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8月17日,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组织全县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共18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
培训会传达了《芦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作的通》要求,并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第74号令) 电梯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会议强调,使用单位需按规定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头,从人员管理及操作上控制风险,四是要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确保压力传导到企业一线人员。
会议同时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如何注册、录入、使用"四川省特种设智慧监管平台”、以及如何使用“特安e"微信小程序进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进行了全面讲解。
此次培训是具市场监管局助力使用单位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夯实了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