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南县第四幼儿园
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园食堂管理,更好地优化采购成本,保证食材安全达标,确保幼儿饮食安全,我园决定对本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全南县第四幼儿园
全南县第四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
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质优价适,择优选购原则;提倡合理低价,“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选择“质量可溯、价格可控、放心食用”的供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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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成立以法人(园长)为组长的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采购招标的相关事项,招标结果将按要求进行公示,并签订供应合同。
招标项目:1.蔬菜类;2.猪肉类;3.牛肉类;4.家禽类;5.水产类;6.水果类;7.乳制品类;8.面食类;9.烘焙蛋糕类;10.大米油副食调味品类;11.豆制品
中标后供货期限:根据合同执行
1.具备相应经营、生产招标项目产品及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内。
3.须具有食品供货正规发票、溯源单等(部分产品需提供检疫或检验报告)。
4.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意识,无不良记录,保证通讯畅通,严格遵守学校相关制度。如供货中出现质量、数量等不符要求的问题,依据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处理,同时幼儿园有权单方面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8月19日
2.资质审查: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许可证、身份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是委托人还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备注:经营者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参与投标项目保持一致)
3.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
4.报名地点:全南县第四幼儿园教学楼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 雷园长:13755813971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投标过程,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需接受采购人审查,并在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并根据园方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供应商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订货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5.供货商在供货途中的安全责任自负,与园方无关。
1.为做到公平公正,招标方先对投标者提供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方可进行投标。对符合要求的对象,幼儿园通知其参加现场开标,开标时间2023年8月20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一楼办公室。
2.中标者的确定:在能履行上述5条服务承诺的前提下,按市场价下浮率最大者中标。
3.如有恶意投标的情况,将由招标小组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启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现场讨论决定最低控制价,低于最低控制价按无效报价处理,不予中标。
4.如果投标方让利系数相同时,招标工作小组在确定中标者时,将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条件、实力、信誉、业绩、报价,服务态度和质量等。
5.中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幼儿园签订供货合同。中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转让他人。
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全南县第四幼儿园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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