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过程中,不少企业都会遇到一个共性问题:要求一日一次填报的数据,是不是必须委托专业第三方检测?
答案先给大家划重点:并非必须委托第三方检测!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自行监测”或“委托监测”,核心要求只有一个——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且符合质量控制规范。
下面结合法规要求、两种监测方式的实操要点,给大家讲清楚怎么选、怎么做才合规,还附了选择建议表,一目了然~
一、先看法规:没说必须找第三方
很多企业担心“自行监测会不会不合规”,其实完全不用慌,相关法规早已明确支持两种监测方式: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好原始记录,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这里没有任何“强制第三方”的表述。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4.3条:排污单位既可以用自己的人员、设备、场地自行监测,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监测,两种方式都认可。
补充说明:如果是重点管理单位,按要求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需联网正常运行),其数据可直接用于执行报告填报;没有自动监测要求的指标,手工监测(自行或委托)即可。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原文截图
二、两种监测方式:实操要点+合规要求
(一)自行监测:适合有能力的企业,灵活又省成本
很多企业觉得“自行监测需要CMA资质”,其实是误区!自行监测无需CMA资质,但必须做好全流程质量控制,具体要点如下:
人员:监测人员要具备相应能力(比如参加过专业培训),能熟练操作监测设备、掌握监测方法。
设备:监测设备要符合标准要求,定期做校准、维护,做好校准记录(比如pH计、COD快速检测仪等,校准记录需留存)。
方法:必须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监测方法,不能随意用非标准方法。
记录:原始记录要完整,包括采样时间、点位、分析过程、数据计算等,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确保随时可追溯。
上传:按要求把监测数据上传到自行监测平台和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配合环保部门核查。
参考记录信息:① 采样信息:含监测日期(如2026-01-05)、监测点位(如废水总排放口)、采样时间(精确到小时分钟)、采样人员;② 分析数据:含监测因子(如pH、COD)、监测方法(如GB 6920-1986)、仪器型号(如pH计PXS-270)、原始数据、计算结果、达标情况;③ 校准记录:含仪器校准时间、校准用标准物质、校准结果;④ 签字确认:采样人、分析人、审核人签字栏。
(二)委托监测:适合无能力的企业,专业有保障
如果企业没有监测人员、设备,或者需要监测的因子比较复杂,委托第三方是更稳妥的选择,但要注意这3点:
资质优先:委托的第三方必须具备对应污染因子的CMA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可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验证)。
合同明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写清楚监测频次(必须满足一日一次)、监测点位、监测因子、采用方法、报告提交时间等,避免后续纠纷。
审核存档:拿到第三方监测报告后,要仔细审核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原始报告和委托合同都要存档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怎么选?一张表帮你定
很多企业纠结“选自行还是委托”,结合一日一次的高频监测需求,整理了选择建议表,对照看更清晰:

四、最后总结
执行报告中一日一次的数据填报,优先推荐有能力的企业选择自行监测(做好QA/QC即可),灵活又省成本;如果没有监测能力,就找有CMA资质的第三方,确保数据合规有效。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核心都是“数据真实可追溯”,全套原始记录一定要留存好,避免因记录不全被环保部门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