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糕点,饮料,蔬菜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酒类,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饼干,蛋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餐饮食品,速冻食品,肉制品,食糖,水果制品,罐头,冷冻饮品,蜂产品共24类食品35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8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糕点60批次,饮料33批次,蔬菜制品30批次,调味品28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0批次,豆制品20批次,方便食品16批次,酒类16批次,水产制品16批次,粮食加工品14批次,饼干13批次,蛋制品1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乳制品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9批次,糖果制品9批次,餐饮食品8批次,速冻食品8批次,肉制品7批次,食糖7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罐头3批次,冷冻饮品3批次,蜂产品1批次,共358批次合格样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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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