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房的时候,
许多消费者关注的重点
都在房租、家具家电是否备齐等问题上,
很容易忽略水电气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近期,
四川消费网接到多起租房投诉咨询案例,
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水电气。
租房前如果不对水电气费用计算、
支付方式以及结算周期进行清晰的约定,
很可能会掉进“代收”的坑,吃哑巴亏。
5月初,石先生在房东处租了一间卧室,5月8日入住。7月31日,结算一个季度水电气费时发现,房东“代收”的水电气价格很高:水费4.5元一吨,电费1.2元一度,天然气4元一立方,三样的单价都超过了核准价的最高峰标准。房东表示,小区是安置房,水电气没有一户一表,费用都是代收,现实中都会有损耗,是要计算到成本中的,自然要比核定价高。


消费者供图
郝先生通过中介租了一套为期四个月的房子,给了2000元押金、100元钥匙押金、200元水费押金。到期退房子后,中介告诉郝先生水费用了203元,需要在其它押金里面扣除。一个人能用这么多水?郝先生感到蹊跷,去物业公司查询得知,租房期内水费只产生了53元。找中介理论,遭到拒绝,后来就联系不上了。
6月27日,因只短租两个月,朱同学在中介的撮合下,与人合租。商定的房租为600元一个月,押1付1。6月28日签合同时,中介要求在佣金的基础上每月再额外支付几百元的“附加费”,朱同学不同意。后中介表示,看在朱同学还是学生的份上,可以帮他支付每月240元的“附加费”(200元为每月管理费,40元为水电费)。令朱同学意想不到的是,从第二个月开始,租金由600元变成了746元;水电费也变成了平摊,平摊下来一个月要200多元。
四川消费网提醒消费者
租房时,在关注房租和家具家电等硬性条件外,还应与出租方清楚约定水电气的价格,以及结算周期和具体支付方式。由于一些房源的特殊性,水电气并不是“一户一表”,收取的方式为“代收”,因此价格也会与国家定价有区别。如果是房东、中介或物业“代收”的,更要在合同中对起读数、单价、计算方式、结算周期、支付方式等事项进行详细约定;此外,合同还要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中途退出机制;发现合法权益受损,要勇敢地及时投诉维权。
来源/四川消费网
作者/警事钟
编辑/菜 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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