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当今社会生活与医疗水平普遍提高,国民保健观念逐渐提升,且社会人口结构趋向中高龄化,食品已由基本的维持生命、供给养分,进一步被要求具有调节身体功效的能力,这也推动了功能性保健食品的飞速发展。
2016-2020年我国颁布的多项政策多为我国功能食品行业的规范性法规,从功能食品标签、宣传、功能食品安全等方面对我国功能食品行业发展提出了要求。
根据GB 1674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中的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该定义与功能食品定义相同。

鉴于保健食品的特殊作用,对功能性保健食品的监管区别于普通食品和药品。为了解我国及其他国家对保健食品的监管现状,本文简要汇总了一些国内的保健食品监管机构和主要法规。
中国保健食品法规
在中国,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自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行以来,保健食品被正式纳入特殊食品进行监管,并在以下几个方面有了明显的改变:
1,明确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与备案分类管理制度
2,实行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及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制度
3,强化保健食品企业应当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
4,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制度
5,明确了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依据
监管部门及管理制度
2018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出台后,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成立,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管,管理制度为注册与备案双轨制——对使用的原料已经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中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实行备案管理;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实行注册管理。
主要法规依据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GB 1674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