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电商平台“先用后付”页面
“0元下单”“0元购”“收到货满意再付款”……看到这些字眼是不是很诱人?然而,就是在这些看似为消费者着想的话语背后却隐藏着“重重危机”。其中,老年人、未成年人则更容易成为其受害者,这项付款方式在为部分人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不少消费者造成了困扰。
被“套路”后消费者怨声载道
“上个月‘双11’期间,家里收到好多快递,一开始没注意,直到频繁取件我才发现原来是我爸爸不明白情况点了‘先用后付’买回来的。”吴女士无奈地摇摇头。
与吴女士有类似遭遇的人不在少数。老人们操作手机不熟练,往往都是一通乱点,其实自己也并不清楚同意了什么。甚至还有一些老人以为“0元购”真的是不用付钱,兴致勃勃地购买一堆后才知道是“先用后付”。
不仅老年人容易“中招”,未成年人同样经常掉入“陷阱”。“我有时候疏忽了还会点到‘先用后付’,更不用说孩子了,他字儿都没认全,也没有这个意识,下单时还不用输密码,经常一不小心就购买商品了。”来自太原市的张女士对记者说。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2024年“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有消费者反映,“双11”期间莫名被开通“先用后付”,并出现重复扣款情况。
关闭时重重关卡风险暗藏其中
记者登录某电商平台时发现,当前账号已开通“先用后付”功能,咨询官方客服时对方表示,该账号使用支付宝开通此功能。如果扣款失败不会影响征信,但可能影响芝麻分以及后续使用“先用后付”下单的机会。
为此,记者查找了当时签约时的《付款授权服务协议》,然而并未在显著位置查询到相关内容,再次询问客服后给出一长串的图片教程,在支付宝软件中依次点击“我的”“设置”“支付设置”“免密支付/自动扣款”在其中寻找想要查看的平台,点击“扣款方式”则可看到支付设置的扣款顺序。同时,在页面的最下方能够查询到《付款授权服务协议》。
此外,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消费者,其中超过九成的消费者表示他们并未认真阅读过服务协议,很多甚至从未意识到自己何时同意“先用后付”为默认支付方式。
“我不知道在哪里取消‘先用后付’功能,客服给发了取消链接,点进去之后还被‘挽留’了一次,而且那个最下方相对小的灰色‘确认关闭’选项与红色铺底加粗的‘再用用看’选项形成鲜明对比。”朱先生说。
同意时一键直达,取消时却重重关卡。山西同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梁表示,《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使用该服务,需提供便捷的功能关闭入口。
确保新消费模式规范运转
事物具有两面性,不少消费者认为“先用后付”作为消费模式的创新产物在实际运用中有其先进性和便捷性。“我觉得无所谓,反正都要花钱,这样也挺方便的。”杨先生道。
吕梁表示,电商经营者在“先用后付”模式下,应围绕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退货退款权等核心权益履行义务。
吕梁认为,要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平台应清晰公示“先用后付”的开通条件、付款期限、逾期责任、费用标准、关闭路径,禁止“0元购”等误导性宣传。格式条款例如服务协议须以加粗、弹窗等显著方式提示,按消费者要求说明。
要尊重选择权,平台不得将“先用后付”设为支付默认选项,开通需消费者主动确认。应提供一键关闭入口,简化流程,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
要维护公平交易权,不得约定“签收即认可质量”“平台免责”“单方最终解释权”等,此类条款无效。商品/服务质量、履约期限与方式应符合约定,不得变相加重消费者责任。
要保障安全权,强化身份验证与支付提醒,防范误操作与盗刷。依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防止泄露与滥用。
要落实退货退款与售后,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法定除外商品除外,不得擅自扩大不适用范围。商品质量有问题时,消费者可拒付或要求退款,平台应建立先行赔付、投诉处理机制。
要规范履约与催收,按约定交付商品/服务,承担运输风险。逾期催收须合法,不得暴力、骚扰或泄露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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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皓月 朱一坤
校对:山西市场导报 全媒体太原中心
审核:刘子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