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之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
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系列宣贯(十一)

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参考)

第一条 应建立设备设施的清洗消毒计划,指定专人负责场所及设备的清洗、消毒等日常工作,并保留相关记录。清洗消毒计划应明确清洗消毒对象、清洗消毒频率、清洗消毒使用的清洁物品、清洗消毒方法。
第二条 应定期清洁食品加工区、贮存区的设施、设备,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无霉斑、无灰尘,排水沟无垃圾、无积水,设备无生锈、无污渍。
第三条 应定期清洁排烟设施,保持排烟设施没有油污与积垢。
第四条 定期保养和维护食品加工、贮存等设施、设备,保持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无破损、无损坏。
第五条 应定期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保持热柜、冷藏、冷冻设施等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无损坏。

供稿单位:食品流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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