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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行业信用分析报告(下)

   日期:2026-01-02 05:53:0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评论:0    
中国光伏行业信用分析报告(下)

三、行业融资环境分析

光伏行业资金密集程度高,对外部融资的依赖性较大。目前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光伏行业实施较为审慎的信贷政策,提高了光伏行业的融资门槛,融资成本持续增加。总体看,光伏行业融资环境欠佳。

(一)光伏行业资金密集程度高,整体债务杠杆偏高,对外部融资的依赖性较大。

光伏行业资本密集程度相对较高,易受信贷政策和企业融资渠道影响。行业初始投资以及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因此光伏企业对信贷资金支持的依赖性较大。除了规模很小难以取得银行借款的小型企业,以及少数能够持续进行股权融资的上市公司外,其他处于增长阶段的光伏企业往往需要持续增加信贷资金支持。因此,融资环境的变化会对光伏企业的盈利水平以及经营扩张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我国光伏行业整体债务杠杆偏高,融资成本可能继续增加。2012-2014年间,全行业的资产负债率总体维持高位,未有明显下行趋势。我国光伏设备及元器制造行业负债率分别为66.33%67.42%66.85%。光伏下游电站行业的负债率更是高达70%以上。

2012-2014年间,我国光伏行业财务费用增长较快,增长趋势明显,主要是因为融资规模和成本的上升导致财务费用的增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行业近三年的财务费用增长率分别为2.31%1.41%16.73%;太阳能发电行业财务费用增长率分别为345.33%96.92%95.24%

(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光伏行业采取较为审慎的信贷政策,加大了光伏行业的融资难度,融资成本持续增加。

海外贸易争端加剧行业危机,曾经的光伏行业巨头企业“尚德”破产重组以及“11超日债”、“11天威MTN2”和“10英利MTN1”相继违约后,光伏行业的风险暴露无疑。国内大部分金融机构对光伏行业的信贷政策较为谨慎,光伏行业的融资门槛和融资难度较大。下游电站企业融资需求较高,虽然有补贴政策能保证稳定的现金流,但随着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快速增长,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出现缺口,光电补贴的延迟支付,下游电站运营企业的应收账款增长,信用质量有所下滑,融资难度也持续上升。

在较高的债务杠杆的压力下,光伏行业的融资成本业居高不下。我国现阶段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尽管中国央行1122日时隔逾两年后重启不对称降息,将一年期存款和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下调2540个基点,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此举旨在更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振经济。但降息后资金却主要流向虚拟经济,可以催生资本市场的繁荣,而实体经济却未能获得资金,反而资金更加稀缺,导致实体利率上升。同时由于经济下行,坏账率上升,风险偏好降低,银行惜贷,使得企业的融资成本难以降低。

在不良贷款率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整体呈现不断下降趋势,从 2003 年的8.61%下降为2012年的0.95%2012年后略微有所回升,2014年不良贷款率为1.29%。显示我国金融机构收回贷款的风险越来越小,已经达到相对较低水平。我国制造业的不良贷款率略高于商业银行整体不良贷款比例,也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2013 年制造业不良贷款率为 1.79%。作为制造业的光伏行业,其行业不良率很大程度上会跟随制造业全行业的变化趋势。但也不排除发生局部性债务危机的隐患。

四、政策管制和法律环境分析

国家对光伏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大,但政策执行效果存在提升空间。未来政策取向为引导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一)光伏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国家对光伏行业的扶持力度大,扩大光伏装机和电价补贴政策发力精准,帮助国内光伏产业短期内走出低谷。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是我国政府负责接纳及批准清洁发展项目的主管机构,其职责为:负责起草电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电价调整政策,制定电价调整的国家计划或确定全国性重大电力项目的电价;负责拟订清洁能源发展规划;推动清洁能源等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国家能源局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光伏发电项目的核准。国家能源局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研究拟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建议,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指导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

201310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地按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提出市场准入标准,申报和推荐各自辖区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不符合此规范的企业及项目,其产品不得享受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支持。随着光伏制造行业准入门槛提升,中上游制造企业出现大量收购和兼并案例,中上游过剩产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整合。

20138月末,发改委发布《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游光伏发电企业能获得一定的补贴。此外,2014117日,能源局印发《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通知内容主要包括:“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全年新增备案总规模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800万千瓦,光伏电站600万千瓦。”在补贴和装机目标的双重刺激下,我国光伏2014年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0.6GW左右,提振了国内对光伏产品的需求,2012年大部分中上游企业的亏损,但2014年大部分企业实现扭亏,国内光伏产业短期内走出低谷。

(二)目前着力分布式发电的市场扩容,政策施行效果及市场反响有待观察。

2013年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分布式光伏项目将享受0.42/千瓦时的度电补贴。同时2014年《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延伸至废弃土地、荒山和农业大棚等,分布式光伏项目也可选择执行标杆电价政策。受2014年分布式光伏装机目标尚未完成的影响,目前政策着力推广分布式发电项目。

但目前我国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面临入网难、补贴发放延迟、预期收益难以保障和项目融资贷款难等问题。目前落地的推广政策仍有待市场的消化。

(三)政策执行效果存在提升空间,电价补贴削减趋势不可逆,未来政策取向为引导行业康健规范发展。

能源局和发改委针对光伏下游发布多项支持政策,但目前西北地区地面集中式光伏项目面临限光和弃光的问题;光电补贴出现资金缺口,延迟支付也增加了下游企业现金流的负担。我国光伏扶持政策执行效果仍存在提升空间。

2014-2015年持续增长的光伏装机目标带动下,我国的下游光伏电站项目快速增长,但引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出现资金缺口,下游企业难以及时获得补贴。在未来新增装机目标持续增加的预期下,我国光电补贴削减趋势已成必然。从经济方面考虑,面对持续增加的装机容量,我国有限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难以维继庞大的补贴资金。政策引导方面,通过降低光电补贴,倒逼光伏企业提升制备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转化效率,引导光伏行业进入平价上网时代。

未来政策取向或将在下游电站利用率和中上游技术方面引导行业健康规范发展。首先,在下游光伏电站利用率方面,受成本尚未形成竞争力和外输条件有限的影响,我国西北部目前出现限光弃光的现象。未来政策或将增加该地区的外输能力和对限光弃光现象采取惩罚措施。其次,在中上游技术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针对过剩产能进行过一次整合,淘汰了相关技术指标尚未达到标准的企业。政策或许将进一步提升相关的技术指标,提升中上游整体的技术水平,降低光伏产品的成本,提升竞争力。

五、行业信用展望

光伏行业仍将面临良好的政策环境,行业整体仍将保持增长,行业信用质量仍将保持稳定。投资增长或将加剧产能过剩,海外市场需求或将放缓,高债务杠杆增加了行业风险暴露程度,产业链各端分化趋势加大。预计在技术升级背景下,光伏产品售价和成本持续下行,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一)国内光伏新增装机仍将较快增长,分布式电站政策扶持力度将明显加大。以美国、欧盟、日本为主的海外市场增速或将放缓。内强外弱的市场格局仍将持续。预计行业整体仍将保持增长,行业信用质量保持稳定。

国家能源局在“十三五能源规划中”将2020年光伏装机规模目标从1亿千瓦时上调至1.5亿千瓦,同时加快推进中东部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这意味着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在未来5年内仍将保持较快增长,且分布式政策扶持力度将加大。虽然日前发改委计划削减光伏上网电价补贴,但削减力度在市场可接受范围内,且按削减后标杆电价仍能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

虽然印度等新兴市场光伏补贴政策力度仍然较强,但传统的欧美日光伏市场的补贴政策将持续削减,海外市场或面临增幅放缓的局面。根据欧洲光伏行业协会的数据,欧洲光伏新增装机容量持续下滑,2012-2014年的新增光伏装机量全球占比分别为59.07%28.62%17.32%。截至2014年末,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全球占比为26.50%,已超过欧洲。未来光伏市场将出现“内强外弱”的局面。行业整体景气度仍将得到保持,行业信用质量将保持稳定。

(二)新一轮投资增长推升产能扩张,可能加剧行业产能过剩现象。产业链各端分化趋势加大,高债务杠杆运营增加了行业风险暴露程度。

随着2014年光伏行业回暖以及补贴政策的削减,光伏中上游制造端计划扩充产能,改进技术,光伏下游电站运营商将在补贴削减前进行一轮抢装。但光伏补贴削减于20151224日发布,对于201611日之前备案且2016630日之前并网的电站,仍将执行原上网电价,留给下游电站企业的时间较短。此外,地面式光伏电站往往集中在西北光照条件好的地区,但此类地区冬季气候条件恶劣,或影响电站工程进度和质量。

若下游抢装力度弱于中上游预期,中上游的扩产计划或导致产能过剩,高杠杆运营的中上游企业存在信用风险进一步增加的隐患。虽然下游企业面临补贴削减的影响,但只要控制投资成本,以及电价补贴下发及时,下游电站运营企业的信用风险相对较小。

(三)在技术升级和互联网技术应用的背景下,预计光伏产品销售价格和成本持续下行,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具备技术优势和资金实力的企业将继续巩固其行业地位。

光伏产业在行业低迷期通过兼并整合行业集中度明显提高,目前上中下游前10名企业的市场份额在各自细分行业中占比突出。未来随着上游多晶硅制备技术进一步提升,中游光伏组件转换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下游电站应用互联网技术进行智能运维和储能技术的提升,推动发电效率提高,预计光伏产品和电站运营的成本将持续下行,具备技术优势和资金实力雄厚的产业链龙头企业有望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强者恒强”的市场格局将愈发明显。

附录1:2014年以来我国出台的主要光伏产业政策

日期

相关政策

主要内容

2014.01.17

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

2014年光伏发电建设全年新增备案总规模14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800万千瓦,光伏电站600万千瓦。

2014.04.09

能源局《关于明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豁免“项目装机容量6MW(不含)以下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发电业务的电力业务许可。

2014.04.24

能源局组织召开光伏发电银企沟通会

提出金融机构要与光伏企业合作,研究当前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融资风险点的识别和防范措施。希望金融机构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光伏发电贷款业务,提出标准化的贷款条件和审核流程,积极开展相关金融创新。

2014.06.10

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网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7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处购买电力产品,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

2014.10.09

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模式: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费结算和补贴拨付:各电网企业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国家补贴资金,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电量预测,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先做好补贴资金使用预算和计划,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转付到位。

2014.10.28

能源局《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

健全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投机行为,禁止各种地方保护和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

2014.12.24

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太阳能“十三五”发展规划对光伏电站提出建设布局,具备条件地区可提出50万千瓦以上的光伏电站基地。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结合新能源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提出重点应用城镇、工业园区及其应用规模,可根据需要提出新能源微电网以及光伏扶贫等专门项目,结合农村建设提出推广方式及规模。

2015.03.18

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稳定扩大光伏发电应用市场,2015年下达全国新增光伏电站规模为1780万千瓦,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

2015.09.28

能源局《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

能源局调整2015年部分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全国增加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30万千瓦(5.3GW),要求各项目原则上应在2015年内开工建设,2016630日前建成并网发电。而此前下达的2015年全国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为17.80GW,相当于在原计划基础上增加30%

2015.10.29

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

2016年到2020年光伏标杆上网电价依次递减,一类资源区价格从现行的0.9/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85/千瓦时、0.82/千瓦时、0.79/千瓦时、0.76/千瓦时和0.72/千瓦时。

二类资源区价格从现行的0.95/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92/千瓦时、0.89/千瓦时、0.86/千瓦时、0.83/千瓦时和0.8/千瓦时。

三类资源区从现价1/千瓦时,逐年下调为0.98/千瓦时、0.96/千瓦时、0.94/千瓦时、0.92/千瓦时到0.9/千瓦时。

资料来源:新世纪评级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附录2: 2014年我国光伏行业主要兼并重组事件

并购日期

参与主体

主要内容

并购影响

113

晶科集团

收购浙江尖山光电有限公司

通过收购,晶科新增500MW电池、500MW硅片,以及100MW组件产能

228

天合光能

收购湖北弘元光伏51%的股权,合资成立湖北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并购其代工厂东鋆光伏,增加400MW组件产能

通过收购,电池片产能增加430MW,组件产能增加400MW

34

正泰集团

正式并购德国晶硅组件企业Conergy公司

工厂位于德国,主要为欧洲客户提供组件产品

47

顺风光电

完成收购无锡尚德,包括1.6GW电池片产能与2.4GW组件产能,以及尚德位于日本的子公司日本尚德

获得光伏电池片及组件生产能力,为下游电站建设提供产品

88

旗下顺风尚德2500万美元收购Powin Energy 30%股权,后者拥有先进的储能电池管理技术

为之后光伏电站建设中储能系统的应用做好技术基础

113

6,500万欧元(合8500万美元)收购德国破产光伏企业SAG Solarstrom AG,并更名顺峰国际清洁能源

获得欧洲光伏发电项目储备,并能在欧洲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526

协鑫集团

投资14.4亿港元收购森泰集团67.99%股份,改名协鑫新能源,主要从事光伏电站运营与金融租赁

通过兼并重组,协鑫集团旗下已有三个上市子公司,分别为保利协鑫,主营多晶硅、硅片生产及电力运营;协鑫新能源,主营光伏电站开发与运营;协鑫集成,主营系统集成服务于产业金融服务

828

苏州协鑫新能源

8190万认购横山晶合太阳能发电的91%股权。横山晶合太阳能发电主要从事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及配套设备销售

1023

协鑫集团

重组超日太阳能,并将其定位于系统集成公司,更名协鑫集成。

813

汉能集团

完成对美国阿尔塔设备公司(Alta Devices)的并购,阿尔塔单结电池片效率为28.8%,双结电池片效率为30.8%

获得砷化镓高效柔性薄膜技术。通过收购,汉能已获得硅基、CIGS、砷化镓三种薄膜生长技术

829

中国建材集团

所属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正式并购法国圣戈班所属CIS薄膜电池制造商Avancis公司

获得Avancis拥有的转换效率达16.6%CIS薄膜电池生产技术

1014

东方日升

4.675亿元收购江苏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85%的股权

进入光伏组件配套材料光伏EVA胶膜业务

1117

隆基股份

4609.55万元收购浙江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85%股权。乐叶主要从事光伏电池片与组件的生产

有利于加速其单晶硅片产品在市场的推广

1124

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4亿挪威克朗(约6.40亿美元)收购挪威光伏电池及组件生产商REC太阳能公司,计划将其与2011年以20亿美元收购的太阳能级硅生产商Elkem合并

获得光伏组件生产能力,开拓国外光伏市场

128

阿特斯

2.47亿美元收购夏普从事光伏发电站开发的美国子公司Recurrent Energy,后者截至目前拥有电站总量3.3GW,开发中的电站规模为1.1GW,都集中在北美

更好地开拓美国光伏市场,并获得收购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储备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附录3: 2014年我国前十家多晶硅企业产量排名

多晶硅企业

产能(吨)

产量(吨)

江苏中能

65,000

65,500

特变电工

17,000

16,000

洛阳中硅

10,000

9,500

大全新能源

6,500

6,300

宜昌南玻

6,000

4,700

神州硅业

5,000

4,500

亚洲硅业

5,000

4,500

四川瑞能

8,000

4,500

内蒙晶阳

5,000

3,000

盾安光伏

5,000

3,000

合计

132,500

121,500

资料来源:新世纪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绘制

附录4: 2014年我国前十家组件企业产量排名

组件企业

产能(MW

产量(MW

天合

3,800

3,700

英利

4,200

3,300

晶科

3,200

3,000

阿特斯

3,000

2,700

晶澳

3,000

2,300

韩华

1,900

1,420

昱辉

1,350

1,200

海润

1,200

940

中利腾晖

1,300

700

正泰

800

700

合计

23,750

19,960

资料来源:新世纪根据公开资料整理绘制

附录5: 2014年我国前十家组件企业产量排名

行业产业链位置

企业

长期信用等级

上游

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AA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AA+

大全集团

AA-

中游

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AA-

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

CCC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

保定天威集团有限公司

C

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C

下游

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AAA

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AA-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AAA

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AA

资料来源:Wind资讯

附录6:近年来全球光伏行业相关政策情况

国家

2012~2014年光伏政策

德国

2012-2014年的光伏政策主要是Feed-In Tariff(FIT上网电价)。按照屋顶系统和地面系统以及不同的装机规模规定了每千瓦时0.18~0.24欧元的光伏上网电价,并且规定每月的下调幅度为每千瓦时0.0015欧元。2014年又增加规定,每年新增的光伏FIT电价的光伏系统总装机量不得超过2.5GW

意大利

2012-2014年的光伏政策主要是Feed-In Tariff(FIT上网电价)2012年按照屋顶系统和地面系统以及不同的装机规模规定了每千瓦0.17~0.27欧元的光伏上网电价。2013年光伏FIT逐月下降,最后完全退出。2014起鼓励光伏发电在市场上交易,获得买家的电力采购协议。

欧洲其他国家

奥地利,丹麦,瑞士,英国等国在2012-2014年对光伏的鼓励政策以FIT为主,FIT基本在每千瓦0.2欧元左右,每年下调。另外一些国家采取的是光伏电站招投标的形式。

美国

2012-2014年对于鼓励光伏最重要的联邦政府政策是ITCInvestment Tax Credit),即对于投资光伏电站减免30%的投资税。2015年这一政策将延续。但是如果没有新的规定延长这一政策,从2017年起,投资光伏电站将只减免10%ITC

另外,美国的每个洲对于光伏发电有各种不同的鼓励政策,主要的类型有:可再生能源组合比例规定(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s (RPS),光伏净输出收购(net metering, 税收减免和安装补贴等。

加拿大

目前只有安大略省推出了光伏FIT政策,按照屋顶和地面安装的不同规模,2012年每千瓦时的FIT0.4~0.8加元。2013~2014FIT每年下调,每年申请上限为200MW2014年每千瓦时的FIT0.27~0.38加元,对于大型光伏电站推行招投标制度。2015年大于500KW的光伏项目招投标总额为140MW

日本

2012年开始实行光伏电站FIT政策,其中居民屋顶光伏系统每千瓦时发电量的FIT42日元,持续收购10年;非居民屋顶的光伏系统,每千瓦时发电量的FIT42日元,持续收购20年。2013年起光伏FIT每年下调。201510kw以上的光伏项目每千瓦时FIT32日元,10kw以下的光伏项目每千瓦时FIT37日元。

韩国

韩国采取的是可再生能源组合政策,规定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中的占比2012年必须达到2% 2014年达到3%2015年达到3.5%

亚太区其它新兴市场

印度:2011年联邦政府制定了太阳能发电发展目标,到2022年实现20GW的太阳能电站并网。各个省目前都在规划大型光伏电站项目,并组织招投标。

泰国:对光伏采取FIT政策,2014年按照屋顶和地面安装的不同规模,每千瓦时的FIT 6.5~6.9泰铢。2015年受到政治局势动荡的影响,原计划的光伏电站800MW PPA指标一直未正式下发。

菲律宾:2012-2014年政府对光伏的鼓励政策较少,以FIT为主。2015年的FIT为每千瓦时9.68菲律宾比索,政府将光伏FIT的年度申请上限提高到500MW

资料来源:新世纪评级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1]光伏行业主要指通过制造太阳能电池片和建设光伏应用系统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的各种制造工艺过程,从多晶硅到电池片,电池片再到光伏组件,进而到不同规模的光伏应用系统构成了光伏行业的各个生产环节和应用终端。光伏行业产业链由上游的多晶硅制造、中游的电池片和组件制造以及下游的光伏发电系统电站构成。

[2]I类资源区:宁夏、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卡拉玛依、内蒙古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以外地区。

II类资源区: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云南、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河北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大同、朔州、忻州、山西榆林、延安、青海、甘肃、新疆除I类外其他地区。

III类资源区:除I类、II类资源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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