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REITs市场从基础设施领域扩展至商业不动产领域。此举是落实新“国九条”(《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7日。
我国REITs市场经过五年探索已初具规模。截至2025年11月27日,已上市77只产品,融资规模达2070亿元,总市值2201亿元,中证REITs指数2024年以来上涨22.46%,逐步成为大类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际经验看,商业综合体、零售物业、写字楼和酒店等商业不动产是成熟市场REITs的主要底层资产。我国商业不动产存量规模巨大,亟需通过REITs实现资产盘活和权益融资渠道拓展。
1. 产品定义
· 商业不动产REITs被定义为封闭式公募基金,通过投资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获取商业物业所有权或经营权,以运营产生的稳定现金流向投资者分配收益。
2. 准入与运营
· 机构资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需符合《基金法》及配套法规,管理人需具备完善的投研、运营及风控体系。
· 尽职调查:要求对底层资产开展全面尽调,并聘请法律、评估等专业机构出具意见。
· 资产标准:底层物业需权属清晰、合规手续齐全,且已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 主动管理:管理人需依法依约承担物业运营管理职责,确保资产增值与风险控制。
3. 责任与监管
· 压实管理人、托管人及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严格遵循执业规范。
·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履行行政监管职责,交易所、行业协会承担自律管理职能。
· 其他事项参照《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证监会公告[2023]55号)执行,保证政策连贯性。
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将丰富投资品种,吸引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可能提升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借鉴国际经验也有助于中国REITs市场走向成熟。对于商业不动产持有者,REITs提供了资产退出和盘活路径;对于基金管理人,需加强专业能力以应对主动管理要求。文件强调监管和风险监测,提示市场需关注底层资产质量和管理合规性,避免过度杠杆或投机行为。总体而言,这份文件是中国REITs市场发展的关键一步,通过系统化规定商业不动产REITs的试点框架,旨在解决资产盘活和经济转型问题。
#房地产 #REITs
我国REITs市场经过五年探索已初具规模。截至2025年11月27日,已上市77只产品,融资规模达2070亿元,总市值2201亿元,中证REITs指数2024年以来上涨22.46%,逐步成为大类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国际经验看,商业综合体、零售物业、写字楼和酒店等商业不动产是成熟市场REITs的主要底层资产。我国商业不动产存量规模巨大,亟需通过REITs实现资产盘活和权益融资渠道拓展。
1. 产品定义
· 商业不动产REITs被定义为封闭式公募基金,通过投资不动产资产支持证券,获取商业物业所有权或经营权,以运营产生的稳定现金流向投资者分配收益。
2. 准入与运营
· 机构资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需符合《基金法》及配套法规,管理人需具备完善的投研、运营及风控体系。
· 尽职调查:要求对底层资产开展全面尽调,并聘请法律、评估等专业机构出具意见。
· 资产标准:底层物业需权属清晰、合规手续齐全,且已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 主动管理:管理人需依法依约承担物业运营管理职责,确保资产增值与风险控制。
3. 责任与监管
· 压实管理人、托管人及中介机构责任,要求严格遵循执业规范。
·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履行行政监管职责,交易所、行业协会承担自律管理职能。
· 其他事项参照《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证监会公告[2023]55号)执行,保证政策连贯性。
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将丰富投资品种,吸引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参与,可能提升市场流动性和稳定性;借鉴国际经验也有助于中国REITs市场走向成熟。对于商业不动产持有者,REITs提供了资产退出和盘活路径;对于基金管理人,需加强专业能力以应对主动管理要求。文件强调监管和风险监测,提示市场需关注底层资产质量和管理合规性,避免过度杠杆或投机行为。总体而言,这份文件是中国REITs市场发展的关键一步,通过系统化规定商业不动产REITs的试点框架,旨在解决资产盘活和经济转型问题。
#房地产 #REITs


