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健品市场规模快速发展



政策推动市场规范
2018年12月
市场监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把电话营销列入保健食品日常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电话营销行为。重点加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行为的监督检查。
2019年8月
市场监管总局下发《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自2020年1月起,在产品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设置警示区,明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
2019年10月
《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出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保健功能目录: 1.涉及疾病的預防、治疗、诊断作用; 2.庸俗或者带有封建迷信色彩。3.可能误导消费者等其他情形。
2019年12月
市场监管总局下发《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保健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为准,不得涉及疾病预防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治疗功能。保健食品广告涉及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或者食用量等内容的,不得超出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
专家:整改保健市场乱象需三步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国家药品和保健食品评审专家、浙江中医药大学教授吕圭源讲述了他对健康和保健品的理解。他强调,保健品不是药品,它的适宜人群是指某项机体功能需要调整改善或某个检测指标异常需要调整的普通人,而非病人。
如今,提及保健品,人们第一印象总是虚假宣传、上当受骗等负面消息。保健品乱象丛生,在吕圭源看来,问题多出现在宣传销售环节,“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产品,并规范生产和检测,其质量应该是有保证的,但是由于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在宣传销售环节,特别是通过会销、直销等方式,确实衍生出了许多乱象。”

如何根除保健品市场乱象,吕圭源的看法是:一要加强保健品的科学研究、基础研究,为产品提供科学依据;二要加强科普和法规宣传,增强消费者辨别能力,使生产者、销售者、监管者、消费者能够在同一频道上对话;三要提高医务人员对保健养生的重视,“医务人员在保健品宣传上具有很大影响力,但目前大多数医务人员更注重治病而不太重视预防保健,保健品相关知识也不够充分。”
对于保健品的选购,吕圭源给出这样的建议:“首先,选择适宜的产品。举个例子,同样是增强免疫力,人参性温,西洋参性凉,铁皮石斛性微寒,分别以这些原料制成的产品,对体质也有一定偏性的人群会产生不适,就必须慎重选择。其次,选择正规的销售渠道,选购经过国家审批的正规产品。对于未经审批的保健品,即便是进口的、代购的,也需要保持谨慎。在选购保健品上一定不要犯‘崇洋媚外’的错误。”
来源:新浪潮 综合
编辑:辉夜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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