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我市企业稳步登陆资本市场,我市上市公司队伍逐步壮大,目前累计上市32家,现存境内外上市公司21家,上市公司在区域产业发展中的作用越发显现。不过,少数上市公司经营和治理不规范、资本运作失当、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处理不当容易影响我市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为优化上市公司发展环境,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有效解决突出问题,显著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质量,我市特制订《意见》。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治理水平是首要问题


根据《意见》,我市将加强支持力度,大力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引导上市公司扎根本地,为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立项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协调解决上市公司实施融资及建设项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阻碍,优先解决上市公司募投项目所需建设用地、环境容量、能源供应等要素。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引导上市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求,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开展兼并重组,对本市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本市企业,按照政策给予奖励,以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行业地位,带动我市产业升级和产业集群发展。

《意见》围绕化解股票质押风险,上市公司无序“卖壳”诱发经营风险等提出,要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信息交流,协同控制股票质押比例,严格控制上市公司限售股和并购重组业绩补偿股票质押;督促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稳健经营,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增强风险意识,防范因无序“卖壳”造成企业运营风险和债务风险等。
《意见》指出,要强化部门联动协作、积极配合上级执法,实现资本市场涉刑案件快速移送、快速查办,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建立健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研判上市公司风险与发展形势,推动上市公司发展和监管形成整体合力。
记者:赵辉
编辑:夏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