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纪委监委
8月17日通报一起
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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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坚决铲除破坏营商环境和政治生态的作风顽疾和腐败毒瘤,营造全县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县纪委监委持续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现将1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科原负责人王祝明要求管理服务企业租用其购买的塔吊以及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问题。2014年至2021年6月,王祝明在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办事员、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科副科长、负责人期间,利用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招投标的职权影响,要求多家管理服务企业租用自己购买的塔吊,而塔吊型号并非企业所需,共违规获利37.76万元,其还存在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并收取高额利息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王祝明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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