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清晰了解私募基金行业监管动态,笔者整理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及多省市证监局2026年1月作出的私募基金相关处罚案例,主要涵盖监管机构、被处罚机构、违规要点及处罚措施等核心信息。
被处罚的违规行为集中于“未勤勉履职”“合规风控缺位”“信息披露不规范”“投资者适当性落实不到位”等高频领域,处罚措施兼顾机构与个人问责。如需具体案例信息,可在公众号后台发送“2026年1月处罚案例汇总”获取。
序号 | 监管机构 | 违规机构 | 违规要点 | 处罚措施 |
1 | 中基协 | 上海善流投资 | 管理“善流钱塘三号”私募证券基金时,向投资者某期货公司出具保本保收益的《承诺函》,承诺年化收益不低于7% | 1.对上海善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警告; 2.对合规风控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警告 |
2 | 中基协 | 云南惠众股权投资 | 1.挪用基金财产,参与控股股东资金集中归集管理计划,基金账户资金均被实施归集管理; 2.将基金财产用于担保、明股实债、投向保理资产及违规提供借款。 | 1.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12个月; 2.对时任合规风控负责人、时任法定代表人分别公开谴责; 3.对现任法定代表人、另一位时任合规风控负责人分别警告 |
3 | 中基协 | 北京中泰仁和基金 | 1.未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4只基金产品符合私募运作形式但未按规定备案; 2.未严格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匹配程序; 3.未按合同约定披露信息;4.未及时报送管理人子公司及关联方信息 | 1.对公司公开谴责; 2.对现任法定代表人、时任合规风控负责人分别公开谴责; 3.对现任合规风控负责人警告 |
4 | 中基协 | 杭州禹慧私募基金 | 1.出借基金通道并移交交易账户,未参与投资决策,未勤勉履行管理职责; 2.股东、资本金、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 1.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12个月; 2.对时任法定代表人、现任合规风控负责人分别公开谴责 |
5 | 中基协 | 上海杏泽投资(复核) | 1.未完整披露管理人实控人与被投企业的关联关系; 2.合格投资者确认不到位(部分投资者净资产不达标)。 | 维持《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警告处分 |
6 | 中基协 | 清正(北京)资本 | 1.管理“厚宏基金”“鸾鸟基金”时,未持续敦促拖欠方返款约6175.4万元。除2022年11月的催告函外,清正资本未能提供其他有效证据证明管理人采取手段持续敦促其返款,以保护基金财产不受损失,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2.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价格调整、拖欠款项、标的公司注销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 | 1.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6个月; 2.对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分别公开谴责 |
7 | 中基协 | 上海共工私募基金 | 1.兼营债券募资推介、协助交易等与基金管理无关的中介业务; 2.利用“共工稳健一号”基金协助债券交易,为自身牟利 | 1.暂停受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12个月; 2.对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分别公开谴责 |
8 | 安徽证监局 | 合肥水木信保股权 | 1.未及时更新管理人办公地址及从业人员信息,专职员工不足5人; 2.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未勤勉履行基金管理职责; 4.未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对现任法定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9 | 安徽证监局 | 马鞍山哲方智能机器人投资 | 1.以超出投资者享有的基金份额为投资者提供质押担保; 2.利用基金财产为第三方牟利、利益输送; 3.信息披露不真实(存在虚假记载)。4.投后管理不尽责; 5.报送投资者信息与实际不符; 6.未落实适当性管理。 |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实控人对违规担保、投后管理不到位负责;法定代表人对利益输送、信披违规等负责;原投资经理对利益输送负责;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10 | 北京证监局 | 北京钧源资本 | 1.管理基金财产时未恪尽职守、谨慎勤勉; 2.向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基金。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11 | 广东证监局 | 珠海横琴博瀚股权投资 | 1.与3名投资者签订补充协议,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最低收益; 2.实际控制人冯某决策基金产品“低卖高买”新三板股票,为自身牟利518.75万元 | 1.对横琴博瀚责令改正、警告,罚款3万元; 2.对实控人冯某警告,责令改正,罚款6万元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12 | 广东证监局 | 广州因果投资 | 1.未穿透核查天津某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是否为合格投资者; 2.未妥善保管部分投资者适当性资料。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13 | 广东证监局 | 广州恒晟资产 | 1.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 2.未妥善保存投资者资产证明。 3.未制定基金产品风险评级制度 | 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对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14 | 广东证监局 | 凯利集成(广东)私募基金 | 1.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 2.未妥善保存3只基金的投资者资产证明; 3.未制定风险评级制度; 4.未按合同进行信息披露; 5.未按照中基协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及时更新基金运作信息 | 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对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15 | 广东证监局 | 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 | 违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低于承诺价格),后购回股份并上缴价差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16 | 广东证监局 | 广东万泽汇资产 | 1.未妥善保存6只基金的投资者适当性材料; 2.未按合格投资者标准认定资产证明,风险测评问卷标注分值; 3.委托无基金销售资质的单位募集资金 | 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
17 | 广东证监局 | 广州金农基金 | 私募基金收益未与投资项目收益挂钩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18 | 河北证监局 | 河北省国富股权投资 | 1.未及时填报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信息; 2.管理的基金直接向被投企业提供超出规定期限和比例的借款 |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
19 | 黑龙江证监局 | 哈尔滨富德恒利创业投资 | 1.未及时更新基金备案信息; 2.未妥善保存基金材料; 3.关联交易制度不健全; 4.未履行投资者“冷静期”回访程序; 5.违反廉洁从业规定 |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20 | 湖南证监局 | 湖南玖玥泉私募股权 | 1.未对“湖南北证咨询”“长沙凰玥企业管理”等非法人投资者的最终投资者开展风险评估; 2.部分最终投资者投资金额低于100万元 | 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21 | 江苏证监局 | 雷信私募投资基金(南京) | 基金清算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行为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22 | 江苏证监局 | 扬州新牧投资 | 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相冲突或无关的业务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23 | 江西证监局 | 新余鑫科投资 | 1.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 2.向中基协报送信息不准确; 3.在基金内部设立投资单元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24 | 厦门证监局 | 中科招商(厦门)股权投资 | 1.未获取并审核3只基金投资者的资产/收入证明,适当性管理不严格; 2.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闲置资金投资决策程序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25 | 山东证监局 | 利得资本管理 | 1.挪用基金财产(将资金用于兑付关联方非标准化债务产品); 2.开展资金池业务(滚动发行、期限错配等); 3.向投资者承诺年化3.9%—5.9%收益; 4.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未按约定提供年度、季度报告。 | 对利得资本采取责令改正、警告措施,合计罚款310万元; 对实际控制人警告,罚款93万元,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26 | 上海证监局 | 上海日赢股权投资、湖南北辰渔人科技等5家机构 | 1.上海日赢14只基金、湖南北辰渔人4只基金未按合同约定投资运作; 2.湖南北辰渔人、常州放展等4家机构报送实控人、关联方信息与实际不符 | 1.对上海日赢采取责令改正、警告措施,罚款1400万元; 2.对湖南北辰渔人采取责令改正、警告措施,罚款500万元; 3.对常州放展、江苏瑞竹、上海蒸冉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各罚款100万元。 4.对5家机构实际控制人采取责令改正、警告措施,罚款1190万元,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27 | 上海证监局 | 上海世联行股权投资 | 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相关资料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28 | 上海证监局 | 上海亚格投资 | 1.未按合同约定托管基金;2.投后管理不到位,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29 | 上海证监局 | 添佑私募基金管理(上海) | 未按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30 | 上海证监局 | 上海智钱投资(有限合伙) | 投资交易决策不审慎,未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义务。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31 | 上海证监局 | 上海量化投资(有限合伙) | 通过关联方宣传推介基金,未采取有效业务隔离措施,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32 | 深圳证监局 | 深圳前海聚诺投资 | 1.未控制同日反向交易,未勤勉履职; 2.未按合同披露利益冲突等重大信息。 | 对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33 | 深圳证监局 | 晨峰华信股权 | 1.宣传时夸大投资项目,未勤勉履职; 2.未按合同向部分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3.未留存投资决策及适当性管理资料。 | 对该公司及时任法定代表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34 | 深圳证监局 | 深圳高申资产 | 1.非登记从业人员参与基金运营; 2.不公平对待2只基金财产; 3.未及时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信息 | 对公司及投资经理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35 | 深圳证监局 | 深圳金潮投资 | 未独立进行投资决策,将基金管理职责交由他人行使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36 | 四川证监局 | 中诚新川(成都)股权投资 | 1.未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2.未及时更新管理人及从业人员信息; 3.委托他人行使投资管理职责; 4.合规风控负责人缺位 | 对公司及总经理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37 | 天津证监局 | 蓝石资产管理 | 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 |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38 | 天津证监局 | 赵某(国优天津私募基金从业人员) | 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便利,为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利 | 对赵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39 | 天津证监局 | 天津暖流企业管理咨询 | 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 |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对公司从业人员程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40 | 西藏证监局 | 西藏联创永源股权投资 | 1.未及时更新从业人员信息; 2.投资者适当性资料保存不完整; 3.个别产品具有通道特征,主动管理不足; 4.基金超期对外借款 |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
41 | 浙江证监局 | 杭州龙蠡投资 | 1.未按规定向中基协报送信息; 2.未建立完善合规风控制度,未做好实控人与公司风险隔离 |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对实控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42 | 浙江证监局 | 浙江壹诺投资 | 1.未按规定向中基协报送信息,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未建立完善合规风控制度,未做好实控人与公司风险隔离 |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对实控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43 | 浙江证监局 | 杭州天域私募基金 | 1.未按规定向中基协报送信息,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未建立完善合规风控制度; 3.未做好实控人与公司风险隔离 | 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对实控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44 | 浙江证监局 | 杭州锐誉进取私募基金 | 将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 | 对公司及公司实控人、法定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