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湘东大队决定自2023年9月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320国道与滨江北路交叉十字路口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现就启用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路段和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公告如下:
一、具体位置:
萍乡市湘东区320国道与滨江北路交叉口十字路口
二、对以上路段存在: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道路安全与畅通。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