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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九局四公司工程技术 物质设备等企事业单位学校多岗位 8.20 沈阳(全国)招聘信息(全兼职)

   日期:2023-08-20 10:49:0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2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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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全国)招聘求职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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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招聘车间工人(女)若干名

工资面议。

工作地点:浑南区高坎镇高坎村

联系电话:024—31533885、13889117558。

【悦和慧】餐厅招聘服务岗

薪资:底薪6000+提成

电话:13909880648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2-5号。

中铁九局四公司

2024年校园招聘信息

加  入  我  们

企 业 简 介

中铁九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隶属于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总部坐落于 辽宁沈阳, 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三级子公司,是集房屋建筑、城轨、机电、钢结构、装饰装修和设计于一体的大型综合型建筑企业,年施工能力50亿元以上。


观看中铁 九局四公司企业宣传片

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建筑装修装饰、起重设备安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公路、水利等 14 项施工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幕墙专项设计乙级 2 项设计资质;锅炉安装改造维修 2级许可证。通过了 ISO9001 2015 质量体系( GB/T50430-2017 )、ISO14001 2015 环境管理体系、 GB/T45001 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企业总资产63.73亿元,拥有包括11台盾构机在内的968台套自有设备,设备资产总额达4.3亿元;拥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100余人,取得国家各类执(职)业资格证书的有230余人(本);获得国家授权专利64项,海外授权专利4项,软件著作权3项,国家级QC质量成果19项,省部级QC质量成果44项,省部级工法52项。

加  入  我  们

精 品 工 程

      公司先后获得 鲁班奖6件,国家优质工程奖2件,全国优秀焊接工程奖7件 、省部级优质工程奖32件、市级优质工程奖28件,省部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9个,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3个。荣获2014-2015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2011年和2016年“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并且连续多年获得辽宁省“建筑业优秀信用企业”、“AAA级信用企业”、锦州市“功勋企业”等荣誉。

鸡西市文化中心工程

中铁阅香湖住宅工程

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

内江师范学院工程

鸡西西站站前广场工程

方珲公路工程


 

委内瑞拉海尔工业园工程

山海关钢结构工程

昆明地铁装饰工程

南阳湖大桥工程

加  入  我  们

企 业 亮 点

      中铁九局四公司目前拥有盾构机11台套, 从初涉地铁市场,完成沈阳地铁1号线“小试牛刀”,到石家庄地铁 “初露锋芒”,再到昆明、呼和浩特、西安、成都、台州、大连、深圳和杭州等城市地铁多点开花,如今盾构施工形成了以沈阳为中心,广涉全国各地盾构施工的新局面。

中铁九局第一台盾构机

呼和地铁一号线

深圳地铁14号线

公司新一代青年盾构机长白志红、赵龙龙、张长清3名同志,代表九局参加了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暨中国中铁第五届盾构机械操作技能大赛,在64名参赛选手和16个团队竞赛中,他们分别荣获了 个人第一名、第二名、第十四名 和团体第一名的优异成绩,为九局赢得了荣誉。

BIM专业

中铁九局四公司大力开展BIM技术应用,积极构建人才梯队。先后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广东、贵州、新疆等地区的工程项目中开展了房建、市政、桥梁、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钢结构等不同专业的BIM技术研究与应用工作,取得了 《基于BIM技术的钢结构数控加工技术》《高层建筑工业化数字建造关键技术》《装饰安装轻量化数字协同建造技术》 等多项技术创新成果。先后获得了“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铜奖、龙图杯全国BIM大赛二等奖、工程建造微创新BIM大赛二等奖、东三省BIM大赛二等奖、辽宁省BIM大赛一等奖、四川省BIM大赛二等奖等 全国成果8项、省级成果7项、市级成果2项、 中铁九局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

加  入  我  们

职 工 生 活

六一儿童节

节日文体活动

夏送清凉慰问

职工业余活动

关爱女职工

高校毕业生素质拓展

爱心捐赠活动

青年交友活动

加  入  我  们

薪 酬 福 利

0 1.工资构成

岗位保障工资、岗位职级工资、工龄工资、各类津补贴、绩效工资、业绩效益类奖励、评比表彰类奖励等。

 毕业生见习期(入职第一年)年收入8-12万元。第二年定职后,收入上浮20%以上。

02.津贴补贴

安家费、区域补贴、专业技术职务津贴、主任(副主任)工程师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伙食补贴、高原补贴、高温补贴、取暖补贴、执业资格津贴等。

03. 五险一金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04.员工福利

教育培训、健康体检、节假日慰问、相亲交友、文体活动、心灵驿站等。

05.休息休假

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嫁、产假、护理假、综合休假等。

06.安家费

对新入职的“双一流”院校施工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每月给予 1000 元津贴,其他专业每月给予 500 元津贴,津贴支付期限为三年。

加  入  我  们

职 业 发 展

“13579”人才培养工程

1年

能够独立胜任工作岗位

3年

具备项目部门负责人资格

5年

满足项目班子副职任职能力

(或三级公司部门副职)

7年

符合项目班子正职 (或三级公司

部门正职、局专家) 岗位要求

9年

达到三级公司领导班子副职

(或局总部部门副职)能力素质

1.“就近分配、合理分配”工程项目。

2.配备“双导师”带徒,指导技术业务、关心思想生活、引领职业发展。

3.技术、行政、党群、专家等多通道发展。

4.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建立优秀年轻人才储备库,重点培养。

加  入  我  们

岗 位 详 情

需求专业

0 1.工程技术岗位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测绘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力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安全工程。

02. 物资设备岗位

材料类、机械类、管理类。

03. 党群人力岗位

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工商管理。

04. 财税会计岗位

财务管理、会计学、税收学、金融学。

需求条件

1.具有就业派遣资格,全日制2024届本科及以上院校、招聘专业范围内的毕业生。成绩良好、专业基础扎实。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2.认同中国中铁九局集团企业文化,为人正直、踏实坦诚,进取心、责任心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外表端正,青春有活力,能够适应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性质和岗位需要且服从工 作安排。

加  入  我  们

招 聘 方 式

进校招聘

我们将根据各院校安排,积极组织进校召开专场招聘会或参加双选会,请及时关注企业招聘信息推送及学校就业网站信息发布。

线上招聘

有意应聘者可以将个人简历、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扫描件投递至邮箱:ztjjsgsgxzp@126.com(邮件以“姓名+学校+专业”命名),也可以通过识别招聘QQ群二维码进行咨询,我们将第一时间与你联系。联系人:李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24-88555223。

招聘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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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斯坦普汽车组件(沈阳)有限公司

海斯坦普汽车组件(沈阳)有限公司,西班牙独资,全球汽车零部件前三十强。在欧洲、美洲和亚洲的23个国家设立112家工厂。公司主要生产汽车A柱、B柱、保险杠、底盘加强件等。主要客户有宝马、奔驰、通用、大众、福特、沃尔沃和现代等国内知名整车厂。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诚聘以下职位
女操作工:(10人)
招聘要求:
初中以上学历(有毕业证),18-42岁,女性,能加班倒班,吃苦耐劳,具备工厂操作工经验者优先。
焊工:(5人)
招聘要求:
初中以上学历(有毕业证),18-42岁,能加班倒班,会气保焊,持有焊工证。
模具维修技师:(2人)
招聘要求:
中专以上学历(有毕业证),18-42岁,能加班倒班,有3年以上汽车行业模具维修经验,有模具厂工作经验优先。
焊接调整工:(2人)
招聘要求:
中专以上学历(有毕业证),18-42岁,能加班倒班,有3年以上汽车行业焊接夹具调整经验,熟悉安川、ABB、KUKA机器人。
薪资福利
1、与海斯坦普工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非劳务派遣)。
2、提供同行业具有竞争力的工资,税后月薪5-6千(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助+加班费-五险一金-个税),工资次月的5日发放,不压工资;
3、为员工提供“六险一金”,五险一金(入职即缴纳)+补充医疗;公积金缴纳比例为12%,缴纳基数每年根据实际工资调整;
4、每年一次健康体检; 
5、十余条通勤路线,主要开往于洪、皇姑、铁西、辽中方向;
6、在国家法定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育儿假、父母照料假等基础上,员工还可享受公司额外的带薪年假、带薪病假等假期福利。
7、食堂免费供给餐食,白班提供午餐、晚餐两餐,夜班提供夜餐和一顿夜餐补助;
岗位信息
生产岗位的工作内容主要是在班长的带领下,与团队其它伙伴共同合作,按照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操作,包括零部件的搬运、上下料等工作。
生产操作工岗位采用两班倒班模式:每两周轮换一次排班,
白班:08:30--20:30
夜班:20:30--08:30
公司地址: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二号路188号
联系电话:
024-25503904
13709853455(同微信)。

沈阳化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化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二批)》(见文中最下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
(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
(www.syuct.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
rczp@syuct.edu.cn进行报名,网上报名中应明确填写申报岗位代码和岗位名称,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由学校人事处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现场考核,考核成绩即为应聘者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
(www.syuct.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
(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
(www.syuc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相应的招聘计划予以核销。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者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我单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89385615
纪律监督电话:12388
附件:沈阳化工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二批)(见下图)

沈阳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23年度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共34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规定,决定面向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开展定向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沈阳市接收的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8周岁(1984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情况,以档案中《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奖励及表彰栏内记载认定的项目为准。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沈阳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见文中最下方)。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8月2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笔试和面试)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shenyang.gov.cn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http://tyjrswj.shenyang.gov.cn
沈阳市考试院:
www.sysksy.cn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网址:
沈阳市考试院:www.sysksy.cn。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9时至17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和应聘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23年8月25日10时至2023年8月29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4.岗位调剂与削减。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2023年8月22日10时至11时30分内报考其他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3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上午09:00—10:30。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同时,依据档案中《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表》确认分数,以10%比例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成绩查询入口。
笔试阅卷结束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通过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对外发布。依据招聘公告、岗位资格条件等,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意见,并放入拟聘用人员档案。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三)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四)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咨询电话
(一)招聘政策、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24-28511062
(二)技术支持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
024-67989720
(三)纪律监督电话: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4-22539027
(四)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9:30-11:00,13:30-16:00
八、本公告由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沈阳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见下图)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沈阳市考试院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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