰显了鉴定机构的职业操守与社会担当。

案例二:司法鉴定系民困 温情守护践初心

【关键词】司法鉴定  精神病鉴定 公益服务 弱势群体 司法为民

【基本情况】什邡籍被鉴定人姜某某患精神分裂症多年,需明确其当前精神状态及民事行为能力以处理个人事宜,其年迈父母作为委托人提出鉴定申请。因二老无固定收入来源、经济困难,无力承担鉴定费用。

【鉴定流程】2025年6月,德阳百信法医学司法鉴定所接到委托后,经核实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立即启动公益鉴定绿色通道,指派两名资深鉴定专家承办。专家认真审阅住院病历、智力检查报告等材料,对姜某某进行细致精神检查,客观科学评定其精神状态及民事行为能力,于同月出具鉴定意见书。同时,全额免除鉴定费,并协调医疗机构减免辅助检查费用,最大限度减轻家庭负担。

【典型意义】本案是司法鉴定践行“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典型案例。鉴定机构以人文关怀为底色,通过启动公益鉴定绿色通道为困难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既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又让司法服务充满温度。此举不仅彰显了司法鉴定的专业价值与社会责任,更为行业树立了主动履行公益使命、助力法治惠民的标杆。

仲裁工作

2025年,德阳仲裁委员会认真学习宣传新《仲裁法》,推进仲裁与调解、诉讼对接,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对标国内一流仲裁机构,力争在机构建设、程序管理、服务质量上实现标准化、规范化,重塑德阳仲裁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影响力。以融入服务大局为导向,聚焦工业强市和建设装备科技城,推进成立装备领域仲裁中心,优质高效办理案件。谋划商事调解工作,强化与法院的诉裁对接、与调解组织的调裁对接,推动仲裁深度融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体系。夯实仲裁发展基础。严格仲裁员的选任和管理,注重吸纳熟悉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的行业专家,提升解决专业性纠纷的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完善内部监督与行政监督机制,全面提升仲裁质量。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德阳仲裁委员会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390件,较去年增长1.3%。争议标的总额48693万元,较去年增长3.6%。其中,简易程序案件353件,普通程序案件37件。

2025年共审结381件(含旧案),其中,以裁决方式结案192件,以和解、调解方式结案189件。结案情况整体向好,无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未发生重大信访、集访。

二、特色亮点工作

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中的“技术瓶颈”。2025年5月,德阳仲裁委员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检察院、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印发《德阳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了知识产权调查官制度,面向全国选聘了54名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组成了技术调查官库,破解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的“技术瓶颈”,让专业技术问题不再成为仲裁员和法官裁判的难点。

三、仲裁案例 

案例一:远程仲裁高效化解亿元装备领域商事纠纷

【关键词】远程 高效 化解 装备 纠纷

【基本情况】2025年4月,德阳某装备制造企业与S省某安装公司因工程价款结算产生争议,向德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标的额1.1亿余元。同年5月,S省某安装公司提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7700万元的反请求,争议标的总额达1.9亿余元。

【仲裁审理】仲裁委依法确定由1名本地仲裁员与2名外地仲裁员组成三人仲裁庭(其中被申请人选定居住于北京的仲裁员)。为提升效率,仲裁庭采用线上阅卷、在线合议方式推进工作,梳理争议焦点并两次组织庭前会议交换意见。仲裁庭通过释明利害、居中协调,促成双方放弃工程款的造价鉴定,自行对账结算,节约鉴定费用等近200万元。2025年9月,仲裁庭通过在线开庭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决,由S省某安装公司退还超付工程款380余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展现了仲裁制度便捷、高效、灵活的优势,是数字化赋能商事纠纷高效化解的成功实践。仲裁庭依托信息化手段破解跨区域审理难题,通过庭前调解引导当事人理性处置争议,既避免了程序空转,又显著降低了双方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为同类大标的额跨区域商事纠纷的远程化解提供了可复制经验,进一步凸显了仲裁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纠纷解决效能中的重要作用。

案例二:仲裁兼顾法理情助力“保交楼”稳市场稳预期

【关键词】仲裁 保交楼 稳预期

【基本情况】2017年,某房产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楼盘停工,经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某企业出资2300余万元购买该项目60余套商品房,资金专项用于复工,双方完成合同备案且移交房屋。后房产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管理人将房屋列为破产财产,拒绝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购房企业遂申请仲裁要求确认房屋为其所有,其享有要求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权益。  

【仲裁审理】仲裁庭重点核查购房企业请求的合法性、房屋权益属性及过户可行性,全面组织举证质证与辩论。仲裁庭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企业购房具有“保交楼”性质,既推动项目复工复建、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又维护社会稳定,应予肯定、支持和鼓励,相关权益应予维护,最终裁决支持购房企业权益。

【典型意义】仲裁庭立足案件社会背景与政策导向,明确物权期待权的优先保护边界,既维护了企业参与“保交楼”的合法权益,又为破产程序中类似纠纷提供了裁判指引,精准践行“稳就业、稳市场、稳预期”政策要求,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仲裁裁决鼓励企业主动参与市场风险化解,为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筑牢经济社会发展根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律师工作

2025年,德阳市律师工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加强律师行业政治建设、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效、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德阳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5年,德阳市律师协会荣获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送法进涉藏州县先进集体,德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荣获四川省律师行业监事会工作先进集体;2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荣获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家律师事务所荣获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送法进涉藏州县先进集体;3名律师荣获省级优秀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4名律师荣获四川省青年律师辩论赛团体一等奖,其中1名律师荣获最佳辩手;3名律师、1名律协工作人员荣获四川同心·律师服务团送法进涉藏州县先进个人;12名律师荣获四川律师行业“常春藤”纪念章;7名律师荣获德阳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比赛团体一、三等奖,其中1名律师调解案例荣评调解“十大”优秀案例。

一、基本概况      

2025年,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75家、律师1113人,律师数比2024年底增加56人,增长5.3%;全年办理刑事民事案件总量11605件,比去年增加1341件,增长13%。

(一)律师事务所数量

2025年,德阳市有律师事务所75家,比2024年增加6家。其中律师事务所数量全市排名前二位区(市、县)是旌阳区40家、广汉市10家。

(二)律师数量及律师类别情况

2025年,德阳市共有律师1113人,比2024年底增加56人,增长5.3%。其中专职律师809人,兼职律师22人,公职律师219人,公司律师36人,法律援助律师27人。

(三)律师专业结构情况

2025年,德阳市有专业律师43人,较2023年新增7人,增长19.44%,专业律师占律师总数的3.86%,其中5名律师获评双领域专业律师。分领域看,建筑房地产领域有15人,占专业律师总数的31.25%;刑事领域有8人,占专业律师总数的16.67%;行政法领域有7人,占专业律师总数的14.58%;金融证券保险领域有6人,占专业律师总数的12.5%;公司法领域有5人,占专业律师总数的10.42%;婚姻家庭领域有4人,占专业律师总数的8.33%;劳动法领域有3人,占专业律师总数的6.25%。                                                              

(四)律师事务所办案数量情况

2025年,办理刑事民事案件总量11605件,比去年增加1341件,增长13%。

(五)律师担任“两代表、一委员”情况

全市律师担任新一届“两代表,一委员”共计35人,占所有律师3.3%,其中市级12人,区(市、县)级23人。党代表共4人,其中市级党代表3人,县级党代表1人;担任人大代表12人,其中市级人大代表5人,县级人大代表7人;担任政协委员19人,其中市级政协委员4人,县级政协委员15人。

(六)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情况

2025年,全市律师担任1872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法律顾问。其中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247家,企业法律顾问1247家,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97家,其他法律顾问81家。全市1186个村(社区)已全部配备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法律顾问全年累计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5197人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1687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290件,开展普法讲座359场次。

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案例

案例一:联动化解工伤赔偿家庭纠纷,彰显法律顾问在基层治理中的源头维稳作用

【关键词】驻村法律顾问 多元联动 源头化解 基层治理

【基本情况】德阳市双东镇清泉村村民刘某家属因工伤事故面临赔偿难题,在驻村法律顾问的专业指导下,其家庭成功获得了法定赔偿。但赔偿款项到位后,家庭内部因未成年人抚养、老人赡养及具体分配方案等问题再起纷争,矛盾激化可能引发亲情破裂乃至诉讼。刘某一家人遂再次向清泉村村委会及双东镇司法所求助。

【调查处置】双东镇司法所接到反映后,立即启动“司法所+村委会+法律顾问”联动调解机制。驻村法律顾问作为专业核心介入,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干部共同组成调解小组。

法律顾问首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为当事人厘清赔偿款中各自的权利份额,将情感纠纷转化为清晰的法律关系分析,奠定理性协商基础。调解中,小组采用“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村书记从亲情伦理角度进行疏导,司法所人员主持调解秩序,法律顾问则持续提供权威法律解释。在明确法定框架后,小组充分考虑家庭内部特殊情况(如子女教育、老人医疗等),引导当事人共同商定出一份既合法理又具温情的个性化分配使用方案。最终,各方签署调解协议,家庭危机得以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本案是德阳市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治力量下沉、服务关口前移的生动缩影,凸显了司法行政与法律顾问协同发力在基层社会治理、促进地方和谐稳定中的关键作用。驻村法律顾问作为基层常驻专业法治力量,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精准法律服务,从工伤索赔到家事纠纷全程指引,将继承、抚养复合型纠纷化解在基层,节约司法成本,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法律顾问常态化开展咨询、调解、普法工作,提升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筑牢社会稳定基石,间接优化营商环境。本案更实践了多元联动调解模式,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村(居)自治组织协同发力,既解决个案纠纷,又培育基层法治思维,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案例二:律师事务所服务国企改制与民企合规的实践探索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  国企改制  企业合规  劳动人事  风险防控

【基本情况】德阳某建设置业有限公司作为由传统国有体系改制而来的企业,在迈向市场化运营的过程中,深受历史遗留问题困扰,现代管理制度缺失,转型动能不足。与此同时,主营电子元器件生产的德阳某电子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典型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在订单增长期却因内部管理粗放,劳动争议频发,业务合同风险不断,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稳定经营与商业信誉。两家企业负责人在尝试内部调整效果有限后,均决定引入外部专业力量,分别委托四川仁竞律师事务所寻求系统性解决方案。

【调查处置】律师事务所针对两家企业不同背景与需求,组建专项团队实施“一企一策”服务。

对德阳某建设置业公司,重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完成人员分类安置与劳动关系转换;对权属不清的房产、土地进行法律确权。随后协助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的薪酬绩效与内控合规体系,支撑其市场化转型。而对德阳某电子公司,则提供聚焦实用的合规方案:帮助制定规范的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开展用工风险培训以降低劳动争议;同时建立常用合同模板与审核流程,强化采购、销售环节的风控,减少交易纠纷。服务团队根据企业实际,分别以“扫清历史障碍”和“快速防控风险”为核心,提供了差异化、深度化的法律服务。

【典型意义】本案例是律师事务所发挥专业优势,精准服务地方两类重要市场主体,以法治方式提升区域企业整体治理水平的生动实践。一是为国企市场化改革提供专业支撑。律所服务德阳某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探索出“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助企业轻装上阵,再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促其健体强身”的有效方法,既保障国有资产改制合规安全,又为企业转型民企、塑造核心竞争力扫清障碍;二是为中小民企纾解普遍管理困境。针对德阳某电子有限公司等中小民企劳动与合同风险痛点,律所提供模块化、可执行的合规服务,以低成本帮助企业快速堵住常见管理漏洞,夯实合规经营根基。三是彰显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价值。律所将法规政策转化为企业实操规则,助力两类企业转型与规范运营,激发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的内生动力。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2025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紧紧锚定基层治理主线,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中彰显新担当;积极融入法治建设,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机构队伍情况

2025年,全市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37家。其中乡镇所18家,占48.65%。街道所19家,占51.35% 。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37人,其中在乡镇所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8人,占42.34%,在街道所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9人,占57.66%。

基层法律服务所机构数量全市排名前三位的区(市、县)是旌阳区、中江县、绵竹市,分别是12家、11家、6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全市排名前三位的区(市、县)是旌阳区、中江县、绵竹市,分别是47人、31人、25人。

二、业务构成与公益法律服务情况

2025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民事案件共计1422件,担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31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7件,参与人民调解案件526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在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中,德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工作原则和“安全、质量、便民”的工作要求,有序开展法考组考、资格审核、颁证等工作。

一、近五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情况

近5年德阳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总数4285人。其中,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711人,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790人,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785人,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1036人,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963人。

二、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类型

2025年德阳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963人。

(一)在校应届考生25人,社会考生938人。

(二)法学类专业考生490人,非法学类专业473人。

(三)政法系统考生168人,其中法院系统57人,检察院系统17人,司法行政40人,公安系统54人。

(四)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41人。

(五)行政机关法制部门考生44人,企事业考生210人,其他考生500人。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

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统筹推进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多元解纷、拓宽监督参与,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通报表扬了在组织宣传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个集体及2名个人。我市在全省新时代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工作竞赛中荣获个人一等奖和团体二等奖,在全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大比武”中荣获个人三等奖。

一、司法所融入综治中心建设情况

统筹推进阵地建设。87个司法所实现100%入驻,集中整合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等112人进驻中心,协同开展咨询接待、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其中39个所完成融合共建、一体化运作,打造“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闭环式解纷阵地;22个所与综治中心相邻;26个所派员入驻,既保障机构职能独立,又便于跨部门即时协同联动。

数智赋能创新突破。推进“有呼必应解纷争”数智平台建设,率先实现与省人民调解系统的数据互通、业务互认、双向互联。平台运行以来,纠纷化解平均时长从7-10天压缩至12小时内响应、4天内办结,处置效率显著提升,智慧调解成效日益显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过平台同步纠纷事件9375件,登记事件90件,初步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职能融合取得成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深化诉调、警调、访调等对接机制,一体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与多元化解。整合法律援助、公证、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一窗受理、分类处置、协同办理”的服务链条。联动驻点人社、民政等部门,开展职业培训和社会救助,助力“两类人员”社会融入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2025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8138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2600件,同比增长7.75%;预防纠纷1587件,同比增长8.11%,无“民转刑”“刑转命”事件发生。

全市调解案件总数17249件,调解成功16764件,成功率达97.19%,调解协议涉及金额21922.96万元,履行率达97.96%。其中,口头协议10458件,占比62.38%;书面协议6306件,占比37.62%。

以案件类型统计,邻里纠纷4760件,占比27.6%;道路交通事故纠纷2890件,占比16.75%;婚姻家庭纠纷2343件,占比13.58%;合同纠纷1448件,占比8.39%;消费纠纷937件,占比5.43%;物业管理纠纷658件,占比3.81%;损害赔偿纠纷603件,占比3.5%;山林土地纠纷531件,占比3.08%;劳动争议纠纷359件,占比2.08%;房屋宅基地纠纷243件,占比1.41%;生产经营纠纷222件,占比1.29%;医疗纠纷164件,占比0.95%;环境污染纠纷89件,占比0.52%;征地拆迁纠纷43件,占比0.25%;旅游纠纷5件,占比0.03%;知识产权纠纷2件,占比0.01%;其他纠纷1952件,占比11.32%。

三、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

2025年,全市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检察办案活动151场,参与监督288人次,同比分别增加37.27%、52.38%。人均监督检察办案活动3.02场,同比增加37.27%。

监督类型紧密围绕核心主业,覆盖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等多领域。严格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全年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活动占比达94.7%,构建起核心突出、多元补充的立体监督格局。

四、工作案例

案例一:司法所融入综治中心的典型范例——八角井司法所

为积极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德阳市司法局经开区分局八角井司法所探索形成“一所双链五提升”的基层治理新模式,通过内外机制协同与资源整合,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坚实法治支撑和高效法律服务。

夯实“一所”核心根基,提升规范运行质效。以司法所为主核心阵地,健全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机制,持续夯实基层法治工作基础,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规范运行水平。

构建“双链”联动机制,延伸法律服务触角。一是以“站、室、点、牌”四级阵地为依托,织密法律服务网络,全面拓宽法律服务覆盖范围;二是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化解链,联动各方力量形成多元解纷合力,推动法律服务与纠纷化解深度融合。

聚焦“五提升”目标,增强基层治理效能。一是提升法治引领力,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打造八角井法治特色品牌;二是提升法治保障力,健全警调、诉调、检调等对接机制,整合律师、法律顾问等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三是提升法治渗透力,围绕征地拆迁、物业纠纷等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普法,推动法治精神蔚然成风;四是提升法治供给力,深化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实施“法律明白人”、品牌调解室培育工程,建强建优基层法治队伍;五是提升法治协同力,创新探索“司法所+”多元协同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执法监督等“一站式”受理。加强部门社区联动,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效能,助力基层平安建设。

案例二:广汉市工伤死亡赔偿纠纷调解案

【基本情况】2025年2月,广汉某企业职工在生产车间内搬运木板时突然倒地,致头部受重创,经ICU抢救无效死亡。职工家属与用工方就赔偿金额与责任划分存在较大分歧,矛盾逐步升级。

【调解过程】广汉市三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德礼调解工作室)主动介入,聚焦争议点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别疏导。面对家属,释明法定赔偿标准,分析对方偿付能力与诉讼执行风险,引导理性维权;面对用工方,强调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及未参保的责任,警示拖延将导致损失扩大。双方态度松动,但家属在履行保障上再生疑虑。对此,调解员建议用工方提供具备偿付能力的第三方担保人,并告知担保的法律意义与责任范围,彻底打消家属顾虑。最终,各方达成协议:用工方分期支付赔偿款100万元,并由担保人提供履行保障。

【典型意义】本案通过“背对背”疏导平衡双方预期,并引入第三方担保机制,破解了赔偿协议履行难的信任僵局,不仅有效保障了工亡职工家属的法定权益,也为面临实际困难的企业提供了化解路径,实现了情、理、法的统一,达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五、德阳市司法所基本信息(87个)

结束语

锐始者必图其终,成功者先计于始。2026年,市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十五五”开局之年司法行政工作,在服务和融入省、市重大战略布局中找准自身定位、明确主攻方向,进一步扛牢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

加力推进法治德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围绕强化法治供给,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深化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普法宣传引领,以启动实施德阳“九五”普法规划为契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普法格局,推动法治文化浸润人心。锚定平安建设目标,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社区矫正“智慧监管”模式,不断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德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提供坚实保障。

责任编辑:余含波

一审一校:李   果

二审二校:陈   华

三审三校:卢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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