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8日,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广南县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市场化优选投资主体工作终止公告。
公告称。经组织有关专家组审查,发现本次比选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7条之规定,现终止本次比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我局决定重新发布公告进行比选,有关事宜请各参与人继续关注发布的相关公告。

8月18日,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广南县农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市场化优选投资主体工作终止公告。
公告称。经组织有关专家组审查,发现本次比选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7条之规定,现终止本次比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我局决定重新发布公告进行比选,有关事宜请各参与人继续关注发布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