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安全 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一、标准实施时间
该标准于2009年12月1日实施。
二、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业及非工业环境下防止触及机械危险区的安全距离数值。安全距离适用于保护措施。本标准也给出了有关防止下肢自由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的信息(见 4.3)。
本标准适用于 14 岁及以上的人员(14 岁人员身高的第5百分位数近为 1400 mm)。另外,对于上肢,提供了3 岁以上儿童(3岁身高的第5 百位数近似为900mm)通过开口触及时所需要的信息。
注1:没有考虑防止儿童下肢进入的数据。
这些安全距离适用于仅通过距离就能获得足够安全的场合。因为安全距离的依据是尺寸,因此即使满足了本标准的要求,具有某些极限尺寸的人也能够触及危险区。
注2:这些安全距离对某些伤害不能提供有效防护,例如物质的辐射和排放,对此类伤害需增加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本标准涉及的有关下肢的章节,未考虑在风险评价中不可预见的上肢触及危险。
安全距离旨在规定条件下(见 4.1.1)防止人员触及危险区。
注 3:本标准未提供防止以攀越方式触及危险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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