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朱朝勇 王芬芬 石晨曦 杨亚帅 武美辰
CBAM已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碳排放成本将通过CBAM直接嵌入对欧出口产品之中,意味着欧盟对进口产品的碳排放监管进入“实质性履约”阶段。
在这一背景下,2026年欧盟碳市场的价格走势不仅关系到欧盟自身的能源转型进程,也将深刻影响我国对欧出口企业的成本结构、定价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目前,市场上基本以欧盟碳排放权配额(EUA)的现货或期货价格来代表“欧盟碳价”。
2025年,EUA现货和期货价格均呈现“第一季度先短暂上升后下降,4月见底,随后震荡上行并在年末明显走强”的结构性行情。2025年4月9日,EUA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均触及全年低点,分别为60.84欧元/吨和60.23欧元/吨,相比年初分别下跌19.31%和18.32%,主要原因是美国在4月挑起全球贸易战,引发了全球市场风险偏好下降。同时,能源需求和天然气价格受到关税影响后走弱,如荷兰TTF天然气期货价格4月前后曾一度跌破35欧元/兆瓦时,碳排放配额市场需求也随之下降,欧盟碳价形成下行压力。随后,EUA现货和期货价格逐步回升,2025年6月30日分别回升到65.88欧元/吨和68.97欧元/吨,下半年延续波动上行的趋势。2025年12月31日,EUA现货和期货价格分别升至87.44欧元/吨和85.73欧元/吨,较2024年末同比上涨14.33%和19.8%。

2025年12月18日,在宁波舟山港大榭集装箱码头,桥吊装卸不停。
2025年,欧盟碳市场从“风险事件定价”重新切换回“能源与政策两条主线定价”。一方面,低位区域通常会触发合规盘与逢低配置需求;另一方面,进入年中后,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波动使EUA的需求弹性增强,推动碳价上升。更关键的是,2025年下半年叠加了“政策溢价”:欧盟持续收紧碳交易体系、同步推动CBAM从过渡期走向正式实施,提高了市场对未来碳成本上行的预期,进而推高碳价。
2026年,欧盟碳价将呈现“温和抬升、波动增强”的趋势,预计全年欧盟碳价将维持在70~110欧元/吨区间。欧盟科学院预测,2026年欧盟碳价将上涨至92.48欧元/吨。路透社调查显示,预计2027年欧盟碳价将达到111.14欧元/吨。
趋势背后的两个因素值得关注。一是在需求侧,CBAM进入实施阶段,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免费配额将加速削减,这些因素将推动工业部门碳需求的结构性上升;同时,2026年,航运进入欧盟碳市场全覆盖阶段,将进一步带动相关航线的碳合规成本上升。二是在供给侧,欧盟线性减排因子在2024~2027年期间提高到4.3%,从2028年起为4.4%,配额总量供给的收缩速度明显加快。
同时,当市场中配额存量超过阈值时,市场稳定储备机制(Market Stability Reserve,MSR)自动回收配额并对部分回收量实施永久注销。2026年,历史累积的过剩配额仍将被持续吸收,降低了欧盟碳价大幅下行的可能性。此外,欧盟电力去化石燃料的速度加快,部分传统高排放资产退出将降低配额需求,使价格出现阶段性回调。但若欧洲经济增长疲弱或能源价格再次波动,也可能引发碳价短期震荡。
2026年CBAM正式实施后,欧盟碳价的变化将对中国出口企业产生更加直接和系统性的影响。在此之前,欧盟碳价主要通过能源价格和原材料成本间接影响全球供应链,而在此之后,欧盟碳价将通过CBAM,转化为对欧出口产品可量化、可核算的合规成本,使中国出口企业首次在制度层面“正面承接”欧盟碳市场的价格信号。欧盟碳价的上升与CBAM的实施叠加,将对中国出口企业产生系统性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成本增加,放大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欧盟碳价上行将直接抬升部分对欧出口产品的成本压力。CBAM证书价格与欧盟碳价挂钩,当欧盟碳价维持中高位甚至出现阶段性上行时,中国出口企业所需承担的隐含碳成本将随之增加。对于碳排放强度较高、利润空间有限的产品而言,成本上升可能迅速侵蚀利润,将显著放大出口企业的经营不确定性。
二是加速对欧出口产品的分化。随着CBAM实施,欧盟客户将更加关注产品的碳排放强度及其核算依据。在同类产品中,碳排放强度较低、数据透明度高的供应商,在碳价上行周期中更具竞争优势,甚至可能通过“低碳属性”获得稳定订单;而碳强度较高、排放数据不完整的产品,则在碳价走高时更容易被压价、替代或淘汰。这种分化效应在钢铁、铝、化工、建材等高排放相关行业将表现得尤为明显。
鉴于上述影响和挑战,我国对欧出口企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应对。
一是以制度协同与规则话语权构建核心应对体系。加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扩大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通过源网荷储协同优化降低电力消费的碳排放强度。同时依托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碳排放核算、碳足迹等领域国际标准转化与适配,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多边平台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规则协调对接,争取将国内碳成本纳入CBAM抵扣范围。
二是以行业标准化与协同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制定行业统一的排放因子核算指南,建立精细化数据体系,解决欧盟“默认值偏高”问题;强化行业自律组织作用,通过搭建低碳技术交流平台、开展CBAM合规培训、推出行业标准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低成本合规解决方案。同时,推动龙头企业带头创新研发并广泛应用低碳技术,形成“上游减碳、下游认证、全链协同”的绿色供应链体系,将外部合规压力转化为产业升级动力。
三是提升碳数据管理能力,推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出口企业应尽快建立面向欧盟市场的碳排放核算与数据管理体系,将“能否算清碳”作为参与欧盟市场竞争的基础能力。逐步建立碳成本情景测算机制,将不同碳价水平下的成本波动纳入定价模型,实现报价对碳价变动的动态响应。通过合理的合同条款明确碳排放数据责任、碳成本变化的分担机制以及价格调整方式,从制度上降低碳价波动对企业利润的冲击。出口型企业还应加速绿色低碳转型,在国际绿色贸易壁垒日益深化的趋势下打造长期竞争优势。
(作者均供职于国网英大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张琴琴
新媒体编辑|郝怡柯
执行审核|张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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