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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1日起,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医疗服务免税政策做出了清晰界定,将对医疗美容行业产生深远影响。此前行业内部分业务享受的增值税免税优惠正式成为历史,营利性医疗美容机构自此被明确排除在免税范围之外,需依法缴纳增值税。
过去十年间,医美行业在税收属性上一直存在争议。由于政策界定不清晰,许多医美机构得以比照医疗机构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新《增值税法》延续了“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然而,配套实施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对“医疗机构”进行了关键性限定,明确指出:享受免税政策的“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资格的机构,包括军队、武警部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包括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监管机构的一锤定音彻底堵死了医美机构通过非法手段规避增值税的漏洞。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医疗美容机构包括公立医疗美容机构和民营医疗美容机构两大类型。
公立医疗美容机构是指由政府主办、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的综合性医院中的美容科或者美容整形专科医院。其相关的医疗程序、医护人员行为等均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无论是公司制的医美机构还是个人医美诊所,从本质来说都是民事商业主体,需要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其日常的经营行为均要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同时,由于其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执业,因此,其亦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的监督管理。
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医美机构根据设置要求从高到低,又可分为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和医疗美容诊所三种类型;不同业态在硬件技术标准、可开展项目、物业面积、所需临床科室方面要求均有不同。
根据现行增值税制度,医疗服务适用6%的税率,生活美容服务同样适用6%税率。对于营利性医美机构而言,其提供的主要服务——医疗美容项目,预计将适用6% 的增值税税率。即便机构同时存在产品销售等业务构成混合销售,由于其主营业务明确为医疗美容服务,整体上适用6%税率的可能性最大。如果产品和服务可明确区分、单独计价,则可能构成兼营,必须分别核算,否则面临从高计税的风险。
新规之下,医美机构需重点关注以下涉税风险:
(一)收入确认与申报风险
1、通过私户收款、现金交易、未开发票隐匿收入,逃避缴纳税款;
2、混淆应税与免税项目,如将生活美容服务(如纹眉、水光针)错误归类为医疗服务免税;
3、储值卡收入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逾期未消费余额处理不当等。
(二)发票管理与成本列支风险
1、为抵扣成本或支付高额佣金等灰色支出而虚开发票,如通过“咨询费”“劳务费”等名义虚开发票;
2、渠道推广成本费用占企业成本费用高达60%以上,部分机构通过账外现金支付,无法取得合法凭证;
3、虚列药品耗材成本、重复列支费用等。
(三)税收优惠适用风险
1、错误地继续试图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2、不合规地滥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四)个人所得税风险
1、通过私账发放高管及医师薪酬、奖金或拆分收入为“经营所得”人为降低税负;
2、未履行对劳务报酬、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面临50%-3倍罚款。
企业需要确保所有经营款项(包括现金、电子支付、预付卡)全额、及时进入公户并申报纳税,严禁个人账户收款。严格区分应税与免税收入,规范储值卡收入的确认时点与逾期处理。重点核查大额佣金支出、药品耗材采购等发票的真实性与“业务、资金、发票、合同”四流一致性。规范进项税管理,准确区分并抵扣。确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性及服务项目范围,清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审查各项费用(如广告宣传费)的税前扣除合规性,如广告宣传费不超过销售收入15%等。
新政实施后,企业需系统化投入专项资源,用于财务流程的合规升级与核算体系的重构优化,确保在收入确认、成本归集、进销项管理及纳税申报等各环节均严格符合法规要求,以扎实的财务内控应对不断深化的税收监管环境。


范玲: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拥有税务机关及头部地产企业财税负责人工作经验。
擅长领域:股权转让及并购重组税收筹划、高净值人士税收合规及筹划、房地产行业税收筹划、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及应对等

徐玮:中欧工商管理硕士,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拥有头部地产、新能源企业财税管理工作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