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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12月1日起将禁止使用

   日期:2023-08-16 16:02:4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14    评论:0    

经常去菜场的街坊们

有没有遇到过

这样的“卖家秀”和“买家秀”?

在市场

肉类蔬果看上去都十分新鲜

买回家后

肉类黯淡无光,蔬果干瘪发皱

其实这是因为商家使用了这款黑科技

——“生鲜灯”

在“生鲜灯”的光照下

就算不怎么新鲜的肉类蔬果

也能变得光鲜水灵

不禁感慨

这年头,连猪都得开美颜滤镜

这还怎么挑啊!

别担心

近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其中明确指出

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

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

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

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适当的距离,防止交叉污染。

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鼓励采用净菜上市、冷鲜上市等方式销售食用农产品。



《办法》还有哪些值得关注呢?

跟着小编了解下吧~






@  佛山高明普法


来源:佛山市场监管
编辑:佛山高明普法编辑组
校对:黄文艳    
审核:林志文  
监制:孙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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