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服务商:
根据《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民发字〔2024〕16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青岛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深度改造标杆企业、优秀服务商、中小企业数字化优秀解决方案和产品、‘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申报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深度改造标杆企业
实施期内完成改造并通过验收、项目实施期内改造金额35万元以上的试点企业
(二)优秀服务商
在青岛市设立实体机构或常驻团队、为青岛市不少于5家通过验收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改造服务的服务商。
(三)中小企业数字化优秀解决方案和产品
提报的解决方案和产品应用于不少于2家通过验收试点企业的服务商。每家服务商最多提报3个。
(四)“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
提报的典型案例带动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及配件制造、通用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四个细分行业的产业链上下游青岛市企业不少于10家、其中通过验收试点企业至少1家的服务商。每家服务商最多提报2个。
以上四类项目的申报主体要求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流程

(一)在线申报。申报主体登录“青岛政策通平台”(网址:https://zccx.qdmqfw.com/)进行申报,填写上传申报书(见附件1-4)、相关佐证材料,对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申报系统将于2025年12月31日9:00起开放,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7日17:00,逾期线上系统将关闭。
(二)区(市)推荐。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于2026年1月8日17:00前完成网上推荐及行文推荐工作,报送至市民营经济局政策规划处(纸质推荐行文1份,Word版和盖章PDF版通过金宏网发送)。区(市)推荐前企业可以线上修改补充完善申报材料。
(三)评审打分。市民营经济局组织专家对各区(市)推荐的试点企业及服务商申报情况进行评审打分,确定深度改造标杆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优秀服务商、优秀解决方案和产品、“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拟入选名单。
(四)公示公告。市民营经济局负责将拟入选的深度改造标杆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优秀服务商、优秀解决方案和产品、“链式”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问题的正式公布。
三、相关要求

(一)文中所指的“试点实施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期”为试点企业改造项目启动之日至入企验收时认定的竣工之日,“试点企业改造项目”为入企验收时认定的数字化改造项目。
(二)请各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服务商参与申报工作。
(三)申报单位证明材料扫描件要清晰可辨识,填报内容与证明材料相互对应,无法相互印证的视为无效。



政策小能手

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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