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铜行业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制定及发布
2023年7月26日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铜行业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提高铜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促进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协会章程,特制订本准则,以供全体会员共同遵守。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行业包括在全省依法从事铜产品、铜冶炼、铜加工、铜贸易、铜回收、铜拆解、铜研发等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社会团体,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行业内从业人员热爱国家,遵纪守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从业,令行禁止,恪尽职守。
第四条 立足铜行业,服务铜行业,沟通政学研,助推行业升级。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搭建政府与行业沟通的桥梁纽带,争取社会各界对铜产业的支持。加强会员单位之间交流合作,促进铜产业链协同创新,提高会员单位(企业)的科研、技术、产品竞争力,服务于全省铜产业,推动我省铜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五条 本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第六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七条 坚持奉献社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素质修养和业务水平,在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实现社会效益的过程中体现自我价值;廉洁自律,自觉维护本行业声誉和单位的名誉。
第八条 坚持团结协作,良性竞争。企业之间要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加强联系,交流经验,扩大合作,共同维护和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形成合力。
第九条 坚持以人为本,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和保护从业人员生产积极性,重视人才培养和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职业道德宣传,组织职业道德学习和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本准则的制订、修改、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本准则经第一届第七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第十二条 本职业道德准则制定由本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