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政策与监管动态
(
News & Updates
)
国内动态
法规政策动态
(一)八部门发布《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
2026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对外公布《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解除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具体包括立即停止向办法所列对象及其代理人、受其指使的组织和人员、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组织提供金融等服务或者资金、资产,立即限制相关资金、资产转移等。办法还要求,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内控制度,识别和评估相关风险,采取与风险相适应的管理措施。该办法将于2026年2月16日起施行。
(二)中央纪委办公厅、国家监委办公厅发布《调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证据指引》
2025年12月24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央纪委办公厅、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调查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证据指引》,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对其表现形式进行类型化归纳,梳理分析二十余种具体类型,并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列明取证要点、明确证据标准、完善取证思路,着力破解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发现、取证、定性难题。
作者简评
根据近期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识别出构建反洗钱特别预防全流程管控与新型、隐性腐败闭环治理两大关键信息。因此我们建议:
企业要继续强化对客户的尽职调查,核查交易对手本身及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组织,并定期开展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专项审计,维护资金安全。同时要强化对新型腐败行为的识别和预防,重点排查通过咨询费、服务费、艺术品交易、股权激励等形式的内部隐形利益输送,并加强对影子公司的治理,建立供应商、合作方背景审查机制,对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进行穿透核查。
行业热点动态
(一)腾讯集团发布2025年度反舞弊通报
2026年1月23日,腾讯集团反舞弊调查部官微“阳光腾讯”发布反舞弊通报显示,2025年全年,腾讯反舞弊调查部共发现并查处触犯“腾讯高压线”案件七十余起,九十余人因触犯“腾讯高压线”被解聘,其中二十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十余名涉案的外部人员也被公安机关一并抓捕。并将2025年度因实施商业贿赂、职务侵占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行为,涉案员工被解聘、移送司法处理的案件,以及移送司法后已收到法院判决的相关案件进行了具体公布。
(二)迅雷对前CEO提起民事诉讼追索金额2亿余元
2026年1月15日,迅雷公司及其子公司网心科技,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对前CEO陈磊及其核心团队提起民事诉讼,追索金额高达2亿元。目前该案已被深圳相关法院受理立案。早在2020年4月,迅雷公司就前CEO陈磊等人涉嫌职务侵占事宜,向深圳市公安局提出控告,但在立案侦查后因陈磊一直长期居留海外,导致案件面临严重的取证障碍,并于2022年底因无法获取充足证据而撤案。此次起诉标志该案进入民事追偿的新法律路径,目前陈磊方尚且处于失联状态,案件处于审理状态中。
(三)完美世界三名美术负责人涉嫌贪腐被刑拘
2026年1月15日,完美世界发布公司公告,披露3名美术相关负责人涉嫌贪腐案的具体细节。根据公告披露,问题集中于美术外包与采购管理环节,涉案人员用职务便利,与供应商勾结抬高采购价格,违规将采购业务发包给其密切关系人并索取、收受供应商贿赂。上述三人因涉嫌侵占公司财物,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四)TCL发布2025年反舞弊通报
2025年12月30日,TCL发布《2025年反舞弊通报》。通报显示,2025年TCL共查处触犯“红线”案件33宗,其中67人被开除,24人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含涉案的4名供应商员工)。同时TCL强调,在2025年9月公开发布《TCL全球行为准则》后,TCL要求全体员工及供应(合作)商需以《TCL 全球行为准则》为宗旨规范商业行为,禁止任何及所有形式的贿赂、腐败、敲诈勒索和贪污。并开展围标串标专项治理,采取专题宣传、案件查处、处罚整改和完善制度等方式,集中整治围标串标,净化招标采购环境。
作者简评
结合腾讯、迅雷、完美世界、TCL四则企业舞弊及反舞弊案例,可见当前企业腐败风险集中于采购外包、职务履职、供应商关联等领域,且呈现内外部勾结、跨主体涉案、取证追责复杂等特点。同时纵观企业2025年的反舞弊举措,也为企业提供了不同的反舞弊管理模式。
因此我们建议,企业首先可以制定统一且刚性的行为准则,明确适用主体范围、行为外延以及处罚标准。同时可以强化关键岗位常态化管控,如对采购与外包环节进行全流程监督,对供应商资质、报价合理性进行独立审核。除此之外还可以设立独立反舞弊机构,甚至建立跨企业的合规协作机制,构建高效完备的监督查处体系。
部门监管动态
(一)浙江证监局对向日葵重组预案涉嫌误导性陈述立案调查
2026年1月14日,浙江证监局发现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涉嫌误导性陈述,已对向日葵立案调查。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披露重组预案,涉及特定重组标的。后因标的实际产能和业务模式与市场预期存在差异,引发市场质疑。浙江证监局依法开展核查,认为重组预案中相关信息披露涉嫌构成误导性陈述,已于近日对向日葵立案调查。
(二)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立案
2026年1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决定称,根据前期核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目前通报仅明确系依法立案调查,尚未披露具体涉嫌垄断行为类型、相关市场界定标准、涉嫌违法时间区间以及是否同步采取查封、扣押、查询等调查措施,尚无关于是否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能适用的罚款幅度或整改要求等进一步信息。
(三)国家医保局披露重庆康荣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涉商业贿赂案件
2026年1月13日,国家医保局官网披露重庆康荣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涉及重庆某医院商业贿赂案件。2015年至2023年期间,康荣医疗实际控制人王某向重庆某医院院长孙某请托,让孙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在承揽医疗设备、采购耗材业务方面为王某的公司提供实际帮助。并先后5次给予孙某好处费共计800万元现金。重庆市医保局按照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评定重庆康荣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失信等级为“特别严重失信”,暂停其在重庆医药集中采购市场的配送资格5年。
(四)福建发布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及关联犯罪三件典型案例
2026年1月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文件联合发布3件案例,覆盖公共健康、建设工程、水利生态等招投标重点领域,集中展现“量身定做”招标参数、挂靠多家公司围标、通过阶梯式布点报价或设置不同报价点位操纵中标结果等新型犯罪手法,集中反映了当前串通投标犯罪的新特点和新动向。
作者简评
结合监管动态中我们可以发现,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坚持严守信息披露底线,并持续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在招投标等关键领域筑牢合规防线,严控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风险。
因此我们建议,上市公司及拟开展重组业务的企业,需以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为核心,杜绝误导性表述。同时具有市场优势地位的经营者要及时开展市场支配地位自我评估,建立完善的反垄断合规审查机制。在参加招投标等活动时,需强化全流程管控,精准防范量身定制参数、围标串标、操纵报价等违规行为及其衍生出的商业贿赂风险,强化关联方与公职人员的接触管控。
域外动态
(一)意大利数据保护局高层因涉腐败被调查
2026年1月15日,罗马检察院的一项司法调查将意大利数据保护局的主席及多名高层列为被调查对象,所涉罪名包括挪用公款和腐败。围绕数据保护局的争议最早出现在去年11月,该机构4名工作人员携带外部人员进入存放服务器和敏感资料的区域,引发外界对其合法性的质疑。除此之外,调查还涉及该机构对美国互联网科技公司Meta的一项罚款决定。该机构原拟因隐私违规对Meta处以约4000万欧元罚款,但在最终表决前金额被大幅下调。目前,意大利数据保护局已否认全部指控。司法调查仍在进行中。
(二)肯尼亚四名官员因涉嫌3.48亿先令的腐败案被起诉
2026年1月15日,霍马湾议会前书记员、霍马湾政府前土地委员会委员、公共工程部前工料测量师(兼项目经理)以及一家私营公司的两名董事被捕。据肯尼亚反腐败委员会 (EACC) 称,这些人涉嫌参与 2019/2020 财年期间向一家公司违规授予价值348,927,840 肯尼亚先令的霍马湾县议会大楼建设项目,目前已对六名嫌疑人提起诉讼,四名嫌疑人对指控拒不认罪,获准以 500 万肯尼亚先令的现金保释,或以 3000 万肯尼亚先令的担保金保释,并需提供同等金额的担保人。法院将于2月2日星期一审理此案。
(三)乌克兰前总理季莫申科被控贿赂遭反腐败局搜查
2026年1月14日,乌克兰国家反腐败局与特别反腐败检察院证实,已就乌“祖国党”领导人、前总理尤利娅·季莫申科涉嫌贿赂多名议员以换取特定投票结果一事向其正式送达指控书。特别反腐败检察院消息人士透露,此案涉及季莫申科被指曾向其他党团的多名议员提议提供非法利益,以影响其对特定法案的投票立场。季莫申科表示,搜查过程中未发现任何违法物品,但执法人员带走其工手机、议会文件以及个人储蓄。她否认所有相关指控,并认为当前行动带有明显的政治动机。
(四)“五眼”执法机构发布外国行贿指标指引
2025年12月22日,英国严重欺诈办公室(SFO)宣布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加拿大皇家骑警、新西兰警察/新西兰严重欺诈办公室、英国国家犯罪局(NCA)以及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等“五眼”执法机构共同发布《外国行贿指标》指引,用于识别可能的境外行贿并鼓励向本国主管机关报告。该指引把第三方代理/顾问、空壳公司与离岸账户付款、票据缺失或虚高、对交易异常保密、与政治公众人物关联等普遍商业情形纳入高风险画像,客观上提高了我国企业出海融资结算、并购投标的合规门槛。
作者简评
结合地区反腐败动态我们可以发现,数据安全、权利寻租、跨国监管仍然是域外反腐败监管的重点。因此我们建议:
首先数据合规需兼顾内部管控与监管互动的廉洁性,避免因监管机构廉洁问题或自身流程漏洞卷入风险。
其次在参与海外政府项目、公共采购时,需以全流程合规阻断腐败风险,规范第三方合作,并建立专项管控机制,避免卷入政治贿赂或权力寻租。
最后是针对跨国企业,需主动对齐国际监管标准,对跨境融资、结算、并购投标等业务,严格审核资金流向与票据真实性,避免通过复杂交易结构掩盖利益输送。
作者简介

郑晨律师
高级合伙人
反舞弊与合规业委会主任
Tel:18217479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