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施工作业指导书
4.3辅助设备及管道安装
主控项目
4.3.1辅助设备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基础的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本规范表4.2.1的规定。
4.3.2风机试运转,轴承温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滑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60℃。
2滚动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80℃。
检验方法:用温度计检查。
轴承径向单振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机转速小于1000r/min时,不应超过0.10mm;
2风机转速为1000~1450r/min时,不应超过0.08mm。
检验方法:用测振仪表检查。
4.3.3分汽缸(分水器、集水器)安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10min内无压降、无渗漏。
4.3.4敞口箱、罐安装前应做满水试验;密闭箱、罐应以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但不得小于0.4MPa。
检验方法:满水试验满水后静置24h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10min内无压降,不渗不漏。
4.3.5地下直埋油罐在埋地前应做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降不应小于0.03MPa。
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观察30min不渗、不漏,无压降。
4.3.6连接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工艺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系统的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系统中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
检验方法:在试验压力10min内压力降不超过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不渗不漏。
4.3.7各种设备的主要操作通道的净距如设计不明确时不应小于1.5m,辅助的操作通道净距不应小于0.8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3.8管道连接的法兰、焊缝和连接管件以及管道上的仪表、阀门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检修,并不得紧贴墙壁、楼板或管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9管道焊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0条的要求和表5.3.8的规定。
一般项目
4.3.10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10的规定。
表4.3.10锅炉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送、引风机 | 坐标 | 10 | 经纬仪、拉线和尺量 | |
标高 | ±5 |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 |||
2 | 各种静置设备 (各种容器、箱、 罐等 | 坐标 | 15 | 经纬仪、拉线和尺量 | |
标高 | ±5 |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 |||
垂直度(1m) | 2 | 吊线和尺量 | |||
3 | 离心式水泵 | 泵体水平度(1m) | 0.1 |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 | |
联轴器 | 轴向倾斜(1m) | 0.8 | 水准仪、百分表 (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 | ||
同心度 | 径向位移 | 0.1 | |||
4.3.11连接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工艺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11的规定。
表4.3.11工艺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1 | 坐标 | 架空 | 15 |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
地沟 | 10 | |||
2 | 标高 | 架空 | ±15 | 水准仪、拉线和尺量 |
地沟 | ±10 | |||
3 |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 DN≤100mm | 2‰,最大50 | 直尺和拉线检查 |
DN>100mm | 3‰,最大70 | |||
4 | 立管垂直 | 2‰,最大15 | 吊线和尺量 | |
5 | 成排管道间距 | 3 | 直尺尺量 | |
6 | 交叉管的外壁或绝热层间距 | 10 |
4.3.12单斗式提升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轨的间距偏差不大于2mm。
2垂直式导轨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倾斜式导轨的倾斜度偏差不大于2‰。
3料斗的吊点与料斗垂心在同一垂线上,重合度偏差不大于10mm。
4行程开关位置应准确,料斗运行平稳,翻转灵活。
检验方法:吊线坠、拉线及尺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