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被保险人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或餐饮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1、保险责任
在保单载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或现场提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时,因食品存在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或死亡,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贵司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应由贵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具体保障情况:
1)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2)其他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疾病;
3)因食物中混杂异物导致受伤、残疾或死亡
4)保险事故中应由保险人支付的诉讼、仲裁费用及其他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
2、附加责任
一般可附加场所责任、雇主责任和食品召回责任。

查看往期精彩

如果您有相关保险需求,可添加微信咨询。我们合作了上百家保险公司,可个性化订制,给您提供最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