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水类项目关乎粮食安全、生态保护与民生福祉,绩效目标的科学填写,是保障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实现项目评价精准化的关键。本次解析以Z市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节水灌溉配套项目为实例,该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主管、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具体实施,依托 1200 万元结转地方配套资金,聚焦高标准农田改造、节水灌溉配套及土壤改良剩余工程,兼具生产提质、生态优化、民生保障的多重属性。本文结合该项目绩效目标表的核心内容,拆解农林水类项目绩效目标填写核心要点,为同类结转类农林水类项目提供实操参考。
一、绩效目标核心框架搭建要点
绩效目标搭建需紧扣项目属性、资金性质与实施要求,区分整体目标与分解目标,实现政策要求、项目任务与绩效评价的无缝衔接,构建“方向明确、内容具体、层层落地” 的目标体系。
(一)目标定位:坚守三大核心导向
一是政策合规导向,严格对标《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及华北节水农业建设相关要求,立足结转资金专项使用规定,确保项目实施与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安全保障战略高度契合;
二是资金适配导向,明确项目为地方配套资金结转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剩余工程建设,目标设定聚焦未完成的农田改造、设施配套、土壤改良任务,杜绝资金使用与目标脱节;
三是问题解决导向,针对项目区沙化土壤待改良、灌溉效率偏低、农田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实际问题,将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耕地质量改善、粮食产能增效作为核心目标,贴合区域农业发展实际需求。
(二)目标分层:明确年度核心任务
本项目为结转类项目,核心聚焦2026年度剩余工程实施目标,无需设置中长期目标,需将年度目标细化为可落地、可考核的具体内容,与项目资金、建设任务一一对应。
年度目标:完成2.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及节水灌溉配套剩余工程,涵盖0.8万亩沙化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及排水沟渠建设,配套安装18公里滴灌、12公里喷灌设施;确保工程建设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达到节水灌溉及耕地质量提升标准,实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70,全面保障效益区农田灌溉需求,推动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持续改善、粮食产能稳步提升及生态环境不断优化。
二、绩效指标细化要点:遵循可测、可比、可核原则
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量化体现,需按照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大类别拆解,严格遵循“与项目任务关联、与资金使用匹配、与评价标准契合”的原则,实现所有指标均可量化、可核查、可评价。
(一)成本指标:严控资金使用,突出合规性
成本指标需结合结转资金性质,明确资金控制额度与使用规范,杜绝违规支出,分为经济成本、社会成本、生态环境成本三类,其中核心聚焦经济成本指标的量化设定。经济成本指标设定地方配套资金控制额≤1199.95万元,明确年度结转地方配套资金总支出不得超出该额度,资金专项用于农田改造、设施购置、土壤改良及施工安装等环节,确保无违规超支、截留挤占资金的情况;社会成本指标与生态环境成本指标结合项目实际,结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社会影响、生态影响进行统筹考量,无额外量化支出成本,保持指标留白以贴合项目实际。
(二)产出指标:锚定建设任务,覆盖全维度
产出指标是项目实施的直接成果体现,需从数量、质量、时效三个核心维度设定,全面反映项目硬件建设的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精准对应工程建设规模,设定高标准农田改造数量为2.5万亩农田(含0.8万亩沙化土壤改良),节水设施配套数量为30公里节水设施,明确细分滴灌18公里、喷灌12公里,实现建设内容具体可查;
质量指标:以行业标准为依据,设定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要求工程质量全面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实现一次性验收合格,土壤改良及设施运行指标均达到设计标准;
时效指标:结合农业生产周期与项目进度要求,设定项目剩余工程实施及时性为2026年11月底前完成,明确需在该时间节点前完成全部剩余工程及设施调试,2026年12月底前具备阶段性验收条件,避免影响下一年度农业生产。
(三)效益指标:兼顾多元价值,体现综合成效
效益指标需全面反映项目实施后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量化各项效益成果,凸显项目的综合价值,避免单一维度的效益表述。
1.经济效益指标:聚焦农业生产与农户收益,设定粮食产能提升率≥8%,实现项目区小麦、玉米轮作亩产平均提升8%以上,年度新增粮食产量0.8万吨;覆盖农户≥1900户,确保项目直接覆盖受益农户不少于该数量,包含脱贫户/监测户对应比例农户;灌溉成本降低≥80 元/亩,实现项目区农田年均灌溉成本较实施前降低不少于80元/亩;农民人均年增收≥600元,依托产能提升与成本节约,带动项目区受益农民人均年增收达标;
2.社会效益指标:立足民生保障与社会带动,设定农田灌溉保障率≥85%,保障2.5万亩农田灌溉需求,满足农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期要求;带动就业人次800人次,项目施工及后期运维阶段优先吸纳本地常住人口就业,其中脱贫户/监测户就业人次不低于120人次;
3.生态效益指标:紧扣绿色农业发展要求,设定灌溉水利用系数≥0.70,由现状0.65提升至该标准;年度节约灌溉用水量≥12万立方米,通过节水设施与灌溉模式优化实现节水目标;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率≥5%,依托土壤改良与科学灌溉降低农资使用量;沙化土壤改良达标率100%,确保0.8万亩沙化土壤全部改良达标;土壤有机质含量≥20克/千克,达到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要求;土壤侵蚀模数≤200吨/平方公里・年,有效遏制项目区水土流失。
(四)满意度指标:聚焦服务对象,保障评价实效
满意度指标以项目直接受益群体为核心,设定项目收益区群众满意度≥90%,明确调查范围覆盖项目区8个行政村,通过抽样调查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获取数据,同时要求反馈问题整改率100%,确保满意度评价真实有效,体现项目的民生认可度。
三、填写规范与易错点规避
(一)核心填写规范
1.数据严谨可溯:所有指标值均基于项目可研报告、施工设计方案及行业标准测算,结转资金额度、建设规模、效益数值均有明确依据,杜绝凭空设定;
2.逻辑关联紧密:指标与项目年度任务、1200万元结转地方配套资金高度关联,成本指标匹配资金总额,产出指标对应建设内容,效益指标衔接产出成果,形成完整逻辑链条;
3.表述规范统一:采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指标值说明”的标准化格式,指标名称专业、指标值明确、指标说明清晰,符合财政绩效目标填报的官方要求;
4.评价易于落地:所有指标数据均可通过工程验收报告、土壤检测报告、用水统计数据、农户问卷调查、就业台账等方式获取,保障后续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
(二)常见易错点规避
1.避免目标空泛化,杜绝“完成农田建设、提升农业效益”等模糊表述,所有目标均需匹配具体量化数值,如将“提高灌溉效率”明确为“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70”;
2.杜绝指标缺失或冗余,结合结转项目“剩余工程实施”的特点,聚焦农田改造、节水配套、土壤改良核心任务,删减与项目无关的指标,同时完整覆盖成本、产出、效益、满意度四大类别;
3.确保指标值合理可行,指标数值结合项目区实际农业生产条件、土壤状况、水资源情况设定,不脱离实际盲目拔高,如资金控制额、产能提升率等均贴合项目实施能力;
4.重视结转资金规范使用,避免“重建设、轻资金管理”,单独明确资金控制额度与使用规范,强调无违规超支、截留挤占情况,契合财政结转资金管理要求;
5.强化生态与民生导向,摒弃仅关注工程建设的单一思路,同步量化生态效益与农户收益、满意度指标,体现农林水类项目的综合价值。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项目名称 | 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节水灌溉配套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结转) | |||
部门名称 | 市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名称 |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 金总额 | 1,200.00 | 注:为结转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本年度专项用于高标准农田改造、节水设施配套及土壤改良等剩余工程 | |
其中:政府预算资金 | 1,2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 | |||
单位资金 | 0 | |||
年度目标 | 完成2.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及节水灌溉配套剩余工程,含沙化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及排水沟渠建设,配套安装滴灌、喷灌设施,确保工程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达到节水灌溉及耕地质量提升标准;实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至0.70,保障效益区农田灌溉需求,推动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粮食产能提升及生态环境优化。 | |||
分解目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说明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地方配套资金控制额 | ≤1199.95万元 | 年度结转地方配套资金总支出不超过1199.95万元,用于农田改造、设施购置、土壤改良及施工安装等,无违规超支及截留挤占情况 |
社会成本指标 |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标准农田改造数量 | 2.5万亩农田 | 完成2.5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含0.8万亩沙化土壤改良) |
节水设施配套数量 | 30公里节水设施 | 配套滴灌18公里、喷灌12公里 | ||
质量指标 |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工程质量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一次性合格,土壤改良及设施运行指标达标 | |
时效指标 | 项目剩余工程实施及时性 | 2026年11月底前完成 | 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剩余工程及设施调试,12月底前具备阶段性验收条件,确保不影响下一年度农业生产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粮食产能提升率 | ≥8% | 通过改善灌溉条件及土壤质量,使项目区小麦、玉米轮作亩产平均提升8%以上,年度新增粮食产量0.8万吨 |
覆盖农户 | ≥1900 户 | 高标准农田改造及节水设施配套项目,直接覆盖项目区受益农户不少于 1900 户,含脱贫户 / 监测户对应比例农户 | ||
灌溉成本降低 | ≥80 元 / 亩 | 通过配套节水灌溉设施、优化灌溉模式,项目区农田年均灌溉成本(含水资源、人力成本)较项目实施前降低不少于 80 元 / 亩 | ||
农民人均年增收 | ≥600 元 | 依托粮食产能提升、灌溉成本节约,带动项目区受益农民人均年增收不少于 600 元,核算范围为项目直接覆盖的 1900 户农户 | ||
社会效益指标 | 农田灌溉保障率 | ≥85% | 通过配套节水灌溉设施,保障项目区 2.5 万亩农田灌溉需求,灌溉保证率不低于 85%,满足农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期灌溉要求。 | |
带动就业人次 | 800 人次 | 项目施工及后期运维阶段,带动本地就业 800 人次,优先吸纳脱贫户 / 监测户就业,此类群体就业人次不低于 120 人次,均为本地常住人口就业。 | ||
生态效益指标 | 灌溉水利用系数 | ≥0.70 | 项目实施后,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由现状 0.65 提升至 0.70 及以上,符合华北节水农业建设标准要求。 | |
年度节约灌溉用水量 | ≥12 万立方米 | 通过节水灌溉设施配套与灌溉模式优化,项目区年度累计节约灌溉用水不少于 12 万立方米。 | ||
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率 | ≥5% | 依托土壤改良与科学灌溉模式推广,项目区农田化肥、农药使用量较项目实施前减少比例不低于 5%。 | ||
沙化土壤改良达标率 | 100% | 项目实施范围内 0.8 万亩沙化土壤全部完成改良,改良后土壤理化性状、肥力指标均达到设计标准,改良达标率为 100%。 | ||
土壤有机质含量 | ≥20 克 / 千克 | 经土壤改良、培肥等措施,项目区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至 20 克 / 千克及以上,达到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要求。 | ||
土壤侵蚀模数 | ≤200 吨 / 平方公里・年 | 通过田间排水沟渠建设、水土保持措施落实,项目区土壤侵蚀模数控制在 200 吨 / 平方公里・年及以下,有效遏制水土流失。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收益区群众满意度 | ≥90% | 覆盖项目区8个行政村,抽样调查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满意度不低于90%,反馈问题整改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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